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农村党风廉政巡查制度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xx县立足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和工作手段的创新,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巡查。为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课题组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xx县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巡查制度的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和深入推进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纪委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巡查制度示范县的工作部署,xx县委、县政府制定了《xx县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县纪委制定了《xx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法(试行)》,编印《巡查工作手册》,进行4次巡查工作业务培训。7个派出纪工委对21个联系乡镇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生工程、村级公共服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共创共享”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巡查,发放测评表823份,座谈了解616人,入户调查199人,发现问题68个,提出整改建议59条,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行为2起。同时,21个乡镇纪委完成了43个村(社区)的巡查。
  二、主要成效
  巡查制度的建立与推行,充分发挥了派出机构的监督协调作用,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力量的有机整合,群众监督鞭长莫及、班子内部监督很难制约等难题得到较好解决,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创造了条件。
  (一)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有了总体的准确把握。巡查中,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进村入户调查等方式,听民声、观民情、察民意,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强化了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实现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真实、客观、全面的了解,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准确把握工作的着力点,保证工作效果。
  (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巡查比较全面地发现和掌握了农村基层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廉洁自律以及落实惠农强农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跟踪督查整改,增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干部队伍作风好转和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突出问题的解决,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三)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巡查中,坚持从容易产生腐败的领域、部位、环节入手,重点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行使权力情况,深入分析权力运行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了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预算评审、工程变更管理等制度,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
  (四)促进了派出机构监督协调作用的有效发挥。通过对联系单位独立开展党风廉政巡查,派出纪工委职能职责得到有效发挥,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大为增强,履职能力和震慑效应大大提高,特别是面对重大问题敢于碰硬较真、敢抓敢管、一抓到底,使得基层党政机关时刻感受来自外部的监督压力,从而高度重视防腐拒腐,自觉做到对反腐倡廉工作抓紧管好。
  三、存在问题
  (一)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责任人对巡查工作认识不到位。个别乡(镇)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是来给他们添麻烦的,没事找事,应付一下就行了,没有绷紧监督这根弦。
  (二)广大群众对巡查工作参与意识不强。许多群众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是党委、政府的事,是乡(镇)领导和乡镇党员干部的事,与己无关,不愿参与进去,也不知道如何参与,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三)个别巡查组人员的素质与巡查工作要求不相适应。在巡查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个别巡查组人员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制度上的缺陷等方面的能力还有不足,分析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巡查结果的使用还有待进一步强化。通过巡查,我们发现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上存在很多漏洞,在各项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对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上没有警钟长鸣,如何规范,需要县级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努力,把这些巡查结果转化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教育,在提高对巡查工作的认识上下功夫
  一是增强党性意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是巡视工作在乡镇、村(社区)的延伸,其目的、工作原则都是一样的,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巡视制度的有关规定,是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反腐倡廉一贯的原则,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乡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四个亲自”,即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组织者、协调者和监督者。要勇于担当,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重大政治责任。
  三是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领导班子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现代社会,每个人或多或少地活在别人的监督之下,领导干部是公众人物,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要有思想准备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做一个透明的人,让千百双群众的眼睛来透视你。同时,领导干部要讲规矩、守规则,按法律制度办事,按程序规定办事,要不怕监督,经得起监督,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觉悟和胸怀,在自觉接受监督上带好头。
  (二)强化宣传,在激发群众的参与意识上下功夫
  一是注重廉政文化氛围的营造。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将《廉政准则》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正反两面典型教育,建立“干部警示教育基地”,严格执行廉政文化建设2009-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发挥廉政文化创研会、艺术团、反腐倡廉网络评论组三支队伍的作用,积极打造廉政文化公园、廉政文化景点、廉政书画一条街。深入推进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继续打造“水城清莲”和“明镜讲台”品牌,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二是注重群众监督库作用的发挥。2007年,《中国纪检监察》曾刊载我县“群众监督库”的做法,“群众监督库”285名监督员在3年内参与各种监督检查100余次。2010年,县纪委聘请了第二批党风政风群众监督员292名,这批党风政风群众监督员将更广泛地参与到各种监督检查当中,让群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注重巡查前的宣传动员。巡查前一周,巡查组将巡查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查乡镇、部门,说明巡查时间、内容和要求以及需要配合的事项,并公布巡查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让辖区内的党员、干部、群众都能知晓。按照规定组织所有在家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社区)干部召开动员大会,也为起到广泛告知的目的。到普通老百姓家里去,让他们无所顾忌,反映真实的情况,收集第一手材料,做到让群众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切实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
  (三)多措并举,在提高巡查人员素质上下功夫
  一是把好入口关。建立干部资格准入制度,注重选调熟悉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纪工委队伍。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有计划地遴选有基层实践经验的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形成干部培养选拔链。2009以来,我县纪工委新进人员平均年龄28.9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落实《2010-2013年xx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教育培训内容以政治理论、党性修养、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培训为主。选派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选派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重要岗位和上级机关培养锻炼,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系统外挂职锻炼。建立和完善以老带新制度,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纪工委干部实际工作能力。2009年纪工委成立后,已派了7名纪工委书记、5名副书记参加了中纪委的综合班培训,全体纪工委干部参加了四川大学“xx市xx‘经济转型与管理创新’专题培训、“xx县干部在线学习城”学习。
  三是严格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执法监察、巡视等工作规范,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健全内部监控制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纪律约束,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树立纪检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整合力量,在创新巡查方式方法上下功夫
  一是建立巡查人员库。我们在巡查发现,面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专业方面的问题,纪工委人员有时束手无策,纪工委人员不多,不可能大包大揽,既懂财务,又懂法律,还懂工程建设。因此,纪工委除了参与其中,更应该起到牵头的作用,可以建立一个巡查人员名录库,将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国土、发改、建设、房管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放进这个库,每次涉及到相关工作,就从人员名录库中抽相关单位的人员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进行监督检查。这样,可大大提高巡查工作效率。
  二是完善巡查方式。一是纪工委内部交叉巡查,一纪工委可安排巡查二纪工委,七纪工委可安排巡查一纪工委,等等,避免对自己联系单位的巡查,更能发现问题。二是扩大群众参与面。邀请县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民主人士等参与巡查。三是扩大驻点巡查。对一个单位的巡查,可以采取派驻的形式,参与到该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巡查效果。
  (五)突出效果,在巡查结果应用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对加强巡查结果进行分析、研究、修改制度、提出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可以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更大范围内研究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改善全县反腐倡廉工作都有积极的作用。
  二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依据《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金纪发〔2010〕5号)文件精神,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可以作为“其它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向“纪委委员、下级党组织、党代表直到全体党员通报”,并可“根据需要视情况向民主党派、各界代表、干部职工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想让巡查意见得到好的落实,建立巡查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设立完成时限,健全相关制度,将有助使各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效果评价制度。对巡查效果的评价,不能以这个单位没发现问题就说巡查效果好,也不能以这个单位发现的问题多,巡查效果就好,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要体现巡查工作的初衷,就是要贯彻科学发现观,被巡查对象要认真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纪、政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要坚持巡查工作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纪。巡查组要认真履职,巡查人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能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巡查单位情况。巡查组能对被巡查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并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将巡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得分。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及责任人所在单位。针对巡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认真解决。
  五是加强巡查研究。正确处理支持、监督与保护的关系,使巡查成为保护干部、警示干部的监督手段,成为支持被巡查单位更好地开展工作的纪律保证,实现促进、服务和保障中心目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突出巡查重点、统筹巡查安排,提升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推动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