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中共xx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报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材料的通知》和委局关于认真开展好县情民情大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xx县纪委信访室对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五级联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分析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推进会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专题业务培训会议的精神及辛维光书记8月17日到xx调研指示精神,xx县纪委紧紧围绕“搭平台,建机制,畅渠道、促落实”的要求,认真抓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各项工作。

(一)及时传达学习,认真贯彻省、市关于“五级联动”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专题业务培训会议结束后,我县参训人员及时把会议精神尤其是省纪委郭志宏副书记、孔荣华常委的讲话精神分别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县纪委办公室将辛维光书记到xx调研指示精神印发至全县纪检干部。并于2013年9月2日及时召开由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参加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推进会议及信息监督平台操作业务培训会议。会上,县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副书记传达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推进会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专题业务培训会议的精神及辛维光书记8月17日到xx调研指示精神,对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对信息监督平台的操作进行了培训。

(二)搭建平台,使县、乡、村三级群众诉求工作有人受理,有人落实

为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落于空,根据省、市纪委的统一安排,在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举报中心)、13个乡镇设立了群众诉求中心,在全县187个村(社区)设立了群众诉求站,做到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值班人员。并在群众诉求中心(站)加挂“群众诉求箱”。在县、乡、村(目前开通互联网的村)三级开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设立业务办理员201名,监察人员14名。使群众诉求工作有人受理,有人落实。

(三)多措并举,使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表达诉求渠道通畅快捷

 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使群众诉求方便快捷的到达纪检监察机关,同时,也为了使纪检监察机关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群众诉求,我县构建了多种形式的群众诉求表达平台。一是在县纪委信访举报室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并将电话通过xx电视台、xx党风廉政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二是设立专门的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保证来访群众随到随接访。同时,根据市纪委的要求,严格实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县级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含纪委常委)参加接待来访群众,乡镇由乡镇纪委书记参加接待来访群众。三是开通了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电话,并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向全县干部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四是在xx党风廉政网设立“投诉举报平台”,由信访工作人员每天收集网络举报信息。五是在企业、社区、卫生等单位聘请了14名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监督意识的党员、干部为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通过政风行风监督员了解反映民意。六是结合为民务实清廉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我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蹲点驻村联户制度,按县处级领导干部直接挂钩农户不得低于10户,乡科级领导干部直接挂钩农户不得低于5户,一般干部直接挂钩农户不得低于1户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直接挂钩农户232户。七是通过在县、乡、村三级设立群众诉求中心(站)、设置群众诉求箱受理群众诉求。通过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干部下访等形式,构建了群众方便快捷的诉求渠道。

(四)强化落实,使群众诉求事项得到妥善解决

一是县乡两级纪委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职能,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群众诉求受理及办理工作。今年以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业务范围内信访举报件27件(其中:市纪委转交办10件),办结17件,正在办理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

二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对群众反映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其他诉求件进行转办、督办。截止9月13日,我县共受理办理并录入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群众诉求件189件,其中:县级1件,乡镇85件,村级103件。已办结187件,正在办理中2件。群众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 20件,不满意 3件,其余都为满意。群众所反映的诉求类型比较多的是:基础设施类43件,其他类35件,社会保障24件,土地问题23件,家庭邻里纠纷20件,林地纠纷11件,惠民政策落实9件。

二、初步成效

(一)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了转变。通过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让党员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为民办事情况始终处于上级的监督之中,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队伍工作作风的转变,进一歩密切了党群众干群关系。

(二)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由于我们把工作重心下移,将群众诉求受理、办理情况的监督延伸到基层及工作前沿,使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及时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通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便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如:通过洛党镇新锋村村民字某反映“该户于2012年10月上交了全家6口人的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但今年5月,其儿子生病住院时,被告之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能报销相关费用”的群众诉求件,洛党镇纪委及时查清了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杨某截留该村64名群众2013年度参合金的违纪问题,给予了杨某开除党籍处分,并要求其按新农合报销比例承担所截留农户的医疗费用。

(四)纪检监察工作地位不断得到提升。通过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问题,有效搭建了纪检监察干部与基层群众交流互动的平台,密切了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的关系,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和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得到加强。同时,便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我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纪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也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少事多”矛盾突出。我县纪委信访室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既承担了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受理、转办、督办及直查快办等工作,又承担了业务范围外群众诉求事项的转办、督办工作及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信息录入、管理工作。乡镇纪委虽设有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员三名纪检干部,但他们在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大量的农村中心工作任务。县级纪委信访室“人少事多”、乡镇纪委“本业与兼职”问题矛盾突出,在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上离省、市纪委的要求仍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是在解决诉求问题工作实效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群众诉求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联动,认真落实,但由于部份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维护群众利益”意识淡薄,对群众的诉求及反映的问题不重视,没有采取措施积极协调解决,而是推卸、敷衍应付。使一些本应在基层得到解决的群众诉求事项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群众多次反映,越级反映,小问题引发大矛盾,加深了党群、干群之间的矛盾。

三是推动解决群众诉求事项的工作机制、制度还不健全。对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群众诉求事项,特别是群众实名反映的事项能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但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群众诉求事项,因需由各相关部门办理落实,目前尚未建立完善的纪检监察机关对业务范围外群众诉求事项转办、交办、办理结果考核评价及责任追究等高度联动的机制和制度,仍然出现同一诉求事项群众多年反映,但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四是村级使用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工作滞后。由于我县大部份村没有开通互联网,且村级业务办理员电脑操作能力有限,部份村的群众诉求件不能及时录入平台。

(二)工作建议:

一是建立和完善高效联动的、职责明确的群众诉求事项受理、落实机制。群众诉求涉及方方面面,关乎群众利益,关乎党群干群关系,关乎党的执政基层,需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高度联动,每一名党员干部高度重视、身体力行。因此,必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解决或协调解决群众涉纪涉腐类诉求件的办理,并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业务范围内群众诉求事件工作进行考核。涉法涉诉类及其他问题群众诉求事项的解决由政法部门或信访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并对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群众诉求解决考核评价机制,对群众诉求事项应解决而未解决的或没有认真解决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群众诉求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进一步完善五级联动信息监督平台的功能。建议增加群众诉求件网上转办、督办功能,真正实现群众诉求受理、转办、督办、考核、分析等科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