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县义务教育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通过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加大,为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去年年末“两基”工作已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顺利实现“普九”。但是财困民贫、教育基础薄弱、教育经费缺口大、教育投入不足、人口素质偏低,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总体上仍落后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制约着**民族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认真研究**民族基础教育工作,找准**基础教育落后的成因,研究和探索**基础教育发展的对策,其意义非常重大。
一、基本情况
**县地处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东北部,滇、桂、黔三省(区)交界处,介于北纬23°29′—24°28′,东经104°31′—105°36′之间,东连富宁县,南接麻栗坡县、西畴县,西与砚山县、丘北县毗邻,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接壤,在建的衡(阳)昆(明)高速公路穿境而过,是云南通往两广和沿海地区的交通要道之一。县城所在地莲城镇,距州府文山城167公里,距省会昆明市485公里。**历史悠久,5万年前就有人类居住,是秦朝句町古国故地,1913年设置**县,1999年被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县辖18个乡(镇)、174个村委会(社区)、2958个自然村,国土面积7810平方公里,山区、半山区面积占94.7%,境内最高海拔2035米,最低海拔420米,年平均气温16.7℃。居住着壮、汉、苗、瑶、彝、回、蒙古、仡佬等十一个世居民族。2007年末总人口76.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2.12万人,占总人口的94.64%,少数民族人口47.28万人,占总人口的62.04%,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98人。全县耕地面积62.4万亩,人均耕地面积0.87亩。200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223914万元,财政总收入1363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688万元),财政总支出54643万元,教育总支出19979万元,教育总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36.56%。农民人均纯收入1300元,农民人均有粮300公斤。目前,全县尚有绝对贫困人口14万人。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一个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之一。
二、2005年-2007年**县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基础教育发展的现状
(1)、2005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942所(含教学点378个),其中:普高5所(含1所民办高中),职高1所,中心学校21个(所辖初中25所),幼儿园17所(含15所民办幼儿园)。全县教职工总数6314人,其中:代课教师662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0.4%。全县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高中50.7%,初中72.3%,小学84.36%,幼儿园100%。全县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135220人,其中:高中在校生5394人,初中在校生34482人,小学在校生93144人,幼儿园(含学前班)2200人。全县校舍建筑面积643661平方米,中学生均5.2平方米,小学生均4.7平方米,全县危房面积39600平方米。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8.91%,辍学率为0.73%;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为94.14%,年辍学率为3.89%,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5.2年,“普九”人口覆盖率100%。
(2)、2006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908所,其中:高中5所(含一所民办高中),职业高中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1所,中心学校23所(含附设初中),完小494所,教学点362个,民办幼儿园21所。全县共有教职工6601人,其中:在职在编教职工6008人,代课教师593人,代课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9.0%,比2005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全县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完中47%,普通中学75.68%,职业中学76.36%,小学86.07%,幼儿园100%,均比2005年有所提高。全县在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128660人,其中:高中6357人(含职业高中),初中34273人,小学85217人,幼儿园(班)2813人。入学率:高中20.56%,适龄少年毛入学率96.30%,小学99.11%,幼儿园(班)21.00%,分别比2005年上升2.1、2.16、0.20、9个百分点。辍学率:初中3.43%,小学0.71,分别比2005年下降0.46、0.02个百分点。全县有校舍建筑面积673724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30063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40817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1217平方米。全县初中学生均校舍面积8.0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0.61平方米;小学生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比2005年增加0.4平方米。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5.95年。
(3)、2007年,全县有各级各类学校(园)559所,其中县教师进修学校1所、完中4所、职高1所、民办高中1所、初中24所、小学501所(其中完小341所)、教学点365个、幼儿园27所。有小学教学班3105个,在校生83987人;初中教学班622个,在校生35679人;高中教学班144个,在校生7546人。有小学专任教师3549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和其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格率97.35%;有初中专任教师1955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和其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格率95.40%。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99.27%,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0.62%;初中阶段入学率97.01%,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2.63%;7—15周岁“三类残疾”入学率71.31%;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9.21%,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82.23%;现有青壮年总人口435146人,其中青壮年文盲人口3197人,文盲率为0.73%,抽考复盲率2.50%。全县小学校舍建筑面积429124平方米,生均5.11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285584平方米,生均8.00平方米。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6.07年。
从以上三年的数据来看,我县教育发展发展势头较好,响应了国家提升教学质量集中办学的政策,校点逐年减少,教师逐年增加,校舍逐年改善,入学率逐年提高,教育的各项指标均呈良性发展,去年年末“普九”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是全州最后一家实现了“普九”验收。
三、**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情况
根据我县“县大、财困、民贫,人口多、基础差”的实际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云南省“两基”攻坚计划》,在认真算清实施普及教育的“总人口帐、贫困学生人口帐、普及帐、校舍帐、教师帐、资金帐”的基础上,县委、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县两基攻坚方案》、《**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方案》、《**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暂行规定》、《**县普九工作责任追究制》和《**县县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挂钩联系普九工作责任制》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使各级、各部门明确了“普九”工作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顺利实现“普九”,我县各级各部门采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讲解实施“普九”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普九”。 一是全面宣传《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义务教育法》宣传活动。县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法》印制、张贴到学校、村寨、集市、街头醒目位置,并将《义务教育法》摘要印成册发到各乡镇学校和村寨。 二是利用有线电视播放《珍惜时光,努力学习——致全县适龄儿童少年朋友的一封信》,努力营造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外出打工的社会氛围;以“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大打‘普九’攻坚战”为主题的宣传动员;每天滚动播放“普九”宣传标语,及时报道“普九”专题快讯。 三是利用标语的宣传功能,在公路、学校、村寨等醒目位置制作宣传牌100多块、宣传标语1万多平方米,宣传《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省、州有关义务教育和“普九”的要求。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九”宣传活动。几年来,县、乡召开“普九”工作专题会议515次,宣传、研究和布置“普九”工作,各乡镇利用标语、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车、派出“普九”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普九”文艺演出等形式,对“普九”工作进行宣传,全县仅出动“普九”宣传车辆就多达2100多辆(次),“普九”专题文艺演出378场,“普九”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60000多人(次)。宣传工作基本上做到了“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墙壁上有文字”。“普九”工作在我县深入人心,引起强烈的共鸣,社会各界支持“普九”、参与“普九”的氛围较为浓厚。如珠街镇老山坡村小组长魏仕才看到本村8名学生开学两周后还没有上学,他挨家挨户做家长的思想工作,卖了自家的耕牛帮助8名学生解决生活费,并帮学生扛着行李走了10多公里的山路将8名学生送回学校;篆角乡沙牛村张昭福积极配合“普九”工作,经常到村民家宣传《义务教育法》,每年还组织村民举办“普九”文艺演出,在他的宣传动员和教育下,该村70户人家65名适龄少年,几年来无一人辍学。在**,像魏仕才、张昭福这样支持“普九”、参与“普九”的感人事例不胜枚举。
四、**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情况
为使我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管好、用好,切实保障贫困学生学有所助,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管好用好义务教育经费,教育经费用在学生的身上,做得专款专用。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财政经常性收入,2003年为5255万元,2004年为6034万元,2005年6804万元,2006年为7513万元,增长比例三年分别为14.82%、12.76%、10.42%;财政对教育拨款2003年为10803万元,2004年13135万元,2005年1543万元,2006年18407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21.59%、17.50%、19.26%。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小学年生均教育事业费2004年969.57元,2005年1041.36元,2006年1310.19元;初中年生均教育事业费2004年1002.67元,2005年1086.20元,2006年1482.19元。财政拨发的年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2004年152.26元,2005年241.63元,2006年258.02元;初中年生均公用经费2004年252.76元,2005年272.57元,2006年337.70元。城市教育费附加:2006年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223万元,并全部用于教育。2006年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共2071万元,用于教育980万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980万元,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理。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开展勤工俭学:2006年全县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195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救助贫困学生。勤工俭学收入小学131万元,生均14.77元;初中75万元,生均21.20元。教职工工资:全县教职工工资由县财政统一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现象。
二是认真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和结对帮扶政策。为使“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我县制定了《**县贫困生救助办法》。2005年全县共有4940名教师结对帮扶了19531名学生,献爱心补助金额达117055元。639名小学、初中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享受免杂费补助,总金额为3683156.52元,其中免费教科书为2014706.52元,免杂费为1668450元,同时有913名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享受免除“一费制”补助,金额为85640元。2006年,全县共有77981名中小学生享受春秋两季学期免费教科书补助,总金额为595.92万元,全县有127316人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学金发放1586人,发放经额30.52万元。2007年全县有77981人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补助,争取到上海南汇区万祥镇商会教育扶贫捐资6万元,全县各乡镇募集到贫困学生助学资金达50.6万元,挂钩乡镇的县级各部门,也通过捐资捐物,加大了对乡镇贫困生的救助。“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多渠道、多途径帮扶的开展,基本解决了中小学生因贫辍学的问题。通过以上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初中学生辍学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由2003年的11.70%下降到现在的2.63%;初中阶段入学率由2003年的76.33%提高到现在的97.01%。年末,“普九”工作顺利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教育部已认定我县实现“普九”。
五、制约**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的因素
虽然我县民族教育发展势头良好,“普九”得到省人民政府验收,贫困生救助长效机制效果明显,有效地推动我县“控辍保学”工作,扫盲与成人教育取得新的进展,职业教育发展较快,非义务教育的办学力量不断发展壮大,重点项目实施顺利,学校建设加快,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增加,校园文化建设上了新台阶,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和教学质量取得新成绩。但由于我县农村人口多,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等因素制约了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提升,给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的巩固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投入不足是制约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的主要因素。
我县通过实施“普六”和 “普九”工作,全县各校点的校舍得到完善,各所中学的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项设施明显改善,但为实现“普九”,大部分校点撤并,现有的校舍非常拥挤,给学校的安全带来隐患,甚至还有部分学生住在校外或投亲靠友寄宿的现象。一些校舍非常简陋,老的危房还没有得到改造,新的危房又出现了,排危工作迫在眉睫。大部分农村校点配套设施设备严重不足,宿舍拥挤,食堂不够,厕所紧缺,实验仪器配给率低下等硬件设施都需要投入,需要进一步投入继续完善。
(二)经济落后,人口素质低制约了我县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提升。
国家实施“两免一补”后,农村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费用已得到缓解,但仍有大部分家庭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上高中和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形成了农村说的“孩子读书不成气难,孩子读书成气更难”的说法。由于我县贫困面大,中央和省级下拨的“两免一补”经费难以满足贫困地区的办学支出和贫困生多、面广量大的缺口,学校实行收费“一费制”后,给教育公用开支带来压力,办学经费紧张。由于贫困的原因,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家长对供孩子读书问题漠不关心,平时不注意和关心孩子的成长,顺其自然,甚至放任自流。有的家长让孩子上学仅仅只是为了完成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甚至部分家长连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含义也难以理解,这种情况在我县的苗族等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中表现比较突出。
(三)教学点多,代课教师数量大,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高。
由于我县教师缺口过大,现仍有代课教师553人,代课教师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8.09%,边远地区校点教师素质偏低,加上教学任务过重和社会活动频繁,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师资配置不尽合理影响了边远民族地区教育质量的提升,在教师配备中,素质好、有教学方法和能力的教师多数集中在城镇和条件较好的校点任教,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资不足,教学质量难以提高。这些最需要良好教育的地区难以留住好的教师,造成了老师不安心、家长不放心、学生不用心,师资配置形成城区超编,边远山区师资不足的反差。
(四)教育督导功能不健全。
教育督导和办学评估跟不上,学校自主办学成果的评估没有建立完整的指标体系,对办学成果缺少客观评价,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教育改革的成果。
六、加快**县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几点建议
针对制约我县民族基础教育提升的因素,拟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重视、政策倾斜、加大投入,把发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
虽然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从整体上看,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仍然比较薄弱。造成这种落后状况有其客观的原因,但也和我们长期以来对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认识程度不够有一定关系。建议上级党委政府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作为当前最大的扶贫工程来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完善义务教育的投入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责、权、利划分,保证和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尤其在农村实行“一费制”以后,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严重短缺的情况下,更应该强化政府在公用经费投入上的责任,不断加大政府主导和统筹的力度。落实和完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优惠政策,争取更多国家政策支持。我县经济落后,财困民贫,要在经费投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等方面始终坚持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探索因时因地制宜的创新发展模式,并给予政策上的有力支持。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提高入学率,巩固好“普九”工作,使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能够优先适度超强发展。建议县政府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国家财政投入,改善当前校舍拥挤、教学设备不全、师资不足和提高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入学率问题。
(二)坚持依法治教,强化执法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等关于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是办好教育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建议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单列,直接划拨给教育职能部门,并确保逐年增长。对违法挤占、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情节严重的单位、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加强社会对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建立公示制度、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作用,成立义务教育经费督查组,依法定期检查教育经费的划拨、使用情况,确保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投入,抑制可能出现的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等不良情况的发生。建议加大对雇佣童工的企业等行业和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或监护人的查处力度,杜绝适龄少年外出动工,确保入学率。
(三)整合教师资源,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地区教学质量。
建议设立教师培训专项资金,加大教师培训的投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引进和培养培养短缺学科教师,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建议把城区的部分师资分流到边远贫困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去任教和支教,缩短城乡师资差距,提升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为了提高在职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评定教师职称上,教育部门应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的教师中、高级职称的职数。应多培养地方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优秀教师队伍,能吃苦耐劳,乐于贡献,在边远民族地区能蹲得,教好书,改变边远地区教师紧缺问题。现在我县代课教师还有553人,其待遇非常低,并且其前途渺茫,建议上级教育部门应增加编制,列入财政预算,解决教师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重视好代课教师队伍工作,对部分优秀代课教师应降低门槛,把他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来,因为他们已扎根在农村,是边远地区的一支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
(四)广泛动员社会应有力量,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
建议各级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资助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就学和兴建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通过发行教育彩票等方式,募集资金,发展和扶持落后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