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党员先进性)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

不合格党员是指丧失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具体到农村党员,主要表现为:

1、理想信念动摇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2)散布反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观点,在思想上和言行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思想空虚,搞封建迷信活动,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或邪教组织;

2、群众观念淡薄

(4)不为群众服务,在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上不思进取,无所作为;(5)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甚至为个人名利不惜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6)个人主义严重,以权谋私,损公私,损人利己;

3、党性觉悟差

(7) 对坏人坏事不揭发、不批评、不斗争;(8)有严重好人主义,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坚持原则;(9)当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不能挺身而出,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

4、自由主义蔓延

(10)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1)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12)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13)组织观念差,不支持党支部的工作,故意使绊子、添乱子;(14)不维护党的团结,宗族观念严重,在村“两委”选举、发展党员、讨论决定村里重大事项时,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15)编造、传播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对党、对社会的不满言论;(16)不按组织程序和《信访条例》办事,带头、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17)不执行或纵容、包庇他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18)不依法诚信纳税,不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19) 不能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5、道德行为扭曲

(20)聚众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录像;(21)参与制黄、贩黄活动;(22)参与赌博或为他人提供场所;(23)参与吸毒、贩毒活动;(24) 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25)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26)不赡养老人;(27)不抚养未成年子女;(28)虐待家庭成员,道德败坏;(29)经常搬弄是非,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团结;

6、工作态度不端正

(30) 不实事求是,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31)习惯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应付上级,应付群众; (32)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骗取名利,劳民伤财;(33)事业心不强,工作拈轻怕重,消极懈怠,不思进取。

7、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