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安县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人民银行海安县支行结合海安经济发展实际,大力推进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2009年海安县被评定为江苏省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快通工程”示范县,并作为江苏唯一的县支行代表参加了人民银行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经验交流会,被授予“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联系点”铜牌,成为全国147个支付结算示范县中的10个联系点之一;2010年海安县推出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创新做法,在全市率先试点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并于2012年全面推广实施,2012年6月末在全市率先实现了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行政村全覆盖,为提升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基本情况
海安全辖面积1108平方公里,93.72万人口,下设10个镇和1个全国级经济开发区。2012年9月末,全辖银行机构网点160个,其中乡镇网点96个;摆放ATM机等自助设备293台,POS机具2539台;实现了三个百分百,即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百分百、自助设备乡镇覆盖率百分百、POS机具布放行政村覆盖率百分百。2012年前三季度,全辖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总量3515亿元,占现金支付业务总额的177%。
(一)农村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近年来,海安县各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加大农村金融网点建设和设施建设,2012年9月末,全县金融机构网点160个,乡镇网点覆盖率达100%。2009年以来共增设金融机构营业网点10个,有效补充和完善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支付清算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同城清算系统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乡镇覆盖率均达100%,
(二)农村银行卡业务市场得到进一步拓展。2009年以来,辖内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银行卡业务市场拓展力度,银行卡发卡量和交易量持续上升,2012年9月末,辖内金融机构银行卡发卡量达252.6万张,比2009年增加135.93万张,增长116.51%。社会居民用卡意识进一步增强, 2012年前三季度银行卡POS交易量达90.65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44.53%。
(三)非现金支付工具得到进一步推广实施。2012年前三季度,辖内各类非现金支付业务量合计3588亿元,比2009年同期增加业务量2425亿元,增长2.08倍,占现金支付业务总额的177%,比2009年同期上升107个百分点。
(四)创新型农村支付形式得到长足发展。2009年海安县在全市率先开展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提升企业资金运用效率,20多家农村龙头骨干企业共签发商业承兑汇票20亿元左右,海安县农村商业银行利用自身服务“三农”优势,为农村企业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3亿元。2010年,海安县在全市率先开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至2012年10月末,全县6家金融机构共设立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699个,布放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终端718台,农民小额取现交易笔数6123笔、金额236.37万元。2009年起,农业银行海安支行开办“惠农卡”业务,向农户免费发放“惠农卡”并进行信贷授信,2012年前三季度“惠农卡”业务量达15773笔、953万元,比2009年同期分别增加6308笔、597万元,增长66.65%和167.7%。
二、取得成效
(一)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进程。近年来,海安县通过不断推进农村支付结算服务设施建设,实现了城乡支付结算一体化,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一方面推进金融机构网点布设向农村、向乡镇转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加大了乡镇网点设立力度,村镇银行的偏远乡镇网点也正在筹建中。另一方面加大了自助银行、ATM机和POS机等支付设施在乡镇及行政村的建设力度,2012年9月末,海安县ATM机和POS机分别达293台和2539台,转账POS数量达12193台,进一步为农民使用转账结算创造了条件。2012年9月末辖内农村商业银行等6家机构全面推广实施银行卡助农小额取现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达699个,安装POS终端718个,极大地为农村居民小额用现提供了方便。
(二)促进了“三农”现代金融意识的快速提升。近年来,海安县大力开展支付结算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传输现代支付结算知识。一方面构建支付宣传长效机制,正常支付结算业务日常宣传。充分利用农村经营指导站的网点优势,在全县10个乡镇设立支付结算知识宣传站,聘请农村支付结算义务宣传员218名,通过“农家支付书屋”、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支付结算知识。另一方面开展年度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浩大的宣传阵势。海安县每年开展“支付结算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期间,由金融机构开展支付结算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等系列宣传;开展“送支付、送健康进乡村”活动,在宣传支付结算知识的同时,为农民免费提供体检。宣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农村居民对现代化支付结算手段的认知度,各类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的特点和好处进一步显现,农民人手一张银行卡,各种涉农补贴的直接到账,水电费的代扣代缴,方便快捷的小额取现,农民用卡习惯逐步普及,转账结算、信用卡消费等在较高收入农民中得到推广应用,农民现代金融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满足了农村主体多元化的支付需求。海安县支付结算环境建设逐步实现了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所有镇村的目标,各类支付结算业务在农村得到普及,银行网点服务、ATM机、POS机和转账POS等为农村居民提供了结算、转账、查询、用现等便利条件。2010年县农发行和邮储银行开展粮棉油收购资金结算合作,为收购企业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安装转账电话,全县18个收购点共安装POS机23台,企业收购资金90%通过“网上银行”和转账电话办理划转,防范了携带大量现金和误收假币的风险,2年多来共办理非现结算近3亿元,受到了广大粮农和粮食经纪人、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的极大欢迎,农民分享到了资金汇划的快捷与便利,农村主体多元化支付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四)推进了惠民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近年来,海安县从提升支付结算环境建设成效角度出发,积极运用支付结算工具推进惠农政策的落实。2010年起开展国库“速达工程”建设,推动农村商业银行与财政部门对全县27万个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进行全面核对清理,确保所有农户账号信息真实准确,将家电下乡补贴、家禽规模养殖补贴、柴油补贴、种子补贴等涉农补贴由国库直接转入农民“一折通”账户,减少涉农补贴支付环节;2012年将涉及民生的复转退军人、烈士子女、军人遗孀、老党员补贴、六十年代老职工等民政经费补贴纳入国库直接支付范畴,成功办理12813户、1426.24万元民政经费补贴国库直接支付。4年来共办理18208笔涉农补贴、金额1.62亿元。国库直接支付业务的办理既大幅压缩资金在途时间,将补贴款发放的时间大大缩短,提高资金到账速度;又减化了中间环节,杜绝了退回资金滞留财政专户的问题,深受农村居民好评,进一步推动了惠民政策的及时、快速落实到位。
(五)缓解了“三农”资金紧缺的矛盾。新型农村支付结算手段为“三农”融资提供了新的载体,县农商行“阳光信贷”工程建设对农户信用评级后给予授信并办理银行卡,至2012年9月末共为全县3.6万户农户授信15.49亿元,在方便农户存款的同时,为农户额度内资金周转提供快捷服务。县农行开办“惠农卡”业务,向农户免费发放“惠农卡”并进行信贷授信,为农村养殖户、种粮大户、个体工商户、个体私营业主办理贷款业务减少环节,同时充分发挥“惠农卡”一卡通作用,为农民代扣水、电、气、话费提供方便,有效解决“三农”贷款难和支付结算难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从海安县支付结算业务情况看,存在支付结算数据与经济发展数据不相匹配的问题,如居民累计持卡消费金额增长幅度低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幅度,2009年三季度末全县累计持卡消费金额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为44.05%,而2012年同期累计持卡消费金额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为23.31%,下降20.74个百分点,居民累计持卡消费总额未能实现与社会消费品的同步增长,农村支付结算服务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仍存在不相匹配的矛盾。
(二)农村支付服务设施建设与农村实际需求不相匹配。2012年9月末,海安县金融机构网点数160个,其中县城网点64个,占全辖网点总数的40%,乡镇网点96个,占全辖网点总数的60%。但是从城乡人口分布看,海安县城镇人口约26万人,占全辖总人口的26.53%,乡镇及以下人口约72万人,占全辖总人口的73.47%,支付结算服务明显分布不均。与此同时,偏远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稀少同样制约着农村支付结算环境的提升,目前海安县城网点数达64个,个别经济较为发达的大镇李堡镇、曲塘镇网点数5个,而海安最偏远地区的白甸镇仅设有农村商业银行1家网点。随着农村经济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农村金融网点的分布不均以及偏远地区金融网点偏少成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制约因素之一。
(三)农村金融意识薄弱与快速发展的金融服务不相匹配。我县农村地区文化基础仍较为薄弱,农村居民对新生事物的认知度、认可度偏低,仍有大多农村居民对银行卡的认识不够,用卡意识不强。目前海安县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已全面覆盖所有乡镇及行政村,但银行卡助农取款的业务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农村居民未能从根本上认识到银行卡助农取款的方便快捷从而自觉主动的使用银行卡查询、转账和取现,而是依靠收单金融机构通过奖励服务点等方式推动助农取款服务的开展,农村居民对现代金融知识较低的认知度与农村快速发展的金融服务不相匹配。
四、政策建议
(一)加大支付结算法规体系建设力度。要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和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现状,加快法规体系修订完善进程。党的十八大也在论述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是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支付结算工具和方式的创新是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量的关键,从目前创新性业务发展中同样存在推进难、发展慢等问题,因此要及时加大法规条款的修订完善力度,给创新性支付结算服务留有发展空间,加快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改善进程。
(二)加大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方面建议银监部门在金融网点批设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地区金融服务需求,适当向偏远农村地区倾斜。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加快农村金融网点和农村支付结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创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推广实施力度,使其充分发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满足农村支付结算需求。
(三)加大支付结算服务考评力度。一方面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沟通,为金融机构推进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打造优良的条件环境,要协调好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系,取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的大力支持,为金融机构创新性支付结算服务提供支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重视区域支付结算服务建设,将支付结算服务工作与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情况同计划、同考核、同推动,调动金融机构推进支付结算服务的积极性;人民银行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服务的考核力度,将支付结算服务纳入“两管理两综合”系统,纳入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评价的范畴,调动金融机构主动推进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四)加大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知识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强化支付结算服务日常宣传工作,从报纸刊登支付系列结算知识、不定期通过发送短信、电视电台宣传字幕等方式宣传支付结算知识,让农民知晓新型支付结算工具和方式。另一方面要建立支付结算长效宣传机制,要有效运用支付结算宣传站和宣传员的宣传方式,在农民不懂如何支付结算时适时送上相关知识;要正常支付结算宣传资料的发放、银行柜面网点工作员的讲解等宣传方式,做好解释说服工作,普及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更重要的是,金融机构要营造良好的支付结算环境,做到让农民用卡放心,促使农民主动用卡,自觉使用非现金支付结算,进一步优化农村支付结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