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是微积分学与数学分析里的一个核心概念。通常分为定积分和不定积分两种。直观地说,对于一个给定的正实值函数,在一个实数区间上的定积分可以理解为在坐标平面上,由曲线、直线以及轴围成的曲边梯形的面积值(一种确定的实数值)。积分的一个严格的数学定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2篇
【篇1】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在职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
所在支部:
姓名:
考评时间:
类别内容
学习教育
(15分)
缴纳党费
(10分)
参加组织
生活
(15分)计分标准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认
真完成党支部规定的学习任务。
按时、足额缴纳党费。评议标准
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每次扣10分,学习、培训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学习笔记少一次扣5分。
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不按标准、不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扣10分。
组织生活会、“七•一”表彰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其他形式的组织生活,迟到、早退、请假每次扣5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因工作岗位特殊不能离岗学习的情况除外。
党员违纪违法受党纪处分但没有达到开除党籍程度的,受警告处分者扣10分。
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经单位自查发现的扣5分每次。
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性质等违法违纪及其他行为影响恶劣或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或破坏家庭和谐的,每次扣5分。
误导群众的扣5分每次。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有抵触情绪、不积极主动的,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每次扣5分。
有不团结、不配合工作行为的,经单位班子会议认定每次扣5分
对待前来办事群众态度恶劣,不尽职尽责解决群众困难的,发现一次扣5分;到社区服务少一次扣5分。
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公车私用、私驾公车,把个人应支付的费用列入单位开支,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反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之一的,经单位查处的,每次扣10分。基本义务
(55分)积分制管理考核(100分)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及党支部的组织生
活会等组织生活。
xx各项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
遵纪
守法
(15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觉遵法守法。
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
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xx,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
工作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
团结同志,相互配合。
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为。
履行
职责
(15分)模范作用
(45分)廉洁
自律
(10分)xx作风建设相关规定
旅游
综治
(20分)自觉遵守经营秩序、自觉维护市容景貌、
违反《优化南岳旅游发展环境八个“严禁”》等损害南交通管理秩序。不违反旅游综治相关政
岳旅游环境的行为,经发现查实的,每次扣10分。
策规定。
季度加分情况①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受乡镇(街道)、本单位发文表彰的加2分;受区级发文表彰的加5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加7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加10分。②积极参与区级各项党员活动,例如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可以酌情加分。③突发事件中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效果良好,经所属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加分。④同一次表彰或贡献只能加分一次,不能重复加分。⑤加分最多10分。
季度
得分(季度得分=基本义务分+模范作用分+季度加分)
是否
评星(季度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可评星。)是否□□备注:
各单位党组织可以根据此考核评分表,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考核项目,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予以实施。
【篇2】党员积分管理考核细则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模板党小组党支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自评分
初评分评定分
1.政治合格方面。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6分);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爱党护党(6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8分)。违规发表或转载违背党中央政策决定言论的每次扣5分。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5分);积极参加所在党
基础分项目
支部“三会一课”及党内主题活动,每月自觉按时(80分)足额交纳党费(10分);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
机关单位管理规定,切实维护集体利益(5分)。无理由不按规定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不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支部主题活动等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3分。
3.品德合格方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分);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修养(6分);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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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风邪气(6分)。存在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相应扣分。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10分);积极参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10分)。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消极怠工或作出承诺没有特殊原因无法履行的,每次扣5分。5.向单位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的(3分)。
6.牵头或参与的某项创新工作受到上级认可批示的(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亮身份、当先锋”
加分项目活动,窗口和服务单位“岗位建新功,党员见行动”活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
(20分)
区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5分)。
8.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工作成绩突出,年内受到所在党
(工)委以及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5分)。9.经支部会议认定其他可加分的项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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