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建设”是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继“三基”工程建设之后抓的又一项事关公安工作全局的中心任务,不仅是部党委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更是我们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回应新期盼的必然选择。如何用“三项建设”引领和推动公安工作更好更快的发展,是摆在我们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现结合我局在推进“三项建设”中的实践与探索,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必须升华思想、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是“三项建设”的主题内容,事关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站在促进公安工作全面均衡发展的高度上审视,才能更加准确地把握其精神实质,理清其内在关联,从而更加深刻地理解公安部党委抓“三项建设”的初衷与用意,进一步增强推进“三项建设”的紧迫感与危机感。首先,推进“三项建设”是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安部提出“三项建设”这项任务就是为了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可以说,在当今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没有信息化建设作为支撑,公安工作就不能实现精确打防,警力不足的问题就永远得不到有效解决。我们常说执法是公安机关的生命线,在当前全民维权意识普遍提高,执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只有抓好规范执法工作,做好群众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实现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其次,推进“三项建设”是实现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保证。加强信息化建设,可以进一步整合警力资源、推动警务机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执法质量,实现公安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规范执法行为,可以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强化程序意识,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可以优化执法环境、完善惠民措施、加强警民良性互动,在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大局方面实现公安工作的创新发展。三者相辅相承,紧密联系,形成了一个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体系,只有大力加强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升队伍的规范执法能力,才能更好地实现和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满意度。第三,推进“三项建设”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内在要求。“三项建设”与“三基”工程一脉相承,是基层基础建设的继承和发展,特别是 “三项建设”更加突出了软件建设和提升软实力,更加强调立足实战、面向社会和服务群众,更加注重创新和发展。
二、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必须更新观念、拓宽思维,走出思想认识误区
“三项建设”开展以来,我局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以和谐警民关系为落脚点,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特别是狠抓了软硬件投入,深入开展了信息化技能和信息采集两大会战,投资25万元新购置电脑60台,全局电脑拥有率按实有警力算达到了92%,基础信息数据量显著增强。在规范执法方面,建立了执法质量季考评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员制度,出台了《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研究建立并实施了《信访工作机制》,将信访工作作为执法质量的重要检验标准,完善了执法考核、监督体系。在密切警民联系方面,专门研究开通了“警民通”移动警务信息短信平台,利用手机这一大众化的通讯工具,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及警务工作信息,增强了警民互动,改善了警民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总感觉工作力度与预期目标不相匹配,成效还不是十分满意,经过近期调研和思索,我认为推进三项建设,必须走出以下三种认识误区。一是片面的将信息化建设理解为警务平台的误区。有的基层所、队的领导一谈到信息化建设,就认为是抓硬件,增加点设备,开发应用平台,而没有深层次理解信息化的实质内涵,没有将立足应用,面向实战,以信息化促进警务机制改革,推动公安业务工作作为信息化的目标。二是简单的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理解为建章立制。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环境、执法素质、执法程序等一系列问题,片面强调制度建设,不下大力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上用真功、使实劲,势必难以开创执法规范化的良好局面。三是浅显的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理解为爱民实践活动。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主业的重要体现,也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实反映,必须要提高公安主业的能力和水平,让警务活动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公安工作,才能更好地促进警民关系,服务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三、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必须冷静分析、准确把握自身建设的短板
“木桶定律”告诉我们,盛水量的多少取决于木桶短板的高度,只有抓住自身“三项建设”的短板,将短板拉长,弱项做硬,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就我局而言,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足。一是信息化应用水平参差不齐。还有部分民警不能真正认识到信息化的重要性,不愿意主动学习,信息化应用技能较低,特别是一些年龄偏大的老同志,工作好凭老经验,不擅于接受新生事物,影响了全局整体信息化应用水平。二是执法为民的理念不强。执法为民理念,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警在具体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是否将精力放在为民办事上,是否把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体现在日常警务活动上。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办案民警的年龄、文化、素质不尽相同,刑事治安案件多而警力少的现实状况,使民警大量执法执勤活动处于应付局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伤害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感情。三是民警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不少民警没有掌握“三懂四会”的基本内容,不善于做群众工作。有的民警在办案中与群众说不上话、交不上心,致使一些简单的治安案件久拖不结,甚至引发上访。有的民警面对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不懂如何处置,不会疏导化解群众情绪。
四、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类施策、协同共进
“三项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事关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还与地方各行各业有着千丝万缕、密不可分的关系,只有用联系的、发展的、创新的观点审视“三项建设”,紧密依托当地党委政府,形成工作合力,选准推动工作的突破口,以点带面,层级推进,才能达到协同共进的工作效果。一是理清思路,在提高认识上谋求新突破。要把解决认识问题放在首位,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认识“三项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事关公安工作全局、事关公安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要破除畏难情绪,坚定信心,调动一切力量,发挥一切才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才能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要破除等靠思想,开动脑筋,积极破解难题。要破除小进即安思想,跳出小圈子看发展,多吸收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形成自己的特色,大力推进。二是协调四方,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上谋求新突破。要像“三基”工程建设一样,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推进“三项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获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就我局而言,眼下重点就是要协调县委、县政府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尽快完成,提高城区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此项工程,我局经协调,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目前已完成工程招标工作。三是借势发力,在选准“三项建设”突破口、以点带面上谋求新突破。在信息化建设上,要以信息化实战应用为着力点,狠抓基础信息的“采、录、审、用”,加大信息化技能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全体民警学以致用的本领,最大限度服务实战。同时,致力于探索信息化应用的信息系统建设,明年,我们将开发全县贵重物件查询比对系统软件,组织派出所对所有社区、农村进行入户登记,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机动三轮车、家电等贵重物件进行统计、拍照,采集信息、建档,并录入信息系统,为侦破盗抢案件提供支撑。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要以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抓手,强化执法为民理念教育,教育引导民警增强群众观念,从根本上解决“冷、硬、横、推”等执法问题,把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植到民警心中,落实到民警执法行动中,贯穿到执法环节中。强化执法主体责任意识,对全体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大培训,组织开展执法素质考试考核,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提高执法水平。细化执法制度建设,从接出警的时限,处警的规范用语,立案的层层审批,强制措施的具体运用,调查取证的工作流程等各个执法环节从制度上进行细化和规范,使执法过程更加透明、规范、阳光、合理。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上,要以大力开展“阳光警务”活动为载体,把提高执法水平,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作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切入点与突破口,让警务活动时刻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获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有效促进警民关系建设。具体要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人性化,做到宽严相济,注重执法艺术,融法、理、情于一体,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实现为民服务最优化,积极推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杜绝“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等顽症陋习,增强公安机关亲和力;努力实现警务活动透明化,积极开展“开门评警”活动,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并在“警民通”移动警务信息短信平台的基础上,建设警民互动平台,拓展平台功能,实现群众短信报警、投诉、举报,改善警民关系,赢得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