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承载体和实际行为体。政府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决策、行政法规、行政司法、行政裁决、行政惩处、行政监察等等,都应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原则和精神,都对其规定的所有适用对象产生效力,并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的强制执行。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范文,欢迎参阅。
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范文1
会议听取副局长、运管所长关于公交候车亭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县xx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城市公交发展的方案,调整站点布局、建设候车亭,通过招标将城市公交候车亭的广告经营权与公交候车亭的建设维护进行捆绑出让,由中标企业投资兴建和后期维护,政府给予中标企业20xx年的广告经营权,并保留公交候车亭三分之一的正面公益广告位,会议明确公交候车亭建设由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实施,这次需新建90个公交候车亭,18块招呼牌。经过前期相关专家对候车亭建设进行前期设计预算,建设费用在410万元左右。会议研究同意:
一、公交候车亭建设和广告经营权实行捆绑招标,谁中标,谁建设。给予中标方20xx年的广告经营权。候车亭广告经营权起拍价410万元,拍卖价格过410万元的超出部分作为候车亭广告拍卖收益归县交通运输局所有。
二、委托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荐省新洲拍卖有限公司为招投标代理机构。招投标代理费用,拍卖佣金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三、投标方必须向县交通运输局预交保证金100万元,若参与投标但未中标,则由招标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不计息);若参与投标并中标的,则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并在没有违约的前提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予以退回,若中标方不履行建设的,没收保证金。
四、中标方必须按县交通运输局设计方案和施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五、中标方在经营期限内必须保留三分之一公交候车亭正面公益广告位,并在经营期限内负责对公交候车亭日常维护和保洁及灯箱广告电费的上缴。
六、公交候车亭和招呼牌的建设期为三个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范文2
2月13日上午,教育局在局四楼会议室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党委书记方侠同志主持了会议,党委副书记辛丽,副局长王厚果、李若强、王磊,局纪委书记王鹏,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王刚,副主任科员高卫东、房新峰、徐德龙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有三项议程,
一是听取人事股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汇报;
二是重新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
三是进一步强调了教育局机关工作制度。会议同意人事股根据〘中共丰县县委批转县委统战部、县委组织部〖关于政协丰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从事安排的意见〗的通知〙(丰委发〔20XX〕11号)精神提出的县十一届政协委员推荐建议,通过了人事股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建议方案,重点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基层工作联系点工作进行讨论。鉴于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变动情况,会议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辛丽同志协助方侠同志分管局党委工作,同时协助分管人事、办公室工作,兼管宣传、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纪检、工会、关工委、共青团、妇女、统战、老干部等工作。联系股室和单位:人事股、办公室、进修学校、纪委、监察室、工会、关工委、团委、宣传与网络监管中心。
王刚同志协助李若强同志工作,协助分管成人教育、社会教育、幼儿教育、师德师风、陶研会、福利企业、治安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消防安全、统战、老干部、评优评先等工作。侧重幼儿教育、安全工作和工业办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协助王磊同志抓好心理教育工作。
联系股室和单位:成职教股、工业办、安保股、陶研会、教育股、德育办。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原分工不变。
会议就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及高中教育教学督查分工作了调整(具体分工附后),同时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工作力度,实行联系点领导一岗双责。各联系点领导要对联系点工作全面负责,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维稳和教育发展。会议要求联系点领导每两个月至少下联系点一次,召开一次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在学生食堂吃一次饭,向所在镇党委政府通报一次联系点工作,协调联系点学校与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关系。
附件:
一、局领导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分工一览表
二、局领导成员高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查分工表
三、局领导包案处理重点信访案件一览表
二〇XX年二月十三日
政府工作会议纪要范文3
最近,法律咨询中心接到一起对某县政府作出的有关土地问题的会议纪要能否提起行政复议的法律咨询,政府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是, 20 世纪 60 年代,市城郊有一占地面积 100 亩的土地,当时由某公社直接管理,后来因被洪水淹没,废弃达十年之久。
1982 年市里划分城区,将该地块交由镇政府管理,后该地块被开发造地后始终未交付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权属性质未发生改变,依然是国有土地。
20xx 年,由于村里人口不断增加,村民认为该地块原来就是村里的土地,现应划归村集体所有,于是多次要求镇政府将该国有土地返还。镇政府请示县政府,县政府就此召开了专门会议,会上明确了意见,认为该地块的权属性质是国有土地,虽然以前是集体所有,但现在已经权属分明,县政府无权将国有土地划拨给村里,并上报给了市政府,同时县政府还作出了会议纪要。村民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县政府的会议纪要是不合理的,问是否能对县政府的会议纪要申请行政复议。
我们分析认为:会议纪要通常是政府内部的决议, 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用于记载和传达行政机关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行政机关重要载体和工具,范文《政府会议纪要》。
也就是说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讨论和决定问题的过程,只能为最终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和专项事项提供依据。由于会议纪要通常是政府内部的决议,它在转化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之前通常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也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会议纪要是否能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如果会议纪要的内容是确定的,由内部决议直接转化为外部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付诸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服应当以作出会议纪要的政府机关为被告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某一市级政府的会议纪要决定对市里的旧城区进行改造,会议纪要决定了具体的拆迁期限和补偿标准,并具体实施,此种情况下的会议纪要,就是由内部的决议转变成了具体行政行为,这时当事人不服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会议纪要作出后,会议纪要还在行政机关内部未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只是内部决议,不是对外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此情况下,没有对当事人产生任何实际影响,不具有可直接执行力,当事人不能对会议纪要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的会议纪要只是行政机关内部 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的决议, 只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没有对外公布和转化为具体行政行为,形式要件没有送达村民, 实质要件没有对村民的权利义务发生了实质影响 对外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村民无权对会议纪要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