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我叫xxx,住xx省xx市xx村1号。现谨向贵局并通过贵局向xx司法鉴定所及xxx三位法医表示诚挚的谢意。事情是这样的:
2011年8月23日我父亲xx,不慎从两米高处摔下,致右股骨下段骨折,后随即送入我市某医院治疗。不幸的是,我父亲在入院十一天后突然不明不白的离我们而去。对于父亲的突然去世,我们家人都觉得收治医院对我父亲的死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多次要求医院给个说法,但医院始终认为其治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医院没有过错。为了查清真相,确认医院是否存在过错,我们在律师的帮助下,拿起法律武器开始了维权抗争,但维权的道路并不平坦。我们遍访上海、南京及浙江等数十家司法鉴定所,但他们始终以各种理由婉拒了我们。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是xx所的接纳给了我们一线希望。
2012年3月21日一早,我们一家人乘车赶往xx芜湖,由于路途遥远,在我们到达xx所时已经是晚上6:30,早已过了下班时间,令我们感动的是,该所xx主任及工作人员知道我们一行的特殊情况后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仔细询问案情。贵所认真负责的态度、人性化的管理让我们更加坚定了我们的选择。
在忐忑的等待一个月后,我们终于收到了xx所厚厚一叠鉴定意见书,该所xx等三位鉴定人对我父亲的死亡的原因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并认定医院应该承担50%-60%的责任。2012年5月,我们依据贵所的鉴定结论向法院进行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又委托南通市医学会进行了医疗损害鉴定,2012年8月15日南通医学会的七位医师,再次认定医疗过程中院方存在过错,且医方的过错行为与患者死亡原因为同等因素。南通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与xx所的鉴定结论高度契合。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院方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给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xx所的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可能仅仅是该所众多鉴定文书中平常的一份,可对于走投无路的我们来说,却让我们看到了维权的希望。俗话说,大恩不言谢,但请允许我及我的家人,再次向贵局、xx司法鉴定所及xx、xx三位法医,表示真诚由衷的感谢!并致以深深地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