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信访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我区经济步伐加大加快的背景下,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加,各种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群众信访数量不断增加,居高不下,集体访、群体访增势迅猛,甚至出现了“闹访、缠访、牟利访、非法访、无序访”等现象,给基层的信访工作不断增加难度,增大压力。

一、当前的现状

1、访量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区群众的上访量不断增加,居高不下。因拆迁还建、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物业管理、非法集资等引发的矛盾仍然比较集中,网上群众工作部受理投诉也呈上升趋势,信访问题多发频发的态势短期内不可能有大的改变。

2、人员配备有限。与群众信访量不断增加相比,我区的信访干部及工作人员配备还存在人数不够,业务不专的情况。许多基层信访部门人员本身配置不多,又“身兼多职”,造成信访事项处理慢、处理难,加上许多信访干部业务知识还不够熟悉,从而给基层信访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群众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但却未能与自身的法律素质同步,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基层“断章取义”为已所用,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更有甚者,把“上访”做为一种牟取利益的产生,通过缠访、闹访、越级访、非访等手段,给政府施压,为自己谋利,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和社会秩序。

2、“信访不信法”情况突出。信访制度的初衷,是让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方式向政府机关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使政府权利始终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不断推进法治民主进程。但现实中信访群众一味强调自己的权力,混淆了信访与法律维权的界限,把信访看作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因此,群众不论事件性质、大小,稍有不满便想通过信访这一渠道达到目的,本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利已思维,向政府施加压力,从而导致越级访、重复访等不理性行为。

3、个别单位重视不够。第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不够。有些上访问题,街乡、单位事先一无所知,出了问题才知道,造成工作非常被动。这主要是由于个别单位和街乡对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对于群众反映的一些并不复杂的小问题认为无关紧要,未及时予以解决,警觉性不强,热情不高,以至于演变成大问题。第二是工作上有畏难情绪。对于一些很难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一碰到困难就往上推,不能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原本有可能在本地、本部门就地化解的问题一拖再拖,最终使问题复杂化,增加化解难度。第三是部门配合不够好。有些信访问题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存在踢皮球现象,使矛盾积压、恶化,从而导致越级上访。

三、工作的建议

1、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领导。要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要强化领导责任,坚持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要强化部门责任,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强化信访事项责任主体的责任,督促有权处理的部门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信访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核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信访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议结合法制宣传日和下访、接访等工作,多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和相关法律知识,不定期面向社会开展法制讲座、典型事例剖析等活动,逐渐引导信访人员有序、依法信访,减少无理上访、缠访闹访事件发生。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信访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注重从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发展人民调解员,及时调解多发性民间矛盾。要完善调解与仲裁、复议、诉讼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大力控制进京非法上访,减少信访总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要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一是要加大人员配备,解决“少人做事”的难题,让基层信访部门良性运转,发挥积极的功能。二是要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法律素质,科学规范地服务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