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调研报告

一、不足和问题
      近年来,我市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较快发展和较大提升。但是,从科技、经济的协调发展来看,我市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与创新能力还难于适应我市经济转型、产业提升要求;从区域发展的均衡性来看,我市与绍兴县等省内先进县市的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当前,我市的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总体较弱,主要反映在数量、层次、研发投入、技术人才和政府支持等几方面,突出表现为单纯引进技术依赖性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围绕生产技术问题攻关多、市场前瞻性产品研发少;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多、跨区域分设研发机构少。

一是数量不多,意识不强。我市有各级企业研发中心67家(包括列入创建),仅占全市81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26%,且主要集中在各级高新技术企业中,这与浙江省科技强市10%的指标有一定距离。主要原因在于我市的产业结构、企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动力上有一定差距。我市的服装、箱包两大支柱产业几乎全部为贴牌加工外贸型企业,自身几乎没有技术开发,大多没有建立研发中心的动力和意愿;以外资为主的光机电产业同样是两头在外,还没有一家外资光机电企业研发中心;新兴的洁具、童车、五金机械等行业,由于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大多处于承揽加工、产品模仿为主的阶段,建立研发中心的动力和愿望也不强。

二是层次较低,规模偏小。目前,我市工业企业已建省级以上研发中心仅6家,仅占全市67家企业研发中心的9%。主要原因在于我市产业结构和企业规模两个因素,我市企业规模明显偏小,设立研发中心的经济基础偏弱。

三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缺乏,再培训机制尚未形成。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33家已经通过认定的企业研发中心博士技术人员2名,硕士或中级以上职称(包括柔性引进)约20名,专业领域内省内知名专家缺乏。同时,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紧缺,政府对于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再培训缺乏一种经常性的组织引导机制,调研中也有多家企业提出,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牵头组织企业与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进行专业化培训和高校、科研机构高层次人才的柔性引进。

四是政府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的引导和扶持政策有待完善。2008年我市出台的《关于激励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规定“鼓励企业创建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经国家、省、嘉兴市认定评估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补助”。在支持方式上较为单一,采用一次性补助,不利于企业研发中心通过添置关键性研发设备等进一步提升、发展。

二、对策与举措

(一)政策支持,提供保障。在科技资金50%以上用于科创中心建设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在《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自主创新加快推进科技进步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中规定,鼓励创建企业研发中心,通过国家、省、市(含平湖市)当年认定评估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时要求镇、街道在制订科技政策时,把研发中心建设列入支持范围。

(二)加强管理,制订办法。加强对平湖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今年我局制订了《平湖市级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我市首次对平湖市级研发中心的任务、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对研发中心进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对研发中心的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评,将国家、省、嘉兴市级研发中心也纳入考评范围,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并量化了做为优秀研发中心的条件,考核为优秀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三)加强申报,提升档次。2009年平湖市级研发中心申报采取全年受理的方法,扩大申报面。主动联系上级部门,确定重点培育对象。努力实现全市研发中心总量不少于规模企业10%,新培育省级以上研发中心1家以上的工作目标。

(四)加大合作,引进人才。在致力于培育本地研发中心的基础上,积极向外拓展,吸引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平设立和共建研发中心,筑巢引凤,吸纳高层次科技人才。2009年计划引入研发中心2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