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区财政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积极动员、强化保障、广泛宣传、制定方案、落实考核等形式多措并举、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在工作中也遇到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不健全、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的加固、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瓶颈。面对“十九大”报告提出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区深感任重而道远,对接下来如何进一步加快预算绩效管理的进程也有了自己一定的思考。本调研报告在对**区近几年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回顾分析的基础上,对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提出了若干对策和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保障,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下功夫。
1、加强领导重视,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区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推进,得益于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是成立了全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财政工作的常务副区长任组长,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区直部门和街镇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逐步形成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绩效评价部门组织协调,各区直部门全力配合、有序参与的工作机制,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2、充实专业队伍,为预算绩效精细化管理提供人才保障。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绩效管理工作开展,2017年区财政局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为绩效评价科新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充实了我区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目前我们绩效评价科已经配备了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同时我们更加注重在实践中锻炼人才,培养更多富有责任心、耐心的绩效管理人才,为预算绩效精细化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3、夯实管理基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为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17年,我们出台了《**区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办法》。重点对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了详细规定,如实现末位淘汰制,连续两年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将终止与其的相关委托合同,督促中介机构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
4、积极开展培训,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如2017年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3批次,涉及403人次,深入、系统的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预算绩效运用水平。截至目前,预算单位对绩效评价的知晓率达100%,“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的现象有所遏制。
(二)立足全程,在推进规范化的预算绩效管理上下功夫。
1、强化目标导向,探索试点绩效目标全覆盖。如在2017年预算编制中,将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覆盖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含街道、镇),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均应按要求编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017年项目绩效目标报送涉及部门数量49家,自评项目313个,涉及金额xx亿元。
2、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如2017年我区将18个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大民生项目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跟踪监督,涉及资金xx亿元,主要从项目目标、预算依据、执行措施、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存在问题等六个重点方面开展评定,并及时将预算执行中的评定结果反馈给预算执行单位,要求预算执行单位优化预算执行。
3、拓宽绩效评价范围,确保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如在2017年实现了部门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的两个“全部”,即一个是预算单位全部开展绩效评价,二个是评价范围覆盖一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全部财政性资金。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范围和数量不断拓展,项目资金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累计完成73家单位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金额高达xx亿元;同时完成35家单位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项目个数219个,涉及评价金额xx亿元。
4、注重绩效评价质量,稳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如2017年对全区2016年实施的21个项目(整体资金评价)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范围覆盖区本级和各街道(镇)、农业、育水利、教、民政、医疗卫生、城市管理、市政维护、环保、交通等重点支出领域和民生领域,涉及单位25家,涉及资金xx亿元。
(三)注重实效,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和应用下功夫。
1、创建评价结果公开机制。为体现绩效评价的公开、公正,增强预算绩效评价的公信力,我区将预算单位报送的预算绩效管理自评报告,连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最终结论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等部门,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和公布。一方面提高了绩效评价结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另一方面,以此来督促预算单位合理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树立“谁花钱谁担责”的责任意识。
2、强化绩效评价成果应用。我们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制定了《关于印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同时逐步建立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四项制度。一是报告制度,预算部门绩效自评项目的自评结果报告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全年评价结果汇总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二是通报制度,财政部门每年对各预算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三是公开制度,绩效评价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定期公开;四是共享制度,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抄送同级组织、人事、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联动合力。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得到进一步拓宽
近年来我区不断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范围,拓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目标及绩效评价范围逐渐覆盖至所有的项目、所有的单位,如绩效目标申报项目由2012年的66个扩大到2017年的313个,涉及财政资金由2012年的xx亿元增至2017年的xx亿元,绩效评价项目由2012年的56个扩大到2017年的219个,涉及财政资金由2012年的xx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xx亿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得到进一步深化
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力度,拓宽绩效评价范围,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开始转变,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知晓率达到了100%,逐渐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的现象有所遏制,“使用财政资金要进行评价,必须讲究效益”,以绩效为目标、以结果为导向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形成,营造了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广泛参与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良好氛围。
(三)绩效评价结果得到进一步应用
为确保各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区逐步加大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力度。一个是将绩效评价结果以区政府的名义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点到具体问题,点到具体单位,并督促单位加强落实整改,引起了被评价单位的高度重视;另一个是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如在2017年年度绩效考核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水务局、住建局进行了扣分,并将绩效评价结果抄送至业务科室,作为2018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不健全
由于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起步较晚,工作体系还不是很健全,特别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才刚刚起步,缺乏法律规范,以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以后,其结果往往不受重视,看过以后就作为档案保存,缺乏跟踪问效机制,使绩效评价结果作用受到限制。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中的成绩、问题与相关责任、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环节责任人缺乏约束,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往往流于形式,而且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制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虽然2015年我区已经制定了《关于印发**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完善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但是要将该项制度落到实处仍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绩效理念有待进一步的加固
各预算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观念仍比较淡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预算单位参加积极性不高,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了解和重视程度不够,往往一评了事,没有采取措施将绩效评价结果落实到工作中,评与不评、评好评坏一个样,绩效评价流于形式,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难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一是部分项目无绩效目标。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未按规定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专项绩效目标设立不够科学,不够明确。二是绩效自评欠积极。部分单位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积极性不高,敷衍了事或者是拖延不报,绩效自评报告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重点评价不配合。部分单位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存在抵触情绪,以种种理由排斥,不愿意接受,不配合重点评价工作。四是落实整改不积极。部分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重视,落实整改不到位,评价结果反馈给预算单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是一切评价结果的前提,从我区实践的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当前的状况并不十分理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计难度较大。各部门评价指标设置呈平面化和单一性,缺乏一套建立在严密数据分析基础上的科学、统一、完整的指标体系,不能从不同层面、不同行业、不同支出性质等方面进行综合、立体评价。由于缺乏科学、规范的方法和指标,影响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正合理性。二是第三方绩效评价力量比较薄弱。一方面部分参与重点绩效评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专业经验不够丰富,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对财政支出涉及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不熟悉,工作零碎涣散,导致交上来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不够深入,不够彻底,往往局限于项目本身的合规性评价,对项目效率或发展效益方面的评价则是涉之甚少。另一方面第三方绩效评价的法律依据不足,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往往会因为评价指标的设计和评价结果与被评价单位存在不同的意见,很难协调与被评价预算部门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财政部门的指导。三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难以适应工作需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经济、管理、环境、社会、文化以及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涉及领域广,项目多,业务复杂,要求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同志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特别是现在随着我们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推进,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志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们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力量不足,难以全面掌握不同项目的运作和绩效知识,与预算绩效管理精细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一是继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的有机结合机制。绩效评价结果要作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为此我们将积极与预算科室进行对接,形成多方合力,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在一起,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在下一预算年度的同类项目中优先予以安排;对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项目安排下一预算年度同类项目资金时要予以调减或取消,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列入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重点监督对象,予以监督。另外对于预算单位在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积极督促落实整改,及时督促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部门财务管理,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和公开机制。我们将及时对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将绩效评价结果的总体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大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我们将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专题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另外根据需要,我们要将相关评价结果呈报区人大,并抄送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外部公开,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一些社会关注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社会公开,在网上进行公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绩效评价问责机制。对于预算单位在预算资金的申请、监管、使用过程中,由于故意过失等原因导致的预算资金无效或低效等情况,我们将提出追究相应部门、单位或个人绩效责任的建议,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二)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再监督
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作为财政监管财政支出的有效手段,具有其各自的特点。财政监督检查侧重于财政支出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绩效评价侧重于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二者相辅相成、互通有无。为了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我们将以绩效评价为载体,一方面以财政监督检查为突破口,根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结果,将评价结果为优或者差的项目,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重点检查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促进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和有效。另一方面我们要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的透明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将绩效监督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和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进一步夯实绩效管理基础
一是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区现有绩效指标的基础上,我们要加快对绩效指标尤其是个性指标的研究设计和修订补充,结合绩效评价对象特点和我区绩效评价工作实际开展的需要,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个性指标,力求更加全面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评价对象实施的绩效情况,并逐步形成涵盖各类支出,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统一绩效指标。二是提升队伍素质。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者、指导者和执行者,我们一定要自我施压,必须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不仅要自己知道怎么做,还要能够让别人知道怎么做。三是注重宣传引导,营造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良好氛围。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以预算编制、绩效培训、重点评价碰头会等为契机加以强调、使绩效评价理念深入人心,积极争取各预算部门领导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同时我们还应注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善于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加强沟通联系,多听取意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达到相互理解、配合和支持,形成共识,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