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六五普法工作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2013年是“六五”普法开展的中期之年,为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前半期期先进经验,全面规划“六五”普法后半期工作,找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成效,做好“六五”普法前半期和“六五”普法后半期的顺利衔接,按照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做好普法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我镇广泛收集各村(居)、各单位、各人群对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的建议和意见,为下一步普法工作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六五”普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形式主义顽疾依然存在
“六五”普法过程中,形式主义的现象依然明显,部分部门单位认为普法教育是软任务、软指标,没有将其重视起来,“重形式、轻效果”等走过场现象不在少数。职责不落实,协调配合不够,普法资源运用不充分,对普法工作积极性不高,措施不够有力,为了考核而工作,常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甚至时有厌倦情绪产生。
2、部分人员法治意识淡薄,社会法治氛围不浓
部分民众法治意识不强,本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想法,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信访,使一些本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问题涌向信访部门。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解决问题时用情不用法,治标不治本,容易导致其他群众的不满,不久又引发新的矛盾。一些私营企业主急于发展经济,对费时费力又费钱的普法工作不够重视,不愿投入,对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对员工的法制教育难以落实,导致劳动纠纷、劳资纠纷、非法用工等问题时有发生。
3、薄弱环节不到位,普法教育的质量不高
在改革开放、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层叠交织,普法教育工作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因而出现了重点对象抓而不紧、工作难点缺少办法和工作盲点教育不到位等薄弱环节。例如:一些村(居)学校对法制讲课内容缺乏针对性,讲课形式单一,简单枯燥,导致学生学法积极性不高;农村拆迁后,人口分散,流动性大,对这一类人群的普法教育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部分老人、妇女和儿童不识字,普法教育组织难度大。
三、“六五”普法后半期面临的形势
1、城镇化进程中原有的一些社会问题,如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农民工问题、收入差距拉大等社会矛盾,在物价上涨和收入不平衡的背景下可能会进一步激化。新旧矛盾相互交杂、相互作用,必然反映和影响到普法宣传工作上。
2、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惯性一定程度上已构成对调解、诉讼等社会矛盾解决主渠道的挑战。社会治安压力增大,安全维稳形势错综复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尤为重要。
3、社会发展日趋多元化,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利益,已成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的最大驱动力,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迅速膨胀,普法宣传承担的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社会责任日益重大。
四、“六五”普法内容、载体和方法创新
(一)两个转变实现普法内容的更新
1、从普法内容工作需求向受众需求转变,突出针对性。
不同的普法对象对法律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普法内容只有根据受众需要,紧密联系实际才能发挥最大效能,因此普法工作中要变“我宣讲什么,群众就学什么”为“群众需要什么,我就宣讲什么”。可以定期深入村(居),不同人群中发放调查问卷,对群众的法律需求进行调查研究。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婚姻家庭、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问题,致力于帮助群众解决疑难问题,讲普法宣传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使群众切身体会到学法用法的好处,提高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从“灌输式”教育向“服务式”教育转变,突出创新性。
法律知识浩如烟海,其博大精深、义理精微,即使是专业的法律人士,穷尽白首也不能尽一经之感。因此,普通民众误读或者片面理解法条的内涵也实属正常。避免群众走入法律解读的误区,就需要我们在普法工作中加强对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和渠道的引导,突出对矛盾纠纷解决途径的宣传,确保其在纠纷发生时总能找到正确的方法,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法治实践中提升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
(二)三大载体突出普法方式的创新
1、文化载体。充分挖掘村(居)的民间文化资源,鼓励现有的十余支社团组织队伍创作法制歌曲、编写法律顺口溜、制作法律彩铃、自编自导自演法制文艺节目, 通过文艺宣传形式,将枯燥的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易于群众接受,更好地提升普法实效。
2、手机载体。即通过短信的形式将普法宣传的内容发送到用户手机上,使用户第一时间阅读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手机载体具有即时性、方便性、互动性等优点,可以利用手机载体,根据社会不同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掌上法律知识的宣传,实现信息的瞬间传递,当前现状手机载体的实施还有一定的困难,还有很长的路。
3、网络载体。网络媒体作为一种传播快、影响广、表现力强、互动性强、投入较小的现代信息平台,十分适合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我们可以在已有的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单位网站、新闻网站上开辟法制专栏,制作法制动画,建立法制博客,发送法制宣传电子邮件,吸引法律爱好者共同畅谈普法工作和交流学法心得,使普法工作更丰富、更快捷、更具趣味性和吸引力,从而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三)四个结合力求普法教育取得实效
1、与重点工作相结合。针对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等矛盾比较突出的重点工作,适时加强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和激化。
2、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机关各部门通力协作,在放心消费、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等工作中寻找普法契机,以群众关心的焦点、社会关心的热点为切入口,开展专题法制教育活动。
3、与特色工作相结合。将法制宣传工作和党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等特色活动相结合,重点抓紧党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宣传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
4、与法律服务相结合。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结合个案调解和法援公证实例,有针对性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让群众在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了解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程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的双丰收。
五、继续深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
1、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将其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仍然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重基层普法轻自身学法等问题。“六五”普法中,要继续坚持并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以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等主要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2、深入开展“读法律书、做守法人”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层次青少年群体的特点,采取“家长学生同学法”、“青少年学法心得交流”、“青少年模拟法庭”等多种有效形式,使青少年法制教育更加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易于接受,引导青少年在自主参与、法治实践中树立起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自觉意识。
3、继续做好农民工和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区农民工和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维权月”活动,通过赠送法律书籍、编印维权手册、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设立“流动人口‘六五’普法”宣传服务工作室,使得拆迁后分散的原村民也能参加到各类法治实践活动中来,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优质的法律服务。
4、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窗口学法阵地,前移企业学法阵地。将各企业已有的业余学校建设成为企业学法阵地,设置学法宣传栏,悬挂法治标语,制作学法黑板报,定期组织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劳动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学习。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转型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其依法管理、规范用工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有阵地、有内容、有特色的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六、打造弘扬“六五”普法新亮点
1、构建“区校共建‘六五’普法工程”。成立“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法学理论调研实践基地”等多个法治实践平台,积极开展广场服务、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班村(居)结对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及全体干部职工文化优势,切实解决基层文艺专业普法人才偏少、法治文艺骨干稀缺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以学校为主阵地,构思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我镇中的小学中选取一所学校,重点打造具有示范借鉴作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利用学校已有的书画长廊、漫画墙、图书室、微机房、小剧场等硬件设备,广泛开展校园法制短剧、法制小报制作、法制漫画比赛等各项活动,将法治文化与书香文化相结合,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将法律知识以“法律维权篇”、“案例警示篇”、“犯罪矫治篇”、“名人榜样篇”等不同的篇章展示出来,营造学校浓厚的法治氛围,让学生们再潜移默化中提高知法懂法、明辨是非的能力。
3、加强具有盘县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抓住六盘水市即将开展的旅发大会及其他大型活动,开展一些法律宣传活动,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涵、提升品位,依托农民法制学校、市民法制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载体,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宣传咨询、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崇尚法治的理念。
七、“六五”普法机制的构建
1、构建普法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领导机制,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区和各部门的总体发展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督促、统一检查,形成以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2、构建普法工作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织保障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一些单位的普法机构作用不大,工作推进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的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必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确立普法组织机构的职能和权限,让它们真正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这就不仅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普法组织机构,而且还要其履行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不能让普法机构成为摆设。
3、构建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全民普法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一方面需要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明确各自的责任,因此,必须要通过建立法律制度的形式来构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体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这样才能做好普法工作,普法教育的质量才能提高。
4、构建普法工作资源整合机制。在教育的手段上,普法教育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具有一定的相通性,拥有的资源可以共享。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树立“大普法”观念,整合资源,使普法教育与其他教育互为侵透,协调发展,普法工作的质量才能够提高。
5、构建有效的普法工作考评机制。在普法工作的落实中,绝大多数单位都建立了考评机制,但一些单位考评的效果不是很好,影响了普法质量。因此,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普法教育的考评机制予以确认,同时从政府的角度解决部门考核、多头考核和重复考核等问题,把一切考核纳入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考核的轨道上来,增强考核的权威性。这样,才能够保证普法工作与其它工作协调发展,才能促进普法工作质量的提高。
“路慢慢而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普法工作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必须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坚定不移的稳定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