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件办理制度

  1、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接到领导交(转)办的信访举报件后,应及时受理、调查、报结、反馈;

  2、一般信访件一个月内办结,初核结案信访件二个月内办结,初核转立案的信访件三个月内办结。

逾期未办结的,承办人要写出《延期报告》报批,延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3、初核件必须将《初核方案》、《初核审批表》、《初核结案审批表》、《立案呈批表》、《移送审理呈批表》报领导阅批;

  4、调查结果汇报研究形成的结论性意见,承办人或承办单位须在十天内落实到位。上级机关或领导批转的信访件需要报结的,应及时报批报结.

  署实名举报两次反馈制度

  1、署实名信访举报优先确定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员及时办理;

  2、主办人对署实名举报件的调查和反馈全程负责;

  3、承办单位主办人一般应在收到举报件之日起5-7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办理时间和承办人告知举报人;调查处理结论按规定程序作出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告知举报人,并征询举报人的意见;

  4、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领导包案制度

  包案的范围:1、到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集体访、越级访和联名信; 2、长时间未解决的涉及群众利益和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信访问题;3、经排查,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4、处理难度较大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的复杂疑难访、问题;5、重信重访及信访老户和非正常上访的业务内的信访案件;

  包案领导及原则:按照工作分工,实行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由乡镇信访领导小组根据举报的内容和相关问题,梳理出重点信访、疑难信访案件,制定包案方案。

  包案处理办法:采取“四定”、“六个一”工作制度:“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六个一”:
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组人员、一个方案、一笔经费、一包到底。做到“六包”:
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罢访、包稳定。

所包的案件办结后出现反复的仍有原包案领导继续包案。

  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1)对已发生的重点信访不及时查处,敷衍搪塞,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结的;

  (2)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导致矛盾激化,群众越级上访的;

  (3)已调查过的问题该与群众见面而不见面,处理意见不认真落实,信访者对处理意见不服,请求复查且应复查而不复查,导致信访者越级信访的;

  (4)对已发生的集体访反映的问题不及时组织力量查处,或不做好上访群众稳定工作,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对上级交办报结果的信访案件,无故拖延不办,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查结上报,或对已经确定的正确处理意见不执行,致使案件久拖不决达半年以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按照党政纪条规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党政纪处分 :

  (1)对信访者反映的问题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对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信访者反映的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问题,应当且有条件解决而未及时解决,造成信访者反复越级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迟报、漏报和瞒报重大信访情况,贻误处理问题的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

  (5)对泄露信访机密,将举报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举报对象,致使信访者被打击报复的。

  保密制度

  1、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被揭发人处理。

  2、对署实名的信访者应予保密。对冒名、匿名信,未经市以上领导机关批准,不得核对笔迹和追查写信人。

  3、承办人不得外传、议论信访反映的内容和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不得将有关单位的不同意见泄露给信访者和被控告者。

  4、信访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给别人看或外借,防止散失和泄密。

  来信来访者须知

  1、必须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反映情况。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调查处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再继续信访。

  3、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多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5、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6、要讲文明、讲礼貌,自觉遵纪守法,心平气和地反映情况,耐心听取接待人员的解答和劝告,不提过高以至无理的要求,维护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决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

  2、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乡镇纪委主要职责

  1、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助党委、政府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制定措施,认真执行。

  3、经常了解并向同级党政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情况。

  4、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纪的教育。

  5、检查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受理对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它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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