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书记来区调研的汇报提纲

xx书记: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到xxx区调研指导,现将我区今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向您做一简要汇报:

一、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基本情况

区纪委监委机关共核定编制50个(行政编制40个,事业编制10个),实有44人(公务员36人、事业干部8人)。现有班子成员6名,因交流提拔,现空缺2人。内设职能机构14个,其中设纪检监察室6个(没有单独设置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监督执纪监察力量占机关总数达78%。区委巡察办设在区纪委,核定行政编制6个,实有5人。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共核定编制48个(行政编制30个、参公编制18个),实有50人。全区现有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147名(委机关44人、派驻纪检监察组50人、乡镇53人),基本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二、今年工作开展情况

我区2018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为86.13,在全市排名第14位,比2017年排名提升了7位。监督责任考核在全市排名第6位。今年我们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在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上部署了6大项20小项工作任务,分工了75项具体任务。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发扬敢想、善谋、勇为、争先和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目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和村级巡察等工作经验或做法得到xx书记的肯定性批示。

(一)严明政治规矩,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深学细悟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彻底肃清周永康、李春城流毒影响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动态研判政治生态状况。细化3大方面33项整改任务,严肃认真开展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工作。统筹监督力量开展重大项目推进、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5件,问责6人。制定我区《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细化任务分工6大项46小项,推动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分层制定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门听取区委常委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二)做实日常监督,弛而不息正风肃纪。组织开展“亮身份、听民情、解民忧”和“送廉下乡·走访回访”主题活动28场次,收集问题、建议177条。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利用地方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活动,2000余名党员干部对拒绝“赌博敛财”公开承诺。今年以来,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8人,问责党组织1个;
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问题2件2人;
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3件3人。积极构建全方位、宽领域、立体化“三项”监督机制,深挖细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3件63人,不作为及懒散拖问题38件5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1件2人,“保护伞”问题2件2人。督促22个正风肃纪牵头部门开展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监督检查3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个。成立专项督查组,随机对80余个单位作风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58个。1-7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件2人。

(三)加大查处力度,注重案件办理质效。优化信访举报工作,鼓励实名举报,1-7月,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120件(次),同比下降10.4%。其中,检举控告58件(次),同比下降36.3%,实名举报率为25.9%。强化纪律审查,用好“四种形态”,1-7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248件,同比增长22.77%。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5人次,立案64件71人,立案数同比下降39.6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同比下降6.25%。“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81.8%、11.7%、2.5%、4%。认真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开展自查。目前,依据上级安排在全区持续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各派驻机构对综合监督部门落实处分决定工作开展“回头看”,发现3方面6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高标准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及时转变观念、准确定位职责,配强审理队伍;
用活旁听庭审、“判后”反思,常态提升业务能力;
聚焦提前介入、责任细分,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使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更加顺畅。今年以来共留置5人,向司法机关移送4人。

(四)坚持统筹推进,彰显巡察利剑作用。研究制定我区巡察工作计划,高标准统筹推进巡察工作,目前已完成5轮巡察,共巡察29个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党组织,正准备启动区委第六轮巡察,计划巡察18个党组织,确保完成巡察全覆盖总任务的60%。1-7月,已完成区委第五轮3个批次9个党组织常规巡察任务,并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和所辖村(社区),共发现问题488个;
坚持优化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边巡边移问题线索45件。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各被巡察单位共整改巡察反馈问题764个,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91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纪检监察组织加大巡察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共谈话函询176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追回资金88万余元。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正风反腐氛围。大力加强清白文化宣传,推动大型廉政历史话剧《大宋御史·赵抃》在国家大剧院上演2场,30余家中央、省、市级媒体对此进行宣传报道。强化警示教育,利用本区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采购背后的黑手》,组织全区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忏悔实录Ⅶ》和《不可低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互动式警示教育流动课堂35场,组织开展旁听庭审2次。深化廉洁xxx全媒体平台宣传推广,制作播放《廉洁xxx》电视栏目10期,推送微信75期217条,向全区1.2万余名党员干部发送廉洁短信2.4万余条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外宣稿件88篇,其中中央级媒体单独报道14篇,节选6篇。

(六)深化派驻改革,扎实推进自身建设。调整设置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50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到岗履职,综合监督68家单位(含5家区属国企)。研究出台《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办法》《派驻纪检监察组考核办法》,规范监督执纪职责职能、工作流程、干部管理及工作考核。制定《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每名班子成员联系3-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业务指导。按照我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8次,选派7名干部参加上级调训(外出培训),11名干部到上级纪委学习锻炼。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考评办法。1-7月,委机关提拔重用干部6名,调入优秀干部5名,完成系统内干部试用期转正3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系统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排查大整改,梳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作风等5个方面16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25条,现已整改完毕。

三、特色亮点工作

这里我重点汇报5个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

(一)“小切口”破题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整治”。将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及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项目,以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迅速有力推动及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主要抓手,在工作部署上求“准”、工作推动中求“实”、工作成效上求“真”,采取一季度一次的“亮身份、听民情、解民忧”主题活动和一月一次的“阳光问责问廉”坝坝会,以及“四不两直”调研方式,查找工作落实速度慢、马虎应付等130余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送廉下乡·走访回访”、查验工作不唯台账、依规依纪精准问责等途径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问责1个党组织、10名领导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打造“智慧案管”提高案件监督管理水平。建立问题线索关联分析、动态监督管理系统,将所有问题线索全面电子化管理,采用“标签式”代替传统的“文件夹”管理模式,管理人员只需要在系统中对扫描存档的问题线索点击鼠标,贴上不同的“标签”,系统会自动按照“承办部门”“案件类型”“案件进度”“安全措施”等多个维度进行交叉归类统计,极大方便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对自办、督办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监督。同时,该系统能够对问题线索反映对象、涉及人员、单位、承办部门等要素信息进行可视化分析,将有关联的问题线索交由同一承办部门归口处置,并能与委机关组织部建立的升级版廉政档案相结合,对可能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进行回避提示,从源头上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今年以来,利用该系统已督办线索143条,对10条关联线索进行归口分办,对3条案件线索进行回避分办。

(三)“精打细算”贯通村级巡察“最后一米”。认真落实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有关要求,坚持巡察乡镇(街道)时延伸巡察村(社区),采取统筹谋划做“加法”、聚焦重点做“减法”、强化震慑做“乘法”,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纳入巡察监督对象,紧紧扭住基层热点痛点难点问题,通过查访结合、上下结合、点面结合精准发现问题、剖析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送区纪委监委优先办理、边巡边移、快查快处,对典型问题及时在全区公开曝光,督促建章立制。针对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开展即巡即改、集中反馈整改,贯通巡察监督“最后一米”。截止目前,已完成对全区124个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共发现问题200余个,移送涉及村(社区)干部问题线索62条,查处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次,组织处理1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7人。

(四)打造“三大课堂”强化警示教育。按照“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在哪里,警示教育课就讲到哪里”的原则,打造庭审课堂、指尖课堂、流动课堂,将警示教育课搬到法院、移到智能终端平台、延伸到部门、村(社区)党员活动室等地方,形成处处都有警醒警示的良好氛围。目前,已开展旁听庭审教育2次,利用网站、微信平台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开展流动课堂3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监察对象1000余人。

(五)改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工作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办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工作规程,对干部选拔任用、因私出国(境)、表彰评优等分类明确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标准。建立由区纪委组织部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等“多室联审”的审查机制,涉及疑难问题提交区纪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今年以来,共回复廉政意见1551人次,其中出具“暂缓”意见5人次。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办案安全相关规定尚需完善。按照检察机关办案看审分离原则,讯(询)问中的看管工作都是由司法警察专门负责,既有效杜绝了安全事故,又确保了办案人员提高效率。而纪委监委仅对留置过程中的看护工作作了相关规定,在其他谈话、讯(询)问中,办案人员既要开展工作,又要承担看管任务,既影响办案效率又存在风险。此外,目前省市《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只规定了调查室可以启动留置程序,当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后,若此时发现被调查人可能出现自杀、逃跑等应当需要采取约束措施的情况,是否可以启动留置措施,以及如何启动没有明确规定。

(二)监委与司法机关等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完善。目前司法机关信息化程度较高,上下级机关之间均使用了统一的办案软件,对内可以有效提高文书流转审批效率,规范办案流程,方便档案管理。对外在不同部门、环节实现涉案款物、案卷文书的网上流转,目前纪检监察机关缺少相应的办案系统,信访、党风、案管、审理各自使用一套工作软件,数据无法传递共享,需要反复录入,而区县一级与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的案件信息还是靠手工拷贝传递。同时,随着职务犯罪日趋隐蔽化、智能化,办案中需要从公安、民政、房产、工商、银行等系统搜集大量的信息,但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过多依赖相关部门,缺少自己的信息数据库查询系统,客观上影响了办案效率。建议加快建立“智慧纪检”,建成包括信访、党风、案管、审理等部门在内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集公安、社保、房管等多部门信息查询的大数据审查调查平台,有效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实效。

(三)部分监察对象涉嫌违法取得财物责令退赔执行难。《监察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应当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监委虽然被赋予对违法所得一定的处置权力,但缺少类似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权力,可操作性较低。例如我委前期办理的一起村组长挪用集体资金案件中,该名组长未将代收的近万元村集体资金存入集体账户,而是将之挪用于自己的日常开销。因挪用资金金额尚未达到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该组长也非中共党员,承办单位对村委会提出了罢免该组长职务的建议,按程序对其组长职务予以罢免,并责令其退还违法所得。然而,该组长却以自己没钱等各种理由拒不退还挪用的集体钱款,最终,镇政府只好协调有关单位,采取扣发该组长工作补助的方式补齐剩余款项。这种扣发补助的方法,存在着于法无据的风险。建议向上反映完善监察法相关配套规定,细化职务违法所得的处置规定,可参照《行政强制法》,对拒不退赔违法所得的情况,赋予监察机关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强制划拨存款的权力,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监察决定”的权力。

(四)执纪监督力量不足。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广,政治性、专业性强,从外单位选调符合要求的公务员难度较大,人员配备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我委空编率达10%,16个机关内设单位一般只配备2人,并常常被省纪委抽调几人协助工作,事多人少矛盾短期内难以解决。建议参考公检法机关的人员管理模式,由省市定期统一组织招录纪检监察干部,确保人员进口通畅,并从源头上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