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范本】不得查封扣押的物品

  查封扣押审批表对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执法文书(式样)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事实上为了更清晰更规范更易于操作,考虑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安监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只有查封、扣押这一项,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具体为查封扣押决定书更为贴切。对应查封扣押决定书,按照执法程序,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15日内,根据调查取证,经过上述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审批情况,制作下达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的核心内容在于,对查封、扣押的物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5号令)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所列四种处理方式作出处理。查封扣押物品处理一定要做,不能不了了之;并且一定要及时,不能超过时限,一拖再拖。

  当然,在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措施时,还离不了采用查封扣押现场检查记录,还要借助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鉴定委托书等其他执法文书。总之,实施查封扣押,必要牢牢把握查封扣押的法律依据,始终明确查封扣押实施的前提条件是“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因此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一定要慎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执法文书之前,可以参照总局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清单、处理审批表、处理决定书的执法文书式样制作查封扣押的执法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