篇一
20xx年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妇幼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以改革理念和法制思维,实现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资源整合。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根据上级要求和市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区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规范妇女保健管理,提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一)多措并举,确保孕产妇健康安全
1、推行孕产妇围产期全程保健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孕产妇孕期健康管理服务,将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关口前移到孕前和孕早期。在早孕建册、定期产检、高危妊娠筛查、孕期高危监护、产后访视等孕产期保健管理的各个环节,对孕产妇进行全面、系统、细致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同时,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将健康教育对象扩大到孕产妇的家庭成员。促进主动就医,减少孕产期严重合并症、并发症的发生,有效减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2、提高早孕建卡率,尽早给辖区内孕产妇提供科学、规范的健康指导,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一是以免费婚检——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为平台,婚检时免费为准夫妇发放《准妈妈须知》,面对面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二是全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和11家助产机构协助做好辖区内待孕妇女叶酸投服,登记叶酸投入花名册,告知待孕妇女孕三个月到孕产妇保健责任单位免费建立《母子保健手册》;三是各医疗机构及时向雨花区妇幼所上报就诊孕妇登记花名,妇幼所及时下转孕产妇保健责任单位;四是孕产妇保健医生及妇幼专干定期入户辖区,摸查待孕妇女信息,督促孕妇及早建卡建册;五是加强街、社区多部门横向协作,联合街道计生部门,利用各社区计生主任的工作优势,及时掌握孕妇动态,发放宣传材料,督促孕妇尽早建册跟踪保健。五是定期开展助产机构孕妇保健手册使用质量控制,并纳入产科质量管理。
3、畅通高危孕产妇“绿色通道”。一是狠抓高危筛查,建立高危个案台账,特别区妇幼所要建立红色预警及不宜继续妊娠登记册。11个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孕期保健服务,认真开展高危筛查,筛查的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定期追踪随访,≥20分的高危必须在48小时内上报区妇幼保健所,辖区内助产医疗机构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及时填报妊娠风险预警报告卡,辖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五由妇幼专干收取报送区妇幼所妇保科,再由妇保科反馈给各街道或其他区县,纳入高危台账管理,实行高危信息区街共享。二是扎实落实高危随访。区妇幼对高危评分≥20分的高危孕产妇每月进行一次电话随访,孕期至少一次面访,给予孕期全程指导,直至其安全分娩。各街道妇女保健组要对专案管理的孕产妇实行每月一次电话随访或面访。三是健全和完善疑难危重孕产妇急救网络,制定《雨花区危重孕产妇抢救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成立疑难危重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和专家组,严格执行长卫政发〔20xx〕94号长沙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疑难危重孕产妇救治与转诊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统一使用湖南省疑难危重孕产妇转诊、反馈单,保证高危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通畅。
4、提高危重孕产妇评审质量。各级助产机构要严格按照长卫函〔20xx〕119号长沙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的流程进行危重孕产妇评审,每季度一次,及时向区妇幼所上报评审资料,区级评审每年2次,并提出整改意见。
5、继续巩固产科建设成果。一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以及《长沙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严格掌握高危孕产妇分级住院分娩制度,严禁截留高危。二是积极促进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降低首次剖宫产率。开展促进自然分娩的孕期健康教育与业务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严格执行《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剖宫产手术管理的通知》精神,全区剖宫产率控制在40%以下,建立助产服务机构剖宫产率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各级医疗保健单位继续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长卫[20xx]141号文件精神,要求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印章和空白证书分开保管,首次签发登记表填写规范,存根及时归档。争取当年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平均签发率达90%以上,废证率不超过1%。每年一月十日前上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区妇幼所每季度将组织产科质量督导,3月和7月区妇幼所将组织爱婴医院督导。
(二)提高素质,推进妇女保健规范建设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坚持妇幼卫生基层指导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度、“以评代培”制度、督导督查制度、例会制度、通报制度。
2、加大培训力度。一是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3月份组织举办区危重孕产妇评审工作培训会、4月份组织母婴保健从业人员培训班。5月份对全区妇幼专干进行全员培训,组织全区11家助产机构进行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二是“以查促改”,开展机构交叉检查,经验交流,相互促进:三是“以评代培”,区妇幼每半年组织一次危重孕产妇评审会议,首先由发生危重孕产妇的医院妇产科主任介绍病例抢救过程、原因分析,总结经验与教训,然后由市区专家讲评,举一反三找差距,使评审会议实际成为适宜技术培训会。
(三)落实政策,实施妇幼卫生重大项目
1、开展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5-6月做好东山、黎托街道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及时将可疑阳性病人进行转诊及确诊。对发现的阳性病例实行专人管理、追访,落实有效的治疗措施。
2、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制定和完善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管理方案。加快补助对象的资金补助力度,全面实行医疗机构“一站式”直补。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培训人员覆盖率应达到助产机构人员的90%以上。提高孕期检测率,全区设立多点采血,集中筛查的方式,扩大免费筛查面,做好筛查阳性孕产妇和婴儿的追踪随访管理(新生儿及时转儿保科管理),为三种阳性孕产妇及其新生儿实行免费母婴阻断。对孕28周前检测不达标、未落实相关干预措施的单位进行通报。
3、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继续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姻登记一条龙服务,切实提高婚检质量和效率。强化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婚检,免费发放叶酸,形成工作合力,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落实婚前医学检查的病例讨论、转会诊、追踪随访等制度,加强婚前保健的质量控制,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质控,完善婚检项目,完整率90%以上。建立健全婚前医学检查发现疾病的转诊网络。
4、规范增补叶酸工作。继续执行《长沙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的项目实施方案》,规范叶酸发放流程,及时掌握工作实际进展情况。扩大发放渠道,实行妇幼保健和医疗机构两条线同时发放。完善县、乡、村三级台账(包括计生免费发放的),对叶酸的领取、发放及服用情况及时进行登记,逐级汇总上报。增补叶酸工作将纳入本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5、执行《雨花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实施方案》。力争补助率达95%以上。对计划外生育、外地分娩等特殊情况农村孕产妇,应简化兑付手续,落实回补政策。洞井、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跳马镇卫生院按月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并将经费补助信息及时上报。
二、提高儿童保健管理、创建儿保服务示范点
(一)加大儿童保健服务技术推广,提高服务能力
1、规范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0-6岁儿童健康随访,抓好0-3岁儿童系统管理及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健康信息档案监察和管理,7岁以下儿童建档率达90%,血红蛋白检测率达70%以上。
2、围绕儿童保健服务8项技术规范对县乡两级儿童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理论培训、技能操作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水平。以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中心为平台,为县、乡两级儿童保健专业人员提供以进修实习为主的儿童保健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实际培训效果。
3、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儿童健康信息实时督导。做好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服务流程落实转诊机制;落实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儿童分级管理,建立高危儿及营养性疾病识别、转诊工作规范与机制。
4、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建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员网络体系,健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控制体系,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管理及上报工作。
5、加强儿童眼、耳、和听力及口腔保健,做好常见病的早期识别及异常儿童的转诊、接诊工作。
(二)有效控制儿童死亡率
1、加强助产机构新生儿复苏适宜技术推广,逐级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工作。开展助产机构新上岗专业人员新生儿复苏技术的规范化培训工作。落实执行新生儿窒息病例评审制度。
2、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专项信息质控,减少儿童死亡漏报,杜绝瞒报。完善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度。
3、完善儿童急救网络,建立和完善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长效工作机制。开展儿童意外伤害防范宣传教育及儿童院前急救知识培训。
(三)创建儿童保健合格区、促管理促发展
我区新址落成后将进一步推进我区儿童保健服务合格区创建工作及开展儿童保健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我们将以儿童保健合格区为创建示范点,带动全区县、乡级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加大力度,争取政策及政府的大力支持,改善服务条件及环境,落实人员配置,按计划完成创建工作。
(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1、继续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规范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建立新生儿听力筛查服务质量控制管理体系,逐步落实听力筛查、诊治机构服务质控标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
2、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6%以上。做好筛查质量控制及信息管理,规范阳性患儿的转诊、登记、管理工作。
3、做好生长发育偏离儿童的监测、转诊、管理工儿,做好高危儿保健及儿童营养性疾病的管理工作,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及促进儿童康复工作,利用市、县及儿童保健门诊技术优势,完善高危儿、发育偏离儿童的管理、促进及干预。
三、加强妇幼健康教育、实现信息网络化
(一)健全健康教育队伍。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孕妇学校、家长学校、孕产期及儿童保健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妇幼保健工作阵地,大力宣传母婴保健、优生优育、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卫生保健知识和政策,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公共卫生服务主动参与意识。
(二)建立信息管理网络。推进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落实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强化信息队伍培训,做好信息资料档案管理,逐步启用《湖南省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系统》(新版),依法依规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篇二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0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0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
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
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
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00%,督导行政村占10%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20xx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
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10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
三是杜绝家庭接生。
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
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
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20xx]76号)文件精神。
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
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
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
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xx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
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xx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
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
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
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