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育系统党员三个方面对照检视资料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四抓两整治”工作,严明党员教师不得信教、涉黑涉恶的政治纪律,着眼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员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根据陇教党工委【2020】21号关于《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权家湾学区党总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陇权学党发【2020】4号)要求,下面,我按照《通知》要求,从三个方面作对照检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党员不信教、不涉黑涉恶纪律规定及部署要求等方面,学了没有?学了多少?有什么感悟?

这几个章程我们都学习过了,并且经常学习。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刻了解了党的基本情况,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学习到了它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认识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更事关党的初心与道路。

但学习的过程中,对《章程》和《条例》的认识和理解还是不够透彻。

(二)对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方面做得怎么样?为身边群众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作为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农村的教育教学工作搞好。努力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多年来联系常州市爱益阳光助学协会,给农村的贫困学习发放助学金和学习用品、衣物等。

(三)对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权利义务以及不得信仰宗教纪律规定,扫黑除恶部署要求,表明立场态度,对是否存在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作出说明。

对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和权利义务以及不得信仰宗教纪律规定,扫黑除恶部署要求,作为党员,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履行好权利和义务。做好本职工作,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方面。

没有把理论背会,学通学透。

(二)思想方面

思想有点松懈,不认识去钻研业务,上进心不强。

(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

满足于常规性的工作,习惯安于现状、按部就班,对工作困难和矛盾有畏难情绪,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存在慢落实、软落实现象。发挥不了模范作用。

三、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1、强化忠诚意识,做到心中有党。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要把学习作为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党性修养、坚持理想信念的重要手段。

2、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团结同志,努力学习。做好教师所具备的素质。

以上检视剖析,请同志们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