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责任清单和目标清单三篇

清单,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qīng dān,指的是详细登记有关项目的单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责任清单和目标清单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员责任清单和目标清单3篇

第一篇: 党员责任清单和目标清单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

二〇一三年九月

校训

求知

有为

求实

创新

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

敬业爱岗

服务学生

严谨治学

科学管理

团结协作

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开电大〔2013〕6号

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

三、工作内容

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一是清理法定职权。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学员办事,接受学员监督。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发主决策、严防专权。

2、推行“三个不直接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通过对权力和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目三个方面“不直接分管”制度。具体要求:一是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领导根据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具体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对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人事工作相关程序,职能处室及分管副职领导提出的干部人事任免、干部竞聘上岗方案和干部奖惩等事项必须提交院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具体操作中,经费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下的,由经办人、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审批,最后报主要领导联审,方可到财务报销。经费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上的(含5000元),应先由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提出意见,经院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变,财务印鉴不作变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财务工作,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三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项目,明确分管副职领导按规定具体负责,主要领导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建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涉及项目的重要事项经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由分管副职领导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施建设与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前期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报告项目建设情况等制度。

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权力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一是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制度,加强对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二是强化专门监督。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参与并指导各内设机构开展规范行政权力工作,加强对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障学员的监督权利。三是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四是深化政务公开。从有利于学员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出发,切实落实和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公开载体,拓展公开范围,增强公开实效,防止暗箱操作,形成遏制权力腐败的民主监督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4月)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法定职权的梳理汇总工作;制定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的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召开会议,对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7月)

按照本方案工作内容和要求,各处室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纠职权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3年8月)

认真总结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整理相关材料,做好迎接县纪委监察局检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评估之后,及时整改完善,巩固和提升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体教职工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开化电大依法治校的高度,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做好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规范权力运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詹宝祺任组长,副院长徐三伟、骆少华任副组长,李正鸣、姜献华、刘永红等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骆少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开展工作。

(三)完善机制,明确职责。规范权力运行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8月份结束,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的要求,为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狠抓落实,确保成效。各处室要按照本院的工作职能,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工作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案件,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抄送:县纪委监察局。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办公室 2013年4月24日印发

开电大党〔2013〕1号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院领导班子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院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党组书记、院长詹宝祺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院长徐三伟同志协助书记、院长负责教务、考务、教材、招生、学籍、奥鹏教育、工青妇、退休教师及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教务处、学籍招生处。

三、党组成员、副院长骆少华同志协助书记、院长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统战、综治、信访、文明创建、档案、后勤、技术(网络)、教科研、社区教育、招商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含总务)、技术培训处。

中共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党组

2013年5月21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人事 领导班子 分工 通知

抄送:市电大,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印发

开电大〔2013〕9号

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要求,现将《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一把手”

“三个不直接分管”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强化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根据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行党政“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分权制衡,使决策、执行、监管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制度和权力约束机制;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腐败;有利于领导干部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二、实施步骤

  1、确定分管人员。徐三伟副院长分管教务、考务、招生、财务等工作,骆少华副院长分管人事、后勤、工程项目等工作。

  2.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实行票决制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分管负责人的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

3.实施民主监督。成立由院长詹宝祺任组长,副院长徐三伟、骆少华为副组长,李正鸣、姜献华、刘永红为成员的监督领导小组,加强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每月对分管领导批报的票据进行一次审核确认,对未按制度办理或超越权限办理的事项实行否决权,对具有重大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实施意见

建立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后,实行党政“一把手”从宏观管理负总责,授权副职领导具体分管,副职领导向党政“一把手”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副职领导行使权力实施监督的工作机制。

1.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组织人事工作由分管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干部人事任免、调动、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变动等,要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分管副职领导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建立和实行分级负责、集体讨论和财务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具体操作中,数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下的经费支出由分管副职领导审批后,再由主要领导会签审批;数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收支方案先由相关处室和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后,经院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不变,财务印鉴不作变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院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副职领导根据承担的职责权限负直接责任。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党政“一把手”和院党组报告财务工作制度,实行财务公开等制度。

3.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投标,明确一名分管副职领导按规定具体负责,党政“一把手”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职领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实施建设与管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涉及工程项目的重要事项必须经院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健全完善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分管副职领导定期向党政“一把手”和院党组报告工程建设情况等制度。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施“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工作对于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机制体制上预防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扎实推进,狠抓落实。要把推进“一把手三不直接分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当中“一把手”要率先垂范,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及时公开相关制度,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开展“一把手三不直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实行“一把手三不直管”,并不是“一把手”不管,更不是“一把手”不能管。“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三项工作后,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既要分权、制权,又要防止监督失控。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慎重用权,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将认真查处,严肃追究。

抄送:县纪委监察室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印发

开电大〔2013〕10号

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各处室:

为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各项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能,同时方便群众和学生办事与监督,切实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院绘制简明清晰的招生、毕业生审核等权力运行流程图,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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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学院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

开化学院重大人事任免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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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学院重大物资采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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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学院重大项目建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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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学院毕业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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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学院考务流程图


开化学院招生流程图

(此页无正文)

开电大2013〔9〕号

关于印发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

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

为加强管理,规范行为,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院党组研究制定了《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首问首办负责制规定》等院内部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

2013年5月8日

开化学院首问首办负责制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树立良好形象,根据《衢州市党政机关首问首办负责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首问首办负责制,是指接待、受理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等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首办责任人,全面负责引导、协调、办理、答复相关事项并全程跟踪、督办的制度。

第三条 首问首办负责制实现阳光操作,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岗位职责、投诉方式等信息。

第四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要按照热情接待、实事求是、照章办事、尽快办结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办理工作。不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第五条 对接待或受理的重大或需移交的事项进行登记,填写《首问首办流程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接待时间,服务对象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所办理、咨询或投诉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和数量,承诺办理或答复时间,监督投诉电话,首问首办责任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并向服务对象出具或寄发。

第六条 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等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根据不同情形履行如下义务:

(一)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首问首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一律当场答复或办理;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办理;需请示上级的重大事项,一周内给予答复或办理;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机构,并负责跟踪办理。

(二)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属于本中心其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应负责引导到具体经办人员。若具体承办人不在,首问首办责任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具体承办人;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程序的,当场办理;对申请材料、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补全的材料、手续;在服务对象补办手续过程中如有咨询应及时给予帮助;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按规定时限对办结日期作出承诺,办结后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告知不予受理、办理的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申请办理或咨询、投诉事项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向服务对象主动告知,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告知该事项主管机关、部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对把握不准或者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应当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妥善处理。

第七条 全体工作人员应强化职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明确本单位、本处室以及个人岗位职责,了解各处室的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第八条 首问首办负责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工作认真、办理质量好、群众满意、业绩突出的首问首办责任人予以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九条 违反首问首办负责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法纪条规处理:

(一)首问首办责任人接待、受理过程使用文明忌语、态度蛮横粗暴被服务对象投诉并查实的。

(二)首问首办责任人对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推诿扯皮、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的。

(三)首问首办责任人未及时将服务对象申办的事项移交承办人员或承办人员未及时与服务对象联系,承办事项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并且未向服务对象作出合理解释说明的。

(四)故意设置障碍、拖延不办、吃拿卡要,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正确履行领办、导办、承办、上报义务,致使可以解决的事项未能及时解决,引发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 本规定由本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开化学院服务承诺制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我院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树立勤教、高效、务实、廉洁的学校形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院机关各处室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服务承诺制是指院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本处室的职能权责,针对本科室的管理服务任务,向社会公开作出工作内容、程序、质量、时限、纪律等方面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的制度。

第四条 各处室应当遵循依法、公开、诚信、高效原则,填写《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化学院承诺书》,做到科学合理、具体明确、简便易行,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并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服务承诺的内容包括:

(一)服务准则承诺:根据本处室工作实际,以让服务对象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为目标,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的承诺。

(二)服务内容承诺:根据本处室职权范围,明确服务的具体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和依据、办理结果公开等方面的承诺。

(三)服务效能承诺:对本处室每个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作出承诺,实行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许制度,尽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法律、法规对办理时限作出明确规定的,本处室承诺的办理时限应当少于规定的时限;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本处室应当参照周边地区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合理确定承诺时限。

(四)服务形象承诺:规范本处室工作人员接待、接拨电话、办理业务文明用语,保持优良工作作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承诺。

(五)服务质量承诺:创新服务体制机制,实行质量认证、学生测评、定期回访等提高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

(六)服务模式承诺:创新服务方式,按服务对象不同需求,开展教学指导、服务补救、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的承诺。

(七)服务管理承诺: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即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收件回执制、否定报备制、办件公告制、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管理制度的承诺。

(八)举报监督承诺:公开受理举报或投诉的场所、程序、投诉方式、联系电话以及答复时限等承诺。按规章办理各项举报投诉。

第五条 各处室要根据自身实际,以方便学生和公众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服务承诺,包括在本单位、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通过公告牌和政务网站进行公布,编制、发放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设置资料索取点,建立咨询和服务热线等,对学生和公众普遍关注的服务承诺事项,还应当采取发布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公开。

第六条 将服务承诺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积极主动履行承诺、学生满意、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七条 对不按规定明确本科室服务承诺内容并向社会公开,或服务承诺不兑现、违背服务承诺的,应责令改正,并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退等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纪违法的,按照相关法纪条规处理。


开化学院议事会议制度

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院党组集体决策重要干部人事变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的会议上,党政“一把手”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负责人不先定调子、亮观点,按照会前协调、准备材料、提前通知、会中分管领导陈述、其他领导发表意见、“一把手”最后总结归纳、逐项举手表决、作出决策的流程进行,做到依法行政,民主决策。

二、院党组会议制度

1、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的副职领导主持。原则上一至两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需要,经书记同意后可以随时召开。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记录。

2、会议主要任务:(1)传达上级和县委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研究确定全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方针、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研究我院教育教学阶段性的工作安排;(3)讨论决定院中层干部任免、机构设置等事宜;(4)讨论研究加强院班子自身建设和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问题;(5)讨论决定上级党委、县委交办的重大事项的办理意见;(6)讨论决定院经费使用管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事项;(7)讨论其他需要审议的重要事项。

三、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1、由院长、副院长、院党组成员以及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院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记录。

2、会议主要任务:(1)对需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事先进行酝酿,并准备意见;(2)讨论决定教育教学中的重要问题;(3)讨论和决定本院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四、院党组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例外),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书记主持。主题根据县委及有关要求拟定或主持人提出。

2、召开前,由办公室征求和收集干部有关方面的意见,整理后分送与会人员。

3、与会人员要虚心听取意见,对涉及自己的问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

4、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按有关规定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5、院党组成员要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五、全体教职工会议制度

1、由院长或由院长委托的副职领导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

2、会议主要任务:(1)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2)传达贯彻院党组的决定、意见和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3)回顾总结前阶段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六、会议程序及会议决定落实

1、议题确定。院党组会议题由书记确定;院长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事先征集,报院长或受委托的副职领导确定;院全体干部会议题由院长确定。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相关的会务工作。

2、会议决定的落实和督办。(1)各类会议均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和整理。(2)会议纪要由院长或院长委托的副职领导签发。(3)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贯彻执行。相关处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执行的情况,对于重要情况,分管领导要向院长汇报。(4)办公室负责做好检查和督办工作。

开化学院学习制度

一、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建立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党组书记任组长,主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办公室负责人担任中心组秘书,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安排,并协调组织实施。

2、学习内容: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和重大战略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党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等;其他经济、政治、科技、法律以及计算机应用知识、文书制作、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

3、学习形式:采取阅读文件、资料,听取报告、讲座,观看电视片、录像片,实地走访调研、考察和相互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

4、学习组织:坚持每季度组织学习1次。

5、学习要求: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做到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学习笔记簿“三簿”齐全,每次集中学习由中心组成员本人签到。集中学习一般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组长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及时补课。出勤情况每年年底在中心组内部通报一次。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结合工作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撰写1篇以上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二、机关学习制度

1、机关学习由分管领导负总责,机关支部组织实施,每年制订学习计划。

2、学习内容: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知识、时事政策、法律知识、党政管理知识等;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知识;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及时安排学习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报刊重要文章等。

3、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同时采取专题辅导、观看教育片、举办有关知识讲座及培训等形式。

4、学习组织:坚持每周组织一次集体学习。院机关集中学习安排在每周星期一下午,由院领导或机关党支部书记主持,办公室负责签到和记录。

5、学习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会,不得无故缺学,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学习讨论时,每位干教职工要踊跃发言,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或调研报告。

开化学院院长岗位职责

一、院长是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努力完成县委、县府和上级电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政策,执行上级电大和有关部门的指示要求,加强教职工的师德教育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三、负责审定学院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抓好实施、检查、总结工作。

四、负责审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主持学院全面工作。

五、根据电大特点,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开放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研究活动,不断探索规律,发扬创新精神。

六、协调各处室、教职工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并发挥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使部门、教工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增强团队合力,提升工作能力。

七、主持召开学院行政办公会议和全体教工会议,讨论安排每阶段的重要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八、搞好横向联系,努力争取上级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同有关高校合作,拓宽办学路子,积极为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院长组织开展学院的各项工作,负责教学教务、学籍招生、奥鹏、工青妇、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教务处和学籍招生工作。

二、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学改革方案、执行性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电大、奥鹏学历教育,确保办学规模不断扩大。

四、负责任课教师的选聘和考核工作。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规,提高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增强教育教学的科研能力,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六、负责教务教学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总课表的编排、调度,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和老师的学习和生活。

七、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学院实际制定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招生,审定招新生录取名单。

八、深入教学第一线,负责对教务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九、负责有关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的课题调研工作。

十、认真做好奥鹏教育、工青妇、退休教师及财务等方面工作,严把财经纪律关。

    十一、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分管行政的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院长组织开展学院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综治、档案、后勤、教科研、社区教育、招商引资及工程项目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和技术培训处。分管学院行政工作。

二、重视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及要求,向院长提供指导全局工作的详实材料及管理方案。

三、深入分管工作第一线,认真做好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综治、教科研等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驾护航。

四、加强同部门、乡镇、社区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拓展社区教育工作。

五、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中广泛开展招生引资工作的宣传与发动,争取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六、指导总务部门做好后勤工作,以有限的资金尽量做最多的事情,,开源节流,严格校产管理;廉洁奉公,不循私情。

七、重视学院卫生工作,做到检查、督促、指导经常化,保证学院整洁、优雅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

八、指导保卫部门做好学院的综合治理工作,以严格的制度,一流的管理保证学院财产不受损失,师生安全不受伤害。

九、处理好社会关系,做好与社区的联络、协调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及其它工作争取社会的最有力的支持。

十、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教务处岗位职责

教务处在学院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计划(专业规划)教学大纲的制订和实施;负责教务、考务、教学督导、教材供应等主要工作。

一、教学计划规划与课程管理

1、根据上级电大下发的各专业教学计划(专业规划),制订、报批、调整本校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规划),并负责计划执行过程的监控。

2、整理下发统设课、省设课教学大纲,制订、报批并下发自设课程的教学大纲。

3、制订和转发上级电大各类教学管理文件。

4、结合教材、师资等情况管理本校学期开设的课程。

5、开放教育学生的课程注册工作。

二、教学过程管理

6、教学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新生入学教育、教师的配备与培训、教学资源的配置情况,新生班主任分配、面授课计划的制定。

7、课程教学管理。主要监督检查各教学班在课程补修、面授教学、网上教学及学习支持服务、音视频教学资源应用、形成性考核、组织学习小组、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8、实践教学环节管理。主要监督检查各教学班实践基地建设与使用,课程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作业等安排落实情况。

9、教学档案管理。包括专业教学档案、课程教学档案、学生学习档案。

10、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的审核、整理及转交,毕业论文的审查及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组织。

11、课程形成性考核督查、成绩汇总汇及上报。

12、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活动。

13、外聘教师的聘请、管理。

14、做好班主任的分配及教师工作量的确定与考核工作。

15、学期专项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的撰写上报。

16、基于网络改革考试课程教学的监督检查,协同技术培训处做好基于网络改革考试课程及无纸化课程的考试工作。

三、考务管理

17、制订和转发上级电大各类考试文件,并负责监督落实。

18、组织报考数据的输机及试卷征订。

19、考点的申报、设置与建设。

20、编排考场并打印考场信息表和准考证。

21、考试过程中试卷的运输、保密,考点考试各环节落实情况及考风考纪的监督检查。

22、组织教学班对形成性考核成绩进行输机并汇总上报。

23、协助奥鹏中心、合作院校的教学及考务管理。

24“网考”报名及组考工作。

四、教材管理

25、制定开放教育学生教材管理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

26、做好教材的预订、征订及教材的发放、调剂、结算等工作。

27、参加全省教材管理部门开展的学习活动.

28、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办公室岗位职责

办公室是学院综合办事机构,在正、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上情下达,沟通协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和制度落到实处。

一、做好有关来信、来访处理和接待工作。

二、负责学院举行的会议准备,做好会议记录。

三、协助做好教职工考勤考核和评优工作,做好处室之间协调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四、负责教职工福利事务及组织教职工有关活动。

五、负责起草学院工作计划、总结、有关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材料;审核以学院名义发出的文件,发布学院的有关通知等。

六、做好学院宣传报道工作。

七、检查、督促和协调学院重要决定的贯彻执行。

八、负责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学院公章,开具有关的介绍信和证明。

九、做好学院公车使用与管理工作。

一十、协助领导做好财务(收费、统计、报表等)、基建、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文印、档案(具体由各处室收集整理,学期结束后交办公室归档)、图书和文件收发、登记、传阅等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的安排、采购、维修及其它总务后勤工作。

十三、落实学院环境卫生及做好学院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四、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学籍招生处岗位职责

一、负责在校生学籍注册管理、毕业管理和招生管理工作;负责上级电大相关文件材料的宣传贯彻。负责开放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

二、负责招生报名咨询、入学资格审核和录取注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报名、材料审核、入学测试工作和中央电大OA系统的信息录入,完成省电大复审、中央电大终审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新生入学档案的清理和复查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四、负责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证办理、发放。

五、配合教务处完成新生建班、分班工作。

六、严格按照省电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注册管理工作,并办理学生的休学、转学、退学、复学等学籍异动手续。

七、严格按照省电大教管科规定,指导班主任办理学生免修免考课程申请,并负责办理报批手续。

八、指导班主任做好考试成绩核对、成绩更正、学生基本信息核对等工作,并负责办理更正报批手续。

九、指导班主任做好毕业生毕业申请、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及毕业档案建立工作,并负责办理上级电大的报批手续。

十、负责结业证、肆业证、毕业证书及学历相关证明书等办理。

十一、做好毕业档案再利用工作。

十二、负责学籍工作的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三、协助学院做好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和照片管理工作。

十四、协助学院做好学生评优工作。

十五、做好奥鹏学习中心的招生、录取、教学、学籍管理、考试考务及与上级奥鹏有关部门联系等工作。

十五、负责与省电大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籍科、教管科及市电大学籍招生处、教务处、学生处的相关业务联系工作。

十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技术培训处岗位职责

技术培训处是负责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保障、支持和服务管理、社区非学历培训及教师学习、教科研活动开展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电化教学设备、办公电子设备及耗材的采购。

二、负责学院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学设备以及所有教师用计算机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三、负责校园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各类网络通畅。

四、负责学院网站的开发、维护,协助各位教师做好教学资源更新。

五、负责网络控制中心各类服务器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六、配合教务处做好基于网络课程考试的学生信息管理、学生选课、评阅教师申请等工作。

七、负责对电大学员提供网上技术支持服务。

八、负责电大无纸化考试、全国网络学院统一考试及其它各类借助计算机考试的技术支持 。

九、加强联系和调研,积极开展社区学院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的档案工作。

十一、配合学校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财务科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校财务工作,协助院长当好家理好财。

二、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本单位财务制度的执行和资金使用起监督作用。

三、热爱财会工作,认真学习财会知识,努力钻研财会业务,杜绝财务工作中的差错。

四、认真做好年初财政预算、年终财政决算工作,按时、按要求做好月报表,及时上报县财政部门和本单位领导。

五、做好劳动工资、补贴发放及有关后勤工作。

六、认真细致地做好收款、付款工作和单据、现金、有关印鉴的保管工作。及时提供欠费对象名单,使公款按时入库。

七、账目日清月结,单据妥善保管,按规范装订成册,归档。

八、自觉地接受本单位领导及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检查。

九、加强财务管理,主动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改善教职工福利和促进学校的集约发展献计献策。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总务后勤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学院后勤工作,坚持后勤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认真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根据学院的财力与教学的需要,提出添置、修理财物和设备建议。

三、负责学院财产管理。对学院的财产做到心中有数,合理分配,及时检查,帐物相符,杜绝漏洞。建立购置、登记、领用、调拨、修理、报损、报废、赔偿制度,督促有关科室和人员管好、用好学院的财产和设备。

四、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注意水、电装置的检查、维修,加强门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五、关心师生生活,协助院长搞好政策允许内的教职工集体福利。

六、加强学院环境改善工作,搞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校园。

七、负责学院基建管理工作。

八、加强同本单位有关处室及对外有关部门的联系。

九、完成院长、副院长交给的工作。

开化学院班主任岗位职责

班主任是教学的直接管理者,对教学计划的落实,贯彻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负直接责任。因此,每一位班主任都应本着对电大的发展和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本班实际,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班级工作和教学计划,期末写出班级工作总结。

二、认真做好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班风、学风、考风建设。

三、按要求协助做好兼职教师聘请工作,并及时报教务处审核。

四、切实抓好班级日常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班规班纪,做好督班应做的各项工作。加强调研,认真备课、上课,主动参与教科研活动。

五、及时上报学生数和学员名单,核准上报考试科目(课程注册),订好教材、资料,做好学生成绩统计、登记、分发等工作。

六、建立对学员考勤制度。学生请假、缺课、旷课、迟到、早退、缺考要有记载。每学期结束统计出每次上课学生到课率,全学期每个学生到课率,每门课学生到考率,每门课程合格率。

七、掌握每位学生的思想表现和学习情况,有效指导督查学员网络学习。平时多与任课教师、学生交谈,沟通思想,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需求,努力为学生服务,努力提高学生巩固率、到课率、到考率、考试合格率。积极搭建班级活动平台,加强学员交流。

八、按时发送教材、资料、成绩单等;及时上报教师面授课开课申报和学生上课签到表;协助财务收齐学杂费,提高学费收缴率。

九、做好招生工作。搞好教室及环境卫生,管好教室内的财产。

一十、及时布置、催交、批改学生作业,妥善保存学生作业本。

十一、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收发、档案、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收发员

1、按要求收、发、拆、登记、传阅公信和文件,及时整理收集文件,交与档案员装订成册,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2、及时收发报刊、杂志等,做到准确无误。

3、如本院没有公文发出,则按每个星期一、三、五到县委大院公文交换室领取公文;如有公文发出,则要及时发送,确保及时无误。

二、档案员:

4、收集、整理保管学院的全部档案。

5、接待档案的借阅,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与编研工作。

6、做好档案鉴定工作,鉴别档案价值,确定不同的保管期限,按照规定提出保管、销毁的意见。

7、督查和指导各处室有关人员按年度将归档的文件及重要资料整理立卷,按规定时间移交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

8、将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定期移交给县档案馆。三、保洁员:

9、搞好校园内公告环境卫生、走廊卫生及厕所卫生。

10、按时关启校门和电灯。

11、及时供应会议室开会、上课培训等所用开水。

12、维护学院财产安全和学校声誉。

13、爱护所保管和使用的财物,关心学校水、电、门的关启。

14、重大事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化学院小车管理规定及驾驶员职责

为严格车辆管理,更好地发挥小车作用,制定以下规定:

一、保证院长用车。副院长、处室骨干确因工作需要也可派车;

二、因公出车一般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调度(事先应征得院长同意),驾驶员凭《开化电大公务用车审批登记表》出车。

三、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不得将小车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小车给他人驾驶,严禁酗酒驾车。不出车时将车停入车库,驾驶员按时在办公室上班。

四、车辆维修及零部件购置,驾驶员须提出预算方案及理由,经办公室同意后实行定点维修、购置,大修或大保养,须经院长室批准。

五、协助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驾驶员职责:

1、遵纪守法 2、服从调度

3、爱护车辆 4、安全驾驶

5、按时出车 6、优质服务

7、节约开支 8、闲时洗车

9、停车入库 10、注意形象

六、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附:

开化学院公务车审批登记表

开化学院公文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

(1)收发文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到不错不漏,不迟不误,每天确保到公文交换站收取纸质公文至少一次。

(2)公文的收文处理流程:收发文管理员收文并登记→提交办公室主任拟办→收文管理员按拟办意见分送领导和各科室传阅→传阅者签名→收文管理员归档。

(3)本院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经办公室收发文管理人员同意即可。外单位人员向本院查阅机密文件和重要资料,经院领导审批后,一般在办公室阅读,不得外借。

(4)院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意见,各处室要及时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向作批示的领导汇报。必要时,办公室要进行催办,以防漏办和延误。

(5)院机关公文,包括重要的文件、函、电、资料、和会议记录由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保存。教学有关资料,由各处室统一整理归档。

(6)公文交换系统电子公文由办公室文件拟办员负责拟办,每个工作日至少登录公文交换系统接收公文两次。各处室要及时登陆公文交换系统阅办。领导有批示的文件各处室要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办公室负责督办。

2、发文管理

(1)制发范围。包括:文件、函、会议纪要等。

(2)制发程序。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文件由相关处室负责起草。处理流程:相关处室拟稿→科室负责人初核→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签→领导签发→办公室打印分发存档。

(3)签发要求。公文送签由办公室负责把关,分管领导审稿,院长签发;支部、工会等其他性质的发文由相关分管领导签发;涉及其他部门的应进行会签。领导签发后的文稿原则上不再改动,确需改动的应将原稿及清样一并送签发人审定。

(4)登记编号。公文签发后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并标明发文单位和印发份数、日期。

(5)打印校对。文稿打印由办公室根据要求,核定文印完成时间、份数、校对人及其他。打印人员不得擅自增删或修改原稿,发现有错误或疑问,需向文稿起草人提出,经同意后方可修改。起草人或承办人负责校对文稿,经校对确认无差错后印发。

十一、印章管理制度

1、本院各类公章由专人保管、安全存放。公章由办公室保管,财务公章由报帐员保管。各种公章都要加锁保管,不得暴露在外,确保印章安全。

2、使用公章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需要盖涉及全院性或重要工作的,须经院长批准。使用其它印章时,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3、公章保管人员不得随意将公章让他人保管或使用,不得在废纸、空白纸、空白表等处乱盖公章,不得随意携带公章外出。

五、档案管理制度

1、本院文书档案由办公室立卷。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机关公文处理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红墨水、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完整、系统、正确。

4、本院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档案,应办理借阅登记;外单位借阅档案,应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一般不外借。

5、不得将案卷随意折叠或拆散,严禁随意涂改、挖补档案。

6、调借出档案必须登记,归还或收回时应点交清楚,及时注销。

十二、保密制度

1、本院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及有关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2、不打听工作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

3、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4、不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秘密和案件情况。

5、不私自抄录、复印秘密文件、资料。

6、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宿舍和公共场所。

7、不用普通电话和互联网传递国家秘密事项。

8、不用明码电报和不加密传真机及电子信箱传输秘密文件、资料。

9、未经批准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

10、凡涉及未形成正式意见或虽形成意见但未公开的事项,经办人不得告知有关单位和当事人。

11、印制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份数印制,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12、本院工作人员调动时,要按规定办理文件、资料移交手续,确保国家秘密不泄露。

13、发现泄密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扩散。

开化学院教师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组织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职工应自觉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三、采用每周五天工作制度。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串岗,不得在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和其他娱乐活动。

四、教师因公、因事请假,其课程要事先同教务处联系调整。

五、教师进修面授,参加有关会议等,需凭举办单位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需出示医院证明。

六、教师事假、病假需经院长批准。旷工半天(含半天)以上按违纪处理,并按规定酌情扣除工资等。

七、各种会议按每一次半天列入考勤,因病因事请假参照本规定第六条执行。迟到、早退两次作半天事假计。

八、全体教职工都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凡属于岗位职责中的工作,都要争取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完成。突击性的工作或确属工作量过大,工作时间紧迫,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经院长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工资按财务开支若干规定执行。

九、考勤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开化学院教职工请假和调休制度

一、基于电大教学实际,原则上将星期三、四与星期六、日对调,星期三、四休息,星期六、日正常上班,如有调整需征得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同意。

二、教工因公外出开会、出差、业务进修等,必须提前一天向院长请假,并交接好有关工作。

三、教工私事一天以内,一般应提前一天口头向院长请假,一天以上必须事先填好书面请假条,经院长批准后方可离岗,回单位后要及时销假。

四、教工因病一天内可口头向院长请假,一天以上须填写书面请假条,并尽可能提供医院证明,回岗后要及时销假。

五、教工在院里规定的节假日和晚上上班、督班可以调休,但须提前一天提出调休要求,一般不得在星期一调休,不得在繁忙时调休,调休期间校里有重要工作应及时返岗。

六、调休时间原则上不跨月。

开化学院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院财产是保证学校各项活动的物质基础。管好学院财产是做好学院财务工作的重要标志。为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防止丢失损失,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贯彻节约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院所有财产,包括购入、拨入和接受其他交易单位的个人支援捐赠的财产,其单位价格满200元,使用时间一年以上,或其单位价格不满200元,使用时间在五年以上的,均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购入、调入时的原价计帐,原价不可查的,可估价记帐,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为低值消耗品。

三、学院固定资产,一般可按以下类别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管理。

1、电教设备;

2、体育设备;

3、教学设备;

4、办公设备;

5、房屋建筑;

6、图书;

7、其他设备。

四、建立学院财产管理责任制。在院长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使用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保管、维修、定期清点,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要做到有帐、有物、有人负责,帐物相符,注意保养使用,完整无缺。在购、管、用等环节上,要明确的计划、采购、验收、登记、领用、归还、保管、清理、维修、报废、注销等手续制度。对新建、购入、归还、调入的固资产,在办理验收手续后,财务部门应登记财产帐,管理部门应分别建立库存、在用财产管理台帐。

五、各有关处室必须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修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财产使用年限。

六、教职工不仅自己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而且要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产,加强使用财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心,依靠大家管好学校财产。对爱护公共财产有突出表现者,应给予鼓励和奖励;对因保管和使用不当致使财产遭受损失者,学院应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处分,并根据情况责成其赔偿损失的一部分或全部。

七、各有关处室必须认真做好财产购置报批手续,如需购置设备,申请人员应向学院领导上报购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注明设备使用单位、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参考价格,经领导审批后交财产管理部门办理。新设备购入后,使用单位应会同财务部门、管理部门办理验收、登帐入册手续。

八、领用新设备须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单位申领新设备时,应填写申领单,并制定该设备使用须知和管理职责,交学院财产管理部门做好日常清点工作。

九、学院财产原则上不对外借、租赁,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学院领导同意,由学校财产管理部门与租借方签订租赁合同,注明租赁时间、价格、付款方式、财产保管责任。

十、财产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本人经管或使用的财产移交清楚后,方得离职。

十一、低值消耗品也应认真管理,在购买和使用上要建立申报、审批、登记检查制度,手续由办公室办理。


开化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电大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院的财务活动在分管副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二、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等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在会计工作中应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本校报销制度(见另文);认真做好预、决算,做好日清月结、按时上报报表及年终各种单据装订、归档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为改善本校内部管理服务,为促进事业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收入管理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费;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五、支出管理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本院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各项支出应按实际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任何人不得挪用、移用、借用公款。

六、专用基金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方法提取或者设置专用基金。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七、资产管理 对于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租赁应经过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八、负债管理 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九、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校财务管理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并按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开化学院接待管理制度

 

一、接待原则

公务接待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一支笔审批、分月结帐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公务用餐接待是指因工作需要,由院办公室按标准和程序并在指定地点对来客进行餐饮接待的行为。主要有以下范围:

1、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本院检查指导工作的;

2、乡镇部门来院办理公务的;

3、兄弟电大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4、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5、会议接待按有关会议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管理

1、公务用餐接待,一般定点进行,接待点要相对固定,同时考虑优质优价原则。确需到星级宾馆接待的应报院长批准。

2、接待标准。公务用餐接待本着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合理安排用餐,如遇特殊情况,需适当增加标准的由陪同领导确定,并在接待单上注明。

3、住宿标准。住宿原则上由来宾自理,确需安排,需请示院长同意。

四、接待程序

公务接待实行对口、对等接待,尽量控制陪同人员。并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由院办公室按接待标准和地点统一安排,经办人在来客招待登记用餐单上签字,并注明接待对象事由、陪同人数和用餐金额。

2、副院长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接待的,事先因报告院长知晓,由院长通知办公室按标准接待。

3、处室一般不安排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应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分管领导报告院长,由院长通知办公室按标准接待。

4、办公室建立接待登记台帐,对本院所有的公务接待逐笔登记。未按程序办理的用餐接待,未经领导批准,更换地点、超标准的接待其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五、接待费用结帐

接待费实行一月一结,即在当月的月初5天内结算上月经费。并履行以下程序:接待餐馆持菜单,用餐通知单,办公室对照台帐逐笔审核后,由接待点开出收据发票,经财务会计审核票据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字,送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核,报院长审批,然后报帐,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开化学院财务报销制度

一、每位教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制度,不得违反报销程序。

二、报销单据必须有印签、单位、时间及用途。

三、报销单据必须经办人或经手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送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核,报院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报销单据不得涂改,确有差错需纠正的必须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盖章,以示负责。

五、报销单据期限一般不能隔月或跨年度,如遇寒暑假等特殊情况,报销期限可以适当向后顺延。

六、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杜绝不符合报销程序的单据出现。

七、向上级电大及有关单位汇款,先由相关处室和财务室核准,经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核,院长签字后方可拨款。


开化学院财务支出若干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福利、工作补贴等相关财务开支行为,促进行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

为进一步贯彻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原则,以表彰先进、奖勤罚懒,从本校实际出发,暂设以下奖项:考绩奖、增收节支奖、先进奖、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奖;教师业务进修奖,教职工岗位职责考核奖等。

1、考绩奖。与年终考核挂钩,凡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给当年考核奖,奖励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称职者扣奖金50%(含县年终考核奖和本院年终考核奖)。

2、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奖。依照前面《班主任(教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先进奖。个人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奖励100元;评为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本单位奖励200—500元(按县、市、省、国家级确定金额);年终考核等级优秀者奖励200元。

5、年终奖:按照县政府和学院评定的奖级和标准进行发放。

6、教师业务进修。(经学院同意,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的)

①教师本人读电大系统学校的可一次性报销学费总额的100%;

②教师本人读其他学校的可一次性报销学费总额的70%;

③教师职称评审费用自理,有关培训合格后费用学校报销70%。

7、教职工岗位责任考核奖(详见《开化学院教职工岗位职责考核办法》)。

8、招生工作奖每位教师每学期招生基数为10个学生,奖金为1500元,每增招1个学生增50元,3000元封顶;在规定基数上每减招1个学生减少50元。每位职工每学期招生基数为5个学生,奖金为1000元,每增招1个学生增加50元,3000元封顶,在规定基数上每减招1个学生减少100元,并纳入绩效考核。

9、在县、市、省、国家级报刊、网站上发表文章报道宣传学院、论文发表或获奖的,学院分别予以稿费或获奖的一、二、三、五倍奖励。

10、其他奖励:

1教师家属及子女读本电大的可减免学费50%;

2教师直系亲属读本电大的可减免学费25%;

3教师子女正式录取全日制本科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考上专科的一次性奖励800元。

4教师子女、家属读本电大协作学校的可减免分成学费的50%。

二、教工福利

(一)在职教工:按绩效工资改革有关文件盒县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休教工:

主动关心退休教工的学习、生活和身体,定期邀请退休教工来校座谈或上门走访,倾听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工作补贴

1、职务补贴:院长(公务员)按公务员规定执行,副院长每月300元、中层正职每月200元,中层副职每月100元,并纳入绩效考核。

2、监考补贴:按实际监考场数每场35元发给,并纳入绩效考核。

3、加班补贴:经院长审批确需加班的,视工作量轻重每天可补给100元,并纳入绩效考核。

4、班主任补贴:按专业、年级、人数每学期由财务科核定后发放,并纳入绩效考核。

5、电话费补贴:参照县有关文件执行。

四、班级活动费

如有需要,班主任应事先提出申请,将开展活动的内容、理由等说明清楚,送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报院长审批,每个班主任一年最多不得超过2000元。

五、学费减免

1、家庭式特困户或低保的学生;

2、家庭遭遇天灾人祸或有特大困难的学生;

3、夫妻同在读电大的学生(只减免一方)或一人同时读两个专业的;

4、其它情况;

5、要求减免的学生,每人原则上减免200元,班主任凭减免学生出具相关证明给予签意见,经分管财务副院长审核,院长签字后交财务办理。

六、本规定解释权为本院院长办公会议,如有变动以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的为准。

机房管理制度

为规范机房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证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财产设备管理

1、机房财产设备由技术培训处集中统一管理,并建账登记。

2、教师要爱护机房的各类设备,发现损坏和丢失要立即告知技术培训处,配合调查原因,并追查责任。

二、机房软硬件维护

3、技术培训处为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4、设备出现故障较小时可由当值教师自行解决,较大故障要及时向相关人报告,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故障查明原因并排除。

5、未经许可私自从网上下载、安装任何软件,如引起系统故障,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6、加强防火防漏电意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领导。

7、指导教师提前到达机房,作好上机准备,并查机房设备是否有损坏现象。

8、发现电脑故障应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技术培训处.

9、上机结束后应全面检查一次机房设备,组织学生关好门窗、电灯、空调、电源等,待学生全部离开机房后教师方可离开。

四、学生上机守则

10、爱护机房卫生,雨具、仪器等不得带入机房,不得乱扔果皮、纸屑等,学习用纸学生要自行带走。

11、不得在机房的任何位置涂抹乱画,否则予以严惩。

12、开机时如发现电脑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等待重新安排和调整机位。

13、严禁修改客户机系统设置和入侵服务器,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14、严禁擅动拆卸与安装电脑硬件设施。

15、严禁随意安装、删除、卸载机器内已经安装的各种软件;严禁上机时打游戏、上网聊天、浏览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站。

16、凡因操作不当或故意违规操作造成硬件损坏,应按照价赔偿。

五、卫生管理

17、机房卫生由后勤人员负责,清洁范围包括地面卫生、桌椅卫生、计算机卫生、机房外过道卫生等。在整理卫生时要注意电脑、空调、点灯、窗门的关启

开化电大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保护开化电大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2.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单位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3.严格按照用户操作手册,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正确使用信息系统。4.禁止利用信息系统的硬软件资源从事与学校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在本人工作站上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系统。5.严格履行本人掌管的用户名和口令、密码的保密义务,对用户和口令、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6.新设备或离网后再次入网使用的设备,必须经例行安全检测后方能入网使用。7.不得将本人使用的硬软件资源借予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提供任何形式的网络接入服务。8.禁止利用Web网页、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电子邮件、FTP等网络服务发布、讨论、传播、传递、转发、抄送、复制和网页链接以下信息:(1)国家、企业涉密信息;(2)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信息资料;(3)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4)不利国家稳定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5)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9.禁止从事下列活动:(1)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或其它有害数据;(2)传授计算机病毒或其它有害数据的制作、传播方法;(3)制作、携带、邮寄含有计算机病毒或其它有害数据的计算机信息媒体。10.禁止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1)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2)窃取或擅自使用、复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3)违反规定,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4)违反规定,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删除、修改;(5)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6)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行为。11.禁止从事下列危害网络秩序的活动:(1)冒用他人名义发送、接受信息;(2)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网址;(3)盗用、泄露用户上网帐号;(4)恶意发送电子邮件;(5)以牟利为目的将他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提供给第三者;(6)擅自在网上公开他人隐私;(7)其他危害企业网络秩序的行为。12.所有用户的活动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使用校园网从事危害政治稳定、损害民族团结、破坏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赌博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数据网、信息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13.用户应该保证其系统配置参数和使用方法的正确有效,有义务通知系统管理员改正其中妨碍网络及网络服务系统正常运行或妨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的内容。14.不进行破坏信息系统设备的活动。未经允许不改变其物理的位置、形态、性能,不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15.自觉接受并配合政府、上级单位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16.如发现他人有违反述任何规定的行为或有害信息,应及时报告本单位领导。

二十六、开化学院考务工作规则

为保证电大教学质量,严格执行上级电大关于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考务工作规则。

一、认真学习《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职责》、《关于违纪、舞弊处理意见》、《考试操作规程》等文件,并贯彻于考试工作中。

二、各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开学初须精确注册学生考试科目,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上报上级电大,避免错注册、漏注册。

三、考前一个月将考试时间、考试课程、场地安排及时通知到考生。考前半个月将监考教师安排表通知到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必须进行考前培训方能上岗。

四、监考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保证试场的安静、严肃、公平、公正。并管理好考场的环境卫生。

五、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考试操作规程》做好交接卷、发卷、收卷、装订等工作。杜绝错领、漏领、丢失、错发、漏发、倒装、漏装等事故发生。

六、监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好试场记录,有重大情况须通报主考或上级部门协同解决。

七、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领发试卷,回收入库试卷。做好请假、缺考登记、统计等工作。安排好连考等特殊情况的考试,及时掌握试场的动态。

八、按规定必须双人到上级电大接送试卷,保管试卷,直至考试工作全部结束。


二十七、学籍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籍管理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籍管理办法如下:

一、入学资格审核与学籍注册

第一条 根据中央及省、市电大下达的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学生报名注册工作。

第二条 申请参加专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者;申请参加本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

第三条 因专科学历专业与报考本科专业不相近者,需按不同专业进行不同课程的补修,具体补修课程开放教育专业实施方案中均有明确说明。补修课程属于专科学习阶段应掌握的内容,是学习本科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补修课程的学分不能计入最低毕业总学分。

第四条 申请参加学习报名者,需按要求交验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填写“招生报名表”。报读本科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网站专科学历查询报告或学历论证中心论证报告。

第五条 学院负责入学资格初审,省电大复审,中央电大终审(或经中央电大委托的教育行政部门终审)。

第六条 对符合中央电大规定的入学资格的学生予以报名登记,并在毕业证复印件上加盖试点单位入学资格审核专用章;组织入学水平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择优预注册,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将学生有关信息录入“中央电大教务管理系统”。

第七条 于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前结束学生入学资格初审、复审工作。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向省电大、中央电大上报新生数据,交纳新生注册费等。

第八条 新生注册终审合格者,应于每年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到校领取学生通知书,并完成基本信息表核对。核对无误后领取学生证。

第九条 严格按中央电大统一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学生学习档案和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包括学生报名登记表、个人基本情况、注册专业、学习课程和考试成绩记录表等。学籍档案采用计算机和文字管理方式,在8年内实施有效管理。

二、 学籍异动(转学、转专业)

第十条 对于需要办理转学、转专业的学生,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学籍异动申请表,一式三份。在3月15号和9月15号前上交市电大。

第十一条 市电大审批后,将审批后的申请表带一份回去存档,并用市电大的数据覆盖掉原来的数据。

三、免修免考
  第十二条 作为免修免考的原则,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经审核允许进行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照现修专业中被替代课程规定的学分记载;对批准免修免考课程的成绩,按"合格"记载;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规定为:电大(含注册生)、合作高等学校课程100%,国家自考考试课程40%。

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应提交专业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或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原学校制发的毕业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证明等有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在每年3月和9月(课程注册)前将申请表及汇总表送市电大审批,逾期不予办理。审批通过的,将申请表及汇总表存档。在课程注册时审批通过的学员注册为"免修注册",并相应的在成绩大册上登记"免"。

四、 成绩管理

第十四条 省电大成绩公布后及时通知班主任指导学员到校或上网查看,如有错误或遗漏,及时填写查分申请表,由学院学籍招生处汇总后于3月、9月1—3日到市电大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 毕业审核

第十五条 学生实行学分制。学生从入学起 8 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班主任负责对学生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修课成绩、限选课成绩、选修课成绩、实践教学环节成绩情况等利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预审,学籍管理人员汇总后于每年的3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将毕业生呈报表上报市电大汇总报省电大。省电大负责初审,中央电大负责终审并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七条 及时组织毕业学生的电子相片采集,按规定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单学校盖章后送省电大审核盖章,原件和毕业生登记表装入档案袋。

七、学位申请

第十八条 班主任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学位申请的文件,熟悉相关规定,并及时传达给每位学生。毕业前由班主任对毕业班学生成绩对照学位申请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通知,由学员自愿填写学位申请表和延迟毕业申请表,并报名参加学位英语考试。所有条件均符合的要及时申报。


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随着我院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了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管理工作,特制定外聘教师管理办法如下:

一、外聘教师的理由

第一条、按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安排时,所开课程我校师资暂时不足。

第二条、我院教师工作量较重的课程。

第三条、出于学术交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

第四条、其他特殊情况。

二、外聘教师条件

第五条、外聘教师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六条、外聘教师原则上应是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及其他相应职称的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无职称者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第七条、外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或在与本学科相关的高校教学的经历,或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三年以上,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三、对外聘教师的要求

第八条、外聘教师要服从我校的教学安排,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九条、外聘教师要执行《开化学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辅导教师职责》和《开化学院外聘教师培训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保证所授课程的教学质量。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第十条、外聘教师每学期承担的课时量,原则上根据上级电大教学有关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教务处在进行外聘教师时,要应优先聘请我校退休教师和具有双师素质的专家、学者。

第十二条、教务处在进行外聘教师工作时,要向外聘教师说明教学任务的要求和工作职责及酬金标准。

第十三条、教务处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检查。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我校教学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要及时更换。

五、外聘教师程序

第十四条、教务处每学期期末根据教学安排的需求统筹制定下一学期各专业外聘教师计划,并填写《外聘教师计划表》,一式两份。

第十五条、教务处根据专业老师或班主任的推荐,对拟外聘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向其说明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等。

第十六条、向符合聘任条件的外聘教师发放聘书并备案。

六、外聘教师酬金的发放

第十七条、外聘教师的酬金按学期发放。教务处负责外聘教师课酬的计算、领取、发放工作。每学期结束由教务处根据外聘教师实际授课课时,填写《外聘教师酬金统计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和院长审批签字后,由外聘教师到财务处签字领取酬金(或班主任代领)。

第十八条、外聘教师酬金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外聘教师计划表。

开化电大外聘教师计划表

第二篇: 党员责任清单和目标清单

2017年党员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 2017年党员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各村(社区)支部、镇属各部门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实施意见及“亮牌对标争先锋”主题活动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建立党员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如下。

一、党员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内容

1、党员目标清单、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以上党员八项义务,是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每个党员都必须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2、党员任务清单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掌握业务知识,提高政策理论素养。(2)遵章守纪,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工作纪律。(3)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4)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完成党组织交派的任务。(6)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在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为群众做出表率。(7)密切联系群体,帮助解决群众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8)崇尚科学,拒绝迷信,不参加邪教组织。(9)勇于担当,自觉与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10)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身缺点与错误。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党员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是区委对党员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亮牌对标争先锋”活动作出的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表安排,按时按要求做好工作落实。

2、各基层党组织要区分机关事业党员,农村党员,以及支部班子党员与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对照目标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的规范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指导广大党员书写出简明扼要、能做到能完成的清单具体内容。

3、按上级要求,各支部普通党员三个清单由各支部归档,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三个清单4月底前上报镇党政办备案。



xx区xx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2

第三篇: 党员责任清单和目标清单

党员目标清单

(1) 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 (2)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3)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4) 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

党员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2、党员任务清单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掌握业务知识,提高政策理论素养。(2)遵章守纪,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工作纪律。(3)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4)勇于担当,自觉与腐败现象和不良行为作斗争。(5)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按时完成党组织交派的任务。(6)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在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为群众做出表率。(7)密切联系群体,帮助解决群众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8)崇尚科学,拒绝迷信,不参加邪教组织。

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毛诗-大序》载:"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南宋严羽《沧浪诗话》云:"诗者,吟咏性情也"。只有一种用言语表达的艺术就是诗歌。

中国古代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现代一般统称为诗歌。它按照一定的音节、韵律的要求,表现社会生活和人的精神世界。诗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古。虞舜时期就有相关文献记载。《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相传为孔子所整理,关于这个问题学术界尚有争论。中国古代诗歌历经汉魏六朝乐府、唐诗、宋词、元曲之发展。《汉书·礼乐志》:"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於诗歌咏言,钟石筦弦。" 汉荀悦《汉纪·惠帝纪》作"诗謌"。 唐朝韩愈《郓州溪堂诗》序:"虽然,斯堂之作,意其有谓,而喑无诗歌,是不考引公德而接邦人於道也。" 明王鏊《震泽长语·官制》:" 唐宋翰林,极为深严之地,见於诗歌者多矣。"鲁迅《书信集·致窦隐夫》:"诗歌虽有眼看的和嘴唱的两种,也究以后一种为好。"孔羽《睢县文史资料·袁氏陆园》:"袁氏(袁可立)陆园在鸣凤门内,……每逢佳日节期,州内文人名士在此聚会。所吟诵的诗歌,后来荟为专集,名《蓬莱纪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