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阿克苏位于新疆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总面积13.13万平方公里,全地区辖8县1市,84个乡镇,56个农林牧场,总人口251.7万(含农一师29.2万)。其中,维吾尔族184.4万,占73.26%,汉族63.91万,占25.39%;农业人口171.77万,非农业人口79.93万;由36个民族组成,是一个以维吾尔为主体的多民族聚居地区。近年来,为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进程中,对残疾人接受社会救助、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福利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些优惠扶助政策措施,在残疾人特殊扶助和专项制度安排方面做了大量的实践探索。  

一、地区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地区共有残疾人112675人,占地区总人口的4.84%,其中持证残疾人73781人。按照残疾类别划分,肢体残疾33010人,听力残疾9294人,言语残疾4765人,视力残13991人,精神残疾3139人,智力残疾4972人,多重残疾4610人。按照等级划分:一级残疾7928人,二级残疾11106人,三级残疾19011人,四级残疾35736人。办证的残疾人占全地区残疾人总数的65.48%。  

二、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和关心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把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力改善各族残疾人生活状况,作为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阿克苏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9〕3号),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出了《阿克苏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工作的意见》(阿地党发〔2009〕36号),下发到各县市党委和政府,各县市也相应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地区及各县市党委、政府每年将为残疾人办实事纳入到为民办实事的议事日程,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按照普惠与特惠、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的方针,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每年安排元旦、春节对困难残疾人的走访慰问活动,拿出5-10万元不等的资金解决残疾人的困难,确保一家一户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每年的爱眼日、助残日、爱耳日、聋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都要集中安排对残疾人的救助活动,诸如轮椅捐赠、发放盲杖、救助金等,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给予了相应的扶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保证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能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有关生活救助的待遇。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低保边缘户在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活补贴标准,各县(市)完善和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残疾人,当地民政部门纳入低保范围,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截至目前,纳入城镇低保的残疾人5518人,纳入农村低保的残疾人21321人。  

(二)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全部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鼓励并组织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残疾人要落实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政策。对农村残疾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根据阿克苏地区行署《阿克苏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阿行署发〔2007〕139号)规定,根据实施办法,少年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每人每年缴费60元,其中个人缴费20元,财政补助40元;享受低保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每人每年缴费6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助50元。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等困难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6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财政补助100元;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60元,其中个人缴费120元,财政补助40元。目前,全地区成年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622人,残疾少年儿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24人。  

(三)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为加快实施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工作,使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能够有效地开展和实施,阿克苏地区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制定实施意见下发各县市执行,有计划、有组织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工作。2010年完成托养服务任务491名,2011年将完成221名的任务,支付资金23.85万元。“十一五”期间,地区各级残联加大对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发放和补助力度。根据《阿克苏地区关于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若干意见》(阿行署办发〔2005〕60号)、《阿克苏地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工作的意见》(阿地党发〔2009〕36号)规定“围绕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救助服务工程,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残疾人康复救助及康复服务措施,足额安排残疾人康复工作所需经费和残疾人康复救助基金”,每年地区及各县市安排10-70万元的康复补助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服务。根据“33211”工程,积极为听力障碍的残疾人配备助听器,为肢体损伤的残疾人配置辅助器具,与民政部门配合,为精神残疾的病人实施免费服药服务。  

(四)为改善地区各类残疾人就业状况和提高劳动技能,让更多的残疾人享有教育培训的机会,全面提高残疾人的整体素质和社会竞争能力,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每年地区及各县市积极协调劳动人事部门开展符合残疾人特点的职业培训,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到当地政府培训计划大盘中,对残疾人的交通、务工等费用从残保金中予以解决。“十一五”期间,全地区共培训残疾人4587名。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地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制定的优惠政策还未得到全面落实、新农合报销的范围偏窄、公益的医疗机构对制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等,都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