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县经济的主体。针对这一现实,我们人事部门顺势而为,主动拓展服务范围,将服务领域的重心及时转移到民营经济上来。
一、提供环境优化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构筑了平台。牵头起草拟定了《关于人才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为民营经济引进、培养人才提供了十分优惠的政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并设立了企业人才培养基金,成立了县企业家协会,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同类先进企业协作,组织研讨、交流和考察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提供人才推介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插上了翅膀。一是帮助民营经济引进人才。今年一年,全县为民营企业引进各类人才80人,其中博士、硕士各1人,高级职称人才10人。二是帮助民营经济培养人才。今年来,我县推荐1人已入选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8人入选市“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1人获省“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5人获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三是服务民营经济人才。从2004年开始,我局成立了专家服务中心,开通了专家服务热线,对包括民营企业、行业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提供政策人事咨询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服务。
三、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为民营经济代管人事档案人员的身份确认、工龄计算及档案工资调整,办理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人员的就业推荐等业务。据统计,到2005年底,累计为民营经济提供人事代理服务3500多人次。通过为民营经济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使民营企业成为独立的用人主体,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引进急需的人才,从而使企业与所聘人员之间建立起一种合同聘用关系,有效解决了员工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问题,真正实现了用人与管理的分离,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配置。
但是,对照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与人事部门的自身职能,我们还做得很不够,亟待在服务民营经济的方式和途径上实现四个转变。
第一,变微观型服务为宏观型服务,注重满足民营经济的整体需求。要制定民营经济组织人才发展规划。人事部门要把发展民营经济所需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纳入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规划,加大工作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快实施。在政策制定、市场准入等各方面,民营经济组织应享受与公有制经济组织同等待遇。要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采取为民营经济组织举办人才招聘专场,加大推荐力度等多种形式,为民营经济组织输送各类急需人才。
第二,变封闭型服务为开放型服务,注重激发民营经济的最大潜能。要建立完善人事人才信息窗口,设立民营经济人才求助专线,为民营经济组织提供人才求助政策咨询、答疑解难、人才举荐等服务,不断提高服务工作水平。此外,人事部门还要把招商引资当作自己的一份责任。
第三,变分散型服务为协同型服务,注重凝聚民营经济的发展合力。要加强与科技局、工业局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促进企业发展的科研中心,聘请专家讲课座谈,开展行业培训活动等,认真抓好民营经济的人才培训工作。要建立重点民营经济组织联系点制度。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以及民营经济园区、特色板块经济和重点专业市场组织,人事部门要明确专人进行联系。
第四,变静态型服务为动态型服务,注重创新民营经济的人才机制。要建立人才评价与推荐中心。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对有真才实学的人才,通过社会化评价,及时输送给民营经济组织。要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把民营经济组织作为就业实习的重要载体,拓宽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要把民营经济单位和从业人员列入各类先进的评选范围。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经济组织及其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