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民法典学习方案

  企业单位民法典学习方案

  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单位民法典学习方案资料,提供参考,欢迎阅读。

企业单位民法典学习方案

  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2年5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广大xx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xx部结合实际,制定了《xx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并予以印发。

  一

  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要问题。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xx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

  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xx行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让民法的理念和原则成为法律的约束和道德的准则。

  4.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水流、xx设施所有权、取水权的规定,如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三百二十九条“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5.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如第二百九十条第二款“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6.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如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7.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规定,如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8.深入学习民法典关于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规定,如第二百四十五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9.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供用水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如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第七百九十二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10.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自然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如第一千零三十九条“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11.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如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

  工作安排

  (一)重点抓好xx系统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1.xx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民法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学习内容,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深刻领会民法典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2.认真履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

  3.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在各级党校、干部学院安排民法典学习课程。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将民法典列为重要学习内容。

  4.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研讨民法典知识。

  (二)组织开展好xx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1.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举办专题讲座,邀请专家解读xx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重点内容。

  2.组织观看民法典公开课,组织参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3.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现场或网络旁听与政府工作相关的民事案件庭审。

  4.组织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网络答题、网络征文等活动。制作民法典普法宣传片、微视频、法治动漫等。

  (三)组织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民法典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宪法、水法律法规、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在社会上掀起宣传热潮。

  2.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单位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岗位开展法律便民服务,把民法典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走进千家万户。

  3.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水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水法治文化长廊、xx风景区和xx博物馆等要充实宣传民法典的新内容新元素,通过举办公益讲座、开展公益活动等充分发挥普法阵地的宣传效应。

  (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民法典宣传活动中的作用

  1.大力开展新闻宣传。通过广播、电台、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类媒体及其所属网站,宣传xx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宣传全社会对民法典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邀请专家推出权威访谈、理论解读文章等。

  2.积极开展网络宣传。依托xx部门户网站、中国xx网、水政在线、“中国xx”“法治xx”微信公众号及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各级各类现代传播平台,通过专题页面、公益广告、音频、图解、H5、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开展生动灵活的民法典宣传教育。

  3.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实施民法典普法“全屏”计划,充分利用单位、广场等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向社会公众推送民法典相关知识。

  四

  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xx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人员经费保障。加强舆情分析研判,防止负面舆情。

  (二)落实普法责任。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

  (三)严格检查考核。各级xx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作为xx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定期开展检查考核。

  (四)务求取得实效。要在符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习宣传活动,注重群众参与互动,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注意厉行节约,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五)重视经验推广。注重总结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中的好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典型经验,相互借鉴交流、取长补短。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开展民法典重大意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全市各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职业教育及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区域,组织青少年举办模拟法庭,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4.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民事检察人员和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全员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5.组织开展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加强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社科联)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6.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法治XX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XX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来共同推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结合起来,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发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把民法典纳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重点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

  8.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合,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三、切实抓好民法典实施

  9.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10.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后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11.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12.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13.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14.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开展全市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结合我市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15.严格依法履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16.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18.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9.明确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要在XX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