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签订本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管党治党全过程,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自觉把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以及全省、全县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坚决为建设“*******”、打好“三大攻坚战”、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创新实干、履责尽责,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3.党(工)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四个亲自”,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责任传导机制。

  二、加强政治建设

  4.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5.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准确、规范、务实开展履责记实工作,紧盯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新动向新表现,采取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强力推进,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往深里抓、实里做。

  6.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深入彻底消除“***”恶劣影响,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风邪气。抓住“关键少数”,层层示范带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加强思想建设

  7.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经常对表对标,及时校准偏差,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不动摇,坚定“四个自信”不动摇,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动摇。用好用活廉政文化资源,弘扬“**英烈精神”和“新四军铁军精神”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实施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9.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做好网上舆情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置工作,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情况通报制度,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0.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把“五个是否”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全面推行“五突出五强化”机制,高度警惕政治上的两面人,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快干部知识更新、能力培训、实践锻炼,持续推进“421”计划和“驻村墩苗”工程,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

  11.坚持公正用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坚持“凡提四必”,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12.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体系,反对过度“痕迹管理”,减轻基层负担,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3.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14.加强农村、社区、机关、企业等各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社区区域党建共同体和机关党建联创建设,持续开展“美溧先锋行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15.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党支部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选拔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人担任支部书记。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

  六、加强作风建设

  16.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县委《具体办法》,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坚持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尤其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收手、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的,按照职责权限,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

  17.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村“三资”、征地拆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查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查“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18.弘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七、加强纪律建设

  19.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增强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强化警示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警醒党员干部。

  20.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21.强化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加强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落实情况,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情况的监督检查,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八、加强制度建设

  22.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变化,做好相关法规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把查办案件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查找查办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

  23.防范“一把手”腐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4.强化制度执行,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采取严厉的惩戒措施,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有效防止“破窗效应”,用“铁面铁腕”“高举高打”来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九、深化政治巡察

  25.突出政治体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建立上下巡察联动机制,推动巡察全覆盖在广度和深度上拓展。把巡视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增强监督实效。

  26.把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县委巡察、专项督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强化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通报曝光。

  27.综合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既有效推动现有制度规定的落实,又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真正形成打基础、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把巡视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挥好。坚决克服“过关”心态,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十、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8.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发挥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分类施策推进派驻机构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29.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定不移“打虎”“拍蝇”,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深入开展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严查小官大贪和基层“微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0.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切实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委、责任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