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质量对比提升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及自治区局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的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质量提升”目标,动员和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通过与地区优秀企业和知名品牌进行对比,在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分析差距,树立标杆,制定改进和攻关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切实提高我地区产品质量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各县(市)局动员和组织本辖区生产企业以地区局确定的标杆企业(见附件1)为典型样板(也可自行确定标杆企业),开展“质量管理标杆对比提升”活动和“产品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两项活动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互相结合。各县(市)局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任务分配企业数见附表3。

(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比对标杆,收集分析数据、查找原因、制订整改和赶超措施,实现提升和赶超。

三、主要内容

(一)地区局和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一批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有特色、成效显著的企业,树立先进典型和标杆,各县(市)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在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方法和措施等方面,与这些“标杆”企业对比,找差距、查原因、定措施,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县(市)局也可以组织本辖区企业现场培训、观摩、交流学习。

(二)各县(市)局组织企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分析自身基本情况。包括企业主要产品的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产品出口情况,企业及产品在同行业中的排名和地位、企业效益和发展前景等,准确把握自身定位。

2、根据确定的标杆企业及产品,明确各自的“标杆对比”目标。

3、收集分析数据。主要收集本企业和标杆企业的以下主要数据:

(1)产品标准。包括产品执行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

(2)生产装备的基本指标。包括现代化生产线、基础设施、关键生产设备、生产过程关键技术及核心技术、工艺路线、控制手段、设备完好率、利用率、生产效率、物料损失、返修率、损失率、基础设备的调试、磨损、保养及操作等。

(3)实物质量指标。包括产品品种规格、实物质量、技术指标、产品检验合格率、主要不合格项、质量稳定性、一致性、可靠性。

(4)计量检测指标。主要是生产检测器具、设备、检测技术、方法和检测能力。

(5)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的技术技能、现场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图、工作流程及质量目标、产品实物质量控制、可靠性设计与控制、可靠性试验与检测、各工序是否处于受控状态、质量工作责任制、质量体系健康有序运行。

(6)售后服务指标。包括销售、维修、服务网点、服务意识、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质量投诉及处理、快速反应等。

(7)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指标。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专利项数、获科技进步奖情况、新产品产值率、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税率、总资产贡献率等。

4、查找指标差距背后的问题和原因。根据比对情况,采用文字、图表等方式,按比对内容逐项进行分析比对,明确关键标杆指标,找出本企业和标杆企业的差距、自身发展瓶颈及原因。

5、制订整改措施,实现赶超。企业要对照差距和问题,在优化生产工艺、更新生产设备,研制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调整市场销售战略,制订改进和赶超措施,分步实施,实现提升和赶超。

(三)地区质计所在对标杆企业**地区金谷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比对试验的同时,组织开展对**地区金田源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企业生产的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等产品进行比对试验,具体的比对方案和时间另行下发。企业比对名单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活动主要分为动员、组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准备、启动阶段,2010 年 6 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 年 7-9 月。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搜集数据、分析对比、确定标杆指标、开展比对工作、分析查找原因、提出赶超措施,撰写分析报告、制订并落实提升方案。

(三)整改提高和总结阶段,2010 年 10-12 月。各单位、各部门对“质量对比提升”活动落实整改和赶超措施,进行整改和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把实施“质量对比提升”作为推动质量提升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成效。

二是要加强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大小、发展水平等不同情况,分类、分层次推动。指导企业做到科学定标,确定攻关方向,有针对性地制订提升计划和措施。

三是要加强宣传。大力宣传“质量对比提升”活动的作用,增强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一批不同领域、不同特点的标杆企业和积极开展对比提升活动的企业,着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动员和吸引更多企业参与。

各县(市)局要及时报送对比提升活动工作信息,包括总体情况、参加比对企业的比对及提升情况,典型企业、典型材料以及取得的实效等。并于12月5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企业质量对比提升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地区局质量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