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看齐见行动学习总结1500字]

  党的xx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中全会新部署新要求,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关键,有效用好加强党内监督这个手段,认真开展省委部署的“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活动,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自觉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立言立行。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根本要求就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四个服从”,特别是对全会作出的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这一重大决策,我们要坚决响应,坚定不移地把服从核心作为首要的政治纪律和党性原则,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思想上高度信赖核心,要求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不断对标对表,在校正看齐过程中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拥护党的领导核心上必须旗帜鲜明、头脑清醒,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坚贞不渝,保持思想定力、战略定力;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要求自觉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在感情上深刻认同核心,要求始终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发自内心地把维护核心变成纪律要求;在行动上紧紧跟随核心,要求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领航向,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科学运用。宣城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大目标、五大任务”,精心谋划改革发展各项举措,明确了建设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中心城市、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着力打造充满活力的现代产业之城、要素汇聚的综合枢纽之城、有品有味的文化生态之城、共建共享的平安幸福之城,把宣城建设成生态大公园、文化大观园、旅游大乐园、宜居大家园的目标任务。同时进一步提升发展标杆,以苏浙沪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经验做法为参照系,全面审视,自觉对标,着力解决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突出问题,切实以理念创新引领实践创新。

  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xx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作出重要规范,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宣城市委坚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重中之重,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经典、上讲台、讲党课”和机关集中学法月等活动,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市委工作规则、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党委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民主党派提出意见建议“直通车”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态化。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应以贯彻《准则》为契机,用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把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开启这个纯洁党风政风的“净化器”。坚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筑牢信仰之基。把端正用人导向作为切入点,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提高知人识人水平,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净化选人用人风气。把严明纪律规矩作为关键,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员干部筑牢为政清廉的防线。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围绕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激浊扬清的作用。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营造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

  积极构建加强党内监督新格局。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和途径,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大量案例表明,党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往往是从违反纪律、破坏规矩开始的。必须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围绕确保党章党规党纪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做到“五个必须”,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在纪律执行上坚决不搞“抓大放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早发现早处理,不让党规党纪成为“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和。必须健全监督体系,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内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党的工作部门要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各级纪委应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重要职责。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外部监督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来自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群众和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把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管党治党完整的责任链条,推进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全覆盖。宣城市委近年来着眼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先后制定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制定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日常管理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办法和市县领导班子及成员作风建设“两清单一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双重职责”。围绕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遵守“八项规定”相关情况等,创新“短平快”式干部审计监督模式。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党的领导机关应坚持以上率下,争做忠诚看齐、履职担当、改革创新、团结奋进、亲民为民、清正廉洁的模范。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推动执行《准则》《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书记要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政绩,做到知责、尽责、负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党内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责任,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必须强化担当作为。六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党员干部推动改革创新,只要是出于公心,为了推动发展,而不是为了谋求个人非法利益,我们都应该保护和鼓励。但这中间如果有个人私利,有违反规定、程序的行为,搞暗箱操作,则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应当鼓励党员干部争当观念更新的先行者、改革创新的促进派、攻坚克难的实干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从而汇聚起改革攻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