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校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区教体局安全科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党的xx大及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等安全法律法规文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工作方针,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重点,推进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强化措施,狠抓管理,深度排查隐患,健全完善台账,确保整改提升,努力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实现常规工作无隐患,突发事件有预案,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20xx区教体局安全科文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杜绝学校群体性安全事件,遏制和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力争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2.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水平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3.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强化“一岗双责、全员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创新安全隐患前置处理办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问责制,推进安全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安全措施不空转。
4.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建设。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要求,确保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增强师生生命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生存成长能力。
5.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台账规范完备,隐患整改或有效控制率100%。
6.进一步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加强学校保安人员的聘任与管理,实现学校视频监控全覆盖及与公安机关联网。
7.积极配合区综治委认真履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牵头职责,建立部门联动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平安、师生安全。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
加强对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学习,切实提高“新安法”在师生中的知晓率,推动“新安法”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教体局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力构建校园安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抓落实、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员安全工作格局。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研究、部署学校阶段性安全工作,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各司其职,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学校安全工作队伍,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落实定期检排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的工作思路,把检排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月安全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每月28日前将《安全工作月报表》交校长盖章确认后报教育局安全科备查。每月一次安全工作简报,做到形式活泼,内容充实。
4.规范档案管理。学校安全档案是学校安全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安全档案资料是研究处理问题、开展工作、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将进一步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实、情况清、信息明、资料全。坚决杜绝平日不存事后补、甚至为迎查而突击造假的行为。
5.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6.完善安全预案。以自然灾害、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内容充实、实用。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1.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创设校园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确保安全宣传不低于整个宣传内容的30%;校园内外、楼内门厅、走廊显要位置以及重点防范部位,都要张挂安全标语、挂图、知识牌、提示语及警示标志等,时时处处提醒师生注意安全;要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2.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安全办主任和课任教师的作用,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
学期开学后,认真开展安全第一课活动。
3月份举行“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5月份举行“防灾减灾日”活动。
6月份举行“安全教育月”活动。
11月份举行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
12月份举行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要突出紧急情况下疏散、逃生演练。演练每学期不少于4次。
(四)加强安全管理,抓重点领域,实施精致管理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和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3.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饭菜留样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5.做好校园电子监控系统的检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建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教干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6.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依据《消防安全法》规定,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完善疏散标志,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演练1-2次,有序组织师生撤离。
7.加强各类教学活动安全管理。教学研究中心和学生发展研究中心要加强课堂、体育课、实验课、大课间操、课间活动及午休的组织管理,严禁教师脱岗,努力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学研中心要切实落实相关人员职责,高度重视课间休息、集中放学、课间操及升旗仪式等楼道安全管理,后勤保障服务中心要做好楼梯栏杆的检查维修保养,保证牢固、规范。有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整改。
(五)做好入保工作,转移教育风险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安全事故风险,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解除家长后顾之忧,继续做好学生平安保险及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到保险保障。
(六)配合安全职能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积极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合理规划交通线路,确保校门及周边地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积极配合工商、文化、新闻等部门,依法规范学校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及时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等场所。
积极配合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加强校园周边地区管理,依法清理占道经营的游商摊贩。
(七)加强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山东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全面实施学校食堂“亮化工程”为契机,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药监管理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和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关,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管理措施,加强厨房饮用水管理,严防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八)严格防范拥挤踩踏事故。
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楼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逐步消除影响疏散逃生的推拉门、内开门、卷帘门等不符合要求的疏散门,确保各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学生在校(园)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加强学生日常上下楼梯常规安全指导和教育,严禁在楼道、楼梯做危险动作。严格落实楼道、楼梯及校园重点部位值班管理制度,课间休息和放学时间在各楼层实行定人、定岗负责看护疏导学生,确保上下学时段、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期间学生安全。
(九)严防学生故意伤害。
加强学生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特殊学生群体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摸排,及时发现、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加强对行为有偏差及特异体质学生的心理干预和疏导,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严防学生之间的故意伤害。要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技防建设水平,有效监控和减少学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加强教学活动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谁在岗、谁负责”原则,认真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严禁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中脱岗,严防意外伤害责任事故。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建立并规范学生健康档案,限制特异体质的学生参加不适宜的运动或活动。
(十一)加强防溺水教育管理。把握节点,做好提前教育预警,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和针对性强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突出做好学生课间、双休日及节假日前的排查和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自觉做到防溺水“六个不”。加强与学生家长、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系,做好危险水域安全警示和管理,督促学生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在综治委领导下,积极争取公安、食药监、城管、工商、文化执法等职能部门的支持帮助,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科学设置交通警示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和占道经营流动摊点,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十三)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按照《罗庄区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计划,主动查找自身不足,深入思考创建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标本兼治、整体推进。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