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开展调研的报告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 “四风”工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主要负责人积极带领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严格履行领导责任,每年都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年初厅党组都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年中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和厅属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有关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加强整改落实。二是注重教育预防。厅党组每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时,都要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纳入主要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以及环保部有关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持续传导压力。今年为进一步加大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力度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末端落实,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厅党组组织召开了厅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醒会,编制印发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在厅系统开展了“勤廉务实守纪律,生态保护敢担当” 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活动。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每年都要按廉洁自律规定,对厅系统处级干部、重点岗位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今年6月至8月,对厅系统处级干部34人、纪检人员11人、财务人员9人进行了廉政谈话,通过谈话,不断增强了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力推动了各处室、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续纠正“四风”的自觉性。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近三年来,主要制定了关于《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制度》、《财务核算中心资金支付一次性告知单》。每年根据中央、省委新要求制定《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意见》,从宣传教育、效能监察、依法行政、权力运行、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明纪律,紧盯年节假期和重要环节,加大了明察暗访力度,并在厅机关办公楼一楼放置了征求意见箱和效能反馈卡,大厅设监督岗,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从严整治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损害行风形象的问题;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管,今年上半年,我厅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1.6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38%。今年以来对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落实检查5次,作风纪律检查明查暗访10余次,通报2次。公务用车管理检查3次,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进行了整改。五是严格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厅机关党委、纪委经常向厅党组提出工作建议,采取征求意见、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方法,不断加大对厅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近三年来,查处厅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人员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通报曝光1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取得的成效和主要经验。

   

今年以来,省环境保护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环保部有关部署要求,不断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狠抓措施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从梳理“两个责任”清单到层层传导压力,从强化纪律教育到严格责任,厅党组都能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担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有力推进厅系统上下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的良好局面,促使厅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更加上心。二是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意识逐步提高。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采取措施,以抓关键环节和重大节假日为突破口,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为行动标杆,通过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和明查暗访强化监督检查等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全厅营造了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三是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日益完善。能够紧盯廉政风险点做好防范工作,督促厅属处室、单位厘清岗位职责,查找腐败问题易发环节,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措施,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四是作风建设持续改进。通过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纪律和规矩,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和整改,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有力推动了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取得的经验,一是必须挺纪在前。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工作措施,完善约谈、谈话提醒、述责述纪述廉、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形成责任链条。要经常性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红脸出汗要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要经常使用,坚决遏制腐败发生。二是必须强化监督。认真履行职责,坚守职责担当,发挥好监督作用,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纪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把主要精力放到严明纪律、执纪监督、惩治腐败上来。三是必须深化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把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上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汲取家规家风和民约中的精华,发挥德治礼序、崇德重礼的教化作用,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必须严格追责。加大问责力度,紧盯重要节点,看住“关键少数”,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以问责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五是必须切实担当。有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就要追究,没有问责就难有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化对主体责任内涵的认识,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认真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内的事要管到位、严到份,切实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当前“四风”问题的表现及原因

   

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学风不正,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不相关的不学,学习上不能静下心来,不够深入,常借口“工作忙”而怠于学习,无法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环保业务有更深的认知。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积极性不高,对布置的工作拖拉、懈怠,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协调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都亟待提高。三是有的领导干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没有得到彻底纠正,责任落实有薄弱环节。

   

四、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坚持党政齐抓共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主要针对征求意见过程中收集到的群众反映的、民主生活会等查找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自律意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清廉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反对“四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防止各种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风清气正。三是强化监督检查,进行专项整治。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盯紧重要节点易发的违纪违规问题,切实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整治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四是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认真结合实际,分析查找本单位“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布置、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使中央八项规定真正成为“铁八条”、硬约束,持久发挥作用,消除个别干部的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