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后续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土地资源规划,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有效增加耕地后备资源,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合理需求和项目建设资金的保障,并促进了山区土地的规模化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了农村土地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然而,在我县土地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和规模效益的同时,由于后续管理跟不上,新增耕地缺少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开发土地利用率不高甚至发生失管返荒现象。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后续管理工作,县政协经济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工作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及对策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不断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有效补充了全县耕地数量,实现了土地建设用地与耕地占卜平衡。截至今年6月,我县共完成土地开发项目41个,总面积8281.65亩,新增耕地面积7325.21亩,获取占补平衡指标6933亩;完成土地整理项目37个,总面积60000亩,新增耕地面积6728亩,建成标准农田6300亩,获取折抵指标4943亩;完成建设用地复垦项目146个,复垦总面积3876亩,新增耕地面积3574亩,获取复垦指标 3574亩。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业、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雾溪乡、原朱村乡等部分乡镇做了积极的探索,因地制宜编制产业规划,做到边开发、边生产、边增收,实现了产业化的开发基地,推动了新开发土地的合理耕种,发挥了很好的示范带动。如,雾溪乡大力发扬“药材之乡”的区位优势,积极引进浙江万景公司,在龙坳有规模的发展中药材产业,今年又确定在玉斜湖开发近400亩土地用于药材种植,有效地落实新增耕地土地流转和后续耕种工作。原朱村乡在产业定位上确立了“以茶兴乡、以茶富农”的宗旨,大力发展茶叶产业,形成了土地开发扩大茶叶种植面积,茶叶种植促进土地开发项目推进的良性循环格局。但从调研中发现,有大部分新增耕地因自然条件和开发质量较差,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后续耕作管理没有跟上等因素,致使土地整体利用率不高,很难实现预期经济目标,群众反应较大,并为今后的土地开发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形势分析

目前,我县土地开发整理及后续管理工作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及后续管理工作,逐步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二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对转变土地开发整理后续管理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三是通过这几年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我县在土地利用和后续管理工作中也创造和积累了丰富经验,对整体推动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指导作用。四是县政府连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意见》、《关于推进新增耕地后续耕种和地力培育项目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项目资金管理、奖励办法以及对新增耕地培育等均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2、不利因素。一是我县易开发整理的土地后备资源逐步减少,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基本条件较差,项目实施和后续管理难度较大。二是2011年以来,省政府、省农业厅出台一系列文件法规,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垦造耕地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验收标准以及新增耕地质量等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工作开展面临巨大考验。三是近几年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面事件相继曝光,从2010年的龙泉土地开发事件、2011年的景宁土地开发事件到今年遂昌县土地开发事件,社会媒体、群众对该项工作高度关注,土地开发整理后续管理工作压力不断加大。

三、存在问题

从近几年土地开发整理后续管理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以及新增耕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

1、项目实施方面问题。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以及个别乡镇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后续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如部分项目“表土回填”未达标,对后续耕作产生不良影响,很难实现预期经济目标。二是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的监理工作已趋于完善,要求较为严格,但对土地质量监理工作还不到位,影响后续耕种。三是项目实施与后续管理工作相脱节,新增耕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开发土地质量千差万别,对如何利用,如何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缺乏引导。

2、新增耕地利用问题。一是新开发土地或复垦建设用地质量较低,地理位置偏僻,耕地培肥措施不到位,导致土壤肥力逐渐下降,不适宜农作物生长,屡耕屡废。二是开发土地绿化率未达标,特别是山区新造地的植被和地貌基本破坏,致使部分新增耕地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发生砌坎倒塌、机耕路塌方等现象,给后续耕种造成很大困难。三是我县多为丘陵地貌,部分开发土地分布在立地条件差、垂直坡度大、开发难度高的地区,分布较为分散,管理难度较大。四是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目前多数村里老年人多,年轻人少,没有能力耕种或不愿耕种,少数开发地块出现了“抛荒”现象;有些农户为了争取补贴,随意种植一些作物,少于管理,或者认为流转的费用低,造成流转积极性不高。五是产业规划与土地开发项目设计脱节,土地开发项目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形成了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农民群众却因缺乏产业引领无法有效利用新增土地的矛盾。六是受交通、土地面积和种植品种的限制,大户不愿承包经营,只能由小户分包,其即使按造地要求种植苗木,也不愿再投入资金改良土壤和管理苗木,加之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的后续监管不力,补充耕地失管返荒,造成土地和财力资源浪费,使占补平衡流于形式。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后续种植管理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是促进开发与利用、建设与生态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深化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全县上下,特别是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土地开发整理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推进工作。

2、明确职责,强化指导。在严格土地开发的规划设计、施工质量监管、资金和竣工验收管理基础上,重视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小户分包经营耕地的种植和管护进行技术指导和跟踪监管。明确政府、乡镇(街道)、部门的监管职责,国土部门不仅要严把项目验收关,而且要尽快建立对本县内开发的土地质量与利用情况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确保开发土地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农业部门要加强开发土地项目的质量监管、技术指导和已建成农田的使用管理,负责土壤改造、种植物审查,对土地承包经营、水土保持和生态管护情况进行严格监管;乡镇(街道)负责督查新开土地的种植维护,落实新开发土地的承包。

3、提高标准,确保质量。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全面综合考虑水源、耕作路和表土剥离等情况,特别是要做好表土剥离再利用工作,缩短表土熟化时间,提高耕地质量。针对范围较大,立地条件较好的项目,按照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补充耕地的投入标准规定实施,加强项目区水、路、电等配套设施的完备,路面铺设尽可能选用耐冲刷材料或方法,对较大的区块可以设计电力线路,使项目区符合机建化耕种,建设高质量、高标准的种植区。建议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阶段,确定好项目种植单位和种植品种,种植单位直接参与指导土地开发工程的监督管理。

4、加大扶持,确保耕种。充分调动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种植户对项目后续耕种的工作积极性,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关于推进新增耕地后续耕种和地力培育项目的实施意见》,明确后续管理工作经费补助标准和办法。可以尝试将新开发土地完工后,按照土地开发整理后期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给乡镇(街道),改变过去开发后仍由土地使用者耕种的局面,由乡镇(街道)对新增耕地进行统一承包管理,并组织耕种,提高土地利用率,承包经营户在承包期限内有调整产业结构的自主权,但不能荒芜耕地。

5、完善机制,加快流转。制定土地耕种的招商引资机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向投资企业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在加大对种养大户的培育,引导和支持农户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等社会力量租赁新开发土地从事农业开发。

6、加强管理,强化考核。明确以农业部门为主体落实后续耕种工作,负责后续种植和地力培肥的立项、指导、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国土、发改、财政、林业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指导和管理工作,乡镇(街道)要具体落实好土地开发的后续耕作工作。建议将土地开发整理后续耕种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与岗位责任制考核挂钩,促使乡镇(街道)主动抓好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后续耕种工作的落实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