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座谈发言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要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今年是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之年,组织部门要按照《条例》相关规定,把精准识人作为首要任务、看家本领,练就“瞻山识璞、临川知珠"的识人慧眼,切实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架上日常监管“听诊器"。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经常性地接触干部,及时“把脉”“会诊”,精准到位查找“病源”,不留余地直指“病灶"。"带病"的干部多少都有“症状"表现,如规矩意识不强、日常消费异常、经常被人举报、工作不在状态、违反规定决策、作风懒散拖沓、生活有不良嗜好等等,平时要注意观察和诊断干部在这些方面的表现,逐一建立干部“负面清单"。如有多个症状,就要暂时搁置,列为“高危人群",通过全面深入的核查和综合研判,真正把“带病"的干部排除在外。
明确选人用人“风向标"。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针对干部的岗位性质和工作范围,多到基层一线、第一现场掌握了解干部最真实的工作状态,及时跟踪了解干部在重大突发事件、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重点看干部展现出来的政治素质、全局观念、担当精神以及取得的工作成就等方面情况,突出看政治站位高不高、斗争精神足不足、干事创业积极不积极等。考察工作人员也要端正考察态度,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经常看、长久看发现问题,把问题干部揪出来,把好干部推荐上去。
建立干部多维“信息库"。坚持立体化评价干部,拓宽干部信息来源渠道,实现多层次、多侧面地了解干部。拉长时间跨度,注重身边人评价,把“老朋友"的“当年印象"和“新相识"的“当前形象"相结合,准确梳理出干部的性格特点和成长脉络。拓宽分析纬度,关注不同表述,充分融合上级“评价”和下级“反映”,抽丝剥茧,精准刻画干部形象。增加研判深度,重点从乡语口碑中了解,统一群众的“主观认识”和事件的“客观情况”,加强科学研判,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