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发局在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在这里召开节能工作会议,就全县节能工作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节能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抓好节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节能工作涵盖多方面,建筑节能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尽管我县的建筑节能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但作为建筑节能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仍感到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对建筑节能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建筑节能知识的学习宣传、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在我县广泛、深入地开展。

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始于2006年,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初步建立起了闭合式的建筑节能监管体系,节能建筑施工质量稳步提升。至目前,我县建筑节能已全面实施于商品住宅、公建工程、安置房工程以及校安、民生等工程,建筑工程节能面积已达400多万平方米,已竣工工程中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占95%以上。在建筑节能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节能监管的关口前移到规划阶段。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方案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我局要对规划项目是否符合节能标准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意见,对不符合标准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规划许可证。

二是严格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进行审查的同时,要审查外墙保温装饰、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等设计内容,凡不符合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达不到节能设计深度要求、未进行外墙保温装饰、太阳能光热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不予通过设计审查。

三是实行建筑节能设计项目备案制度。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要到墙改节能管理部门办理工程项目节能相关手续,对未办理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四是加大节能新产品的推广力度。已制定了建筑节能新产品应用的激励政策,将建筑节能新产品的应用量作为评选优质工程等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之一,对推广新产品效果好的企业给予表彰,目前,建筑节能新产品在我县已逐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

五是加强节能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必须使用经省建设厅认证并在市墙改节能办备案的节能技术产品,使用时要在监理人员见证下进行产品质量抽检。监理单位对关键部位、工序实施旁站式监理,建管站加强对关键部位节能施工质量的监督抽查,凡材料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

六是严格节能建筑验收和项目备案管理建设项目实行建筑节能单项验收和节能建筑认定制度。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前必须实行建筑节能分项验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办理建筑节能认定证,凡未取得建筑节能认定证的工程项目,建管站不得办理综合验收和竣工备案手续,项目不得作为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当前,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建筑节能的一些技术标准、规范对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来说都比较陌生,需要我们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建筑节能知识的培训和政策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好建筑节能各项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建筑节能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全力推动我县建筑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各位领导,全面实施建筑节能工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行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抢抓机遇,积极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全面推行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努力开创我县建筑节能工作的新局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