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加快我市林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林业兼有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肩负着优化环境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使命。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林业工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对加快我国林业发展,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去年6月25日,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国务院对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山川的战略眼光和坚定决心,表明了我国林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
从全省范围来看,池州市的经济总量处于弱势。但池州是安徽省五个重点山区市之一,又是全国唯一的生态经济示范区,丰富的山场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决定了林业在我市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池州恢复组建以来,在地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不会治山治水就不会治区的方针,以青山清水为本,打生态牌,走绿色现代化之路,先后组织实施了“五·八”造林绿化、林业“二次创业”、世行项目造林、绿色长廊建设和退耕还林等一大批重点工程,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发展,实现了森林面积、林木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三增长”,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生态资源优势。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作用日渐增强。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林业发展与实现打造绿色池州,建设生态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与我们这样一个林业资源大市的地位相比,还很不相称。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林业建设与发展。
第一、加快林业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是先进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人与自然和谐共进,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
培育森林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因此,加快林业发展,就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也是我们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第二,加快林业发展,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林业是基础产业,林业的发达与否是国家兴衰的重要标志。纵观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森林资源都十分丰富。而我国不少地方生产生活环境恶化,根本原因在于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党的十六大把“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确定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加快林业的发展和建设步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夯实发展基础。
第三,加快林业发展,是打造绿色池州,建设生态强市的迫切需要。打造绿色池州,建设生态强市,是市委、市政府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安徽”而提出的重要举措。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对林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且赋予了林业工作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同时,生态文明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内涵,从池州的实际情况看,要建设生态强市,需要林业的快速发展,没有发达的林业,“生态最佳”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加快林业发展是打造绿色池州,建设生态强市,实现富民强市的必然要求。
第四,加快林业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途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解决好“三农”问题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山区。我市80%以上人口在农村,而且近一半生活在山区,当前,我市农民收入增长不快,这既有文化教育落后、信息不灵、基础设施薄弱等原因,但主要是山区经济结构调整滞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够。我市森林覆盖率起点较高,山场面积广阔,资源丰富,发展木竹、茶叶、桑果、药材、苗木、花卉、盆景和生态旅游的优势明显、空间很大,只要善于引导,搞好以林为主的综合开发,不仅可以缓解农村剩余劳力的就业压力,让群众在发展林业中得到实惠,而且对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最近几年石台县的发展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他们从种植经济林入手,发展中药材种植业,带动了中药材加工业的发展;
栽种山野菜,带动了绿色食品加工业的发展;
开展茶叶的优植优化,带动了茶叶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走出了一条山区经济发展之路。所以说,林业建设不仅有景观效应,我们更要注重它的经济价值。要把植树造林与经济林开发结合起来,与多种经营结合起来,与农副产品精加工结合起来,走山区综合开发之路,这是开启池州市林业大发展之门的一把“金钥匙”。
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思想统一到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上来,进一步加快我市林业建设步伐,为实现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积极拓宽林业发展思路 当前林业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转折期,经历着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目前我市林业还没有适应这一转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速实现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要以建设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山水园林城市为目标,以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以资源保护利用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到2010年,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65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2%;
到2020年,森林蓄积量达到22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左右;
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使全市林业建设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生态观。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生态文明。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加强生态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已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人类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人们在充分享受丰裕的物质生活和高尚的精神文化生活之后,越来越重视回归自然,与大自然和谐共处。譬如当今时尚全球的大自然探险,森林浴、森林氧吧、森林疗养、森林旅游,还有人们崇尚的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等。这些绝大部分是来自森林,特别是未被人为破坏的原始或天然森林中。池州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森林资源,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天人合一的生态观,立足资源优势,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将池州变成一个能满足人们回归自然、亲近自然愿望的绿色天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打造绿色池州,建设生态强市,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林业具有无比重大且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结合池州实际,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五个统筹”要求,加快林业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生态,就是为了永续利用。当前我市生态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一方面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大部分山区农村经济落后,乡镇财政困难,不少农民刚刚解决温饱问题,少数农民仍然处在贫困线上,发展林区经济,也是迫在眉睫。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原则,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对生态脆弱地、江河湖库源头及国省道沿线要大力实施封山育林。同时,要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和林区经济,引导、组织群众利用优越的生态环境把采集、培育、加工有机结合起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森林药材等;
要在林产品的精深加工上下功夫,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要充分发挥林区内丰富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植物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千方百计做好森林旅游业的大文章。二是正确处理好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当前生态建设是林业发展的主旋律,生态建设的重点地区,大多是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因此,在加快林业发展过程中,各地既要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又要考虑增加农民群众的即期收入。要把发展林业与增加农民收入,与治山、治水、治穷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统筹兼顾林业的长期利益和农民的眼前利益。三是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林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生态环境的改善,影响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初级阶段,环境承载较好,但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对资源和环境的压力将会与日俱增,因此,各地必须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坚持以大局为重,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局部利益。
第三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由于林业工作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习惯于传统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已阻碍了林业的发展。因此要促进林业发展,必须把思想认识从不合时宜的观念中解放出来,从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旧的工作方式中摆脱出来,破除制约林业发展的陈规陋习,创新林业发展思路。一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求突破。林权是林业的核心,林权改革事关林业改革的成败。要在落实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的基础上,对林权所有者依法确权发证,明晰产权,实现务林有其山,山林有其主,林主有其权。要继续坚持谁造谁有的林业基本政策,维护林农和其它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和保护他们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做好林权流转工作,使其在获取应得经济利益的同时,加快林业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二是在机制创新上求突破。要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充分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吸引和鼓励各种所有制参与林业建设,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领域聚集,进一步掀起全社会办林业的热潮。三是在依法治林上求突破。林业生产周期长,破坏容易恢复难,因此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坚持把林业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强化林业执法工作,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充分发挥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业生产秩序。四是在科技兴林上求突破。科技是提高林业建设水平的关键。要坚持把科技贯穿于林业生产全过程,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通过建立一批科技示范区、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林业科技人员特别是基层林业站的技术人员通过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创办科技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承包、咨询服务,同时要加大林农培训力度,普及林业科技知识,使林业良种良法深入千家万户,尽快转化为林业生产力。五是在优化环境上求突破。近年来,我市林业招商引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客观上由于林业建设周期长、见效慢,外商投资意愿不强;
主观上与我们服务工作不到位、存在着本位主义、小农意识等有关,有的宁愿抛荒,也不愿拿出来招商引资,有的即使拿出来,也不愿让利于客商,有的甚至设置种种障碍。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林业招商引资就无从谈起。因此,各地要按照中央9号文件及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快全社会办林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政策,优化环境,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在税收、融资、规费收取和政府财政性支持等方面与其他经营者享受同等待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进行跟踪服务,真正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林纸一体化项目建设问题。作为池州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之一,十多年来,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已取得可喜的进展。为使该项目在池州尽快落户,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积极配合,主动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向前推进。
三、求真务实,改进作风,全面推进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
加强领导,确保精力投入到位。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抓林业就是抓全局、抓根本,抓不好林业就愧对党和人民,就愧对子孙后代的思想,切实担负起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真正把林业发展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决定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承担起本地区林业发展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承担起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要继续贯彻执行“党委保证、政府负责、人大监督、政协参与”的林业工作领导机制。
转变作风,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级领导要适应建设现代林业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要拿出具体、过硬的措施,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尽心竭力做好林业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林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创新工作方法,善于通过政策宣传、市场引导、典型示范等方式指导和推动工作。要尊重自然规律,注重群众首创精神,善于在实践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齐抓共管,确保服务支持到位。林业既是一项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必须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大办林业。各级各部门都要有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以加快林业发展为己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林业发展大局,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协力支持,积极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林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安全意识,着力营造加快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强化督查,确保考核奖惩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把林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并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执行。要强化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及时搞好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工作,该表扬的要大力表扬,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各级组织、纪检和监察部门,要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