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5篇)(篇一)为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实现“平安清明”,特制定**年清明节期间(4月2日—4月8日,下同)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宣传教育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4、全镇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二、火源监管

  8、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9、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10、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11、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12、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13、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14、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三、值班调度

  15、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16、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四、督促检查

  17、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18、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19、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五、队伍应急

  20、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2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2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2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篇二)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5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部署。由乡两委成员挂点联系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村要开通广播宣传,在各踏青旅游沿线、扫墓祭祀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在公路沿线悬挂横幅,安插宣传彩旗,张贴宣传标语。同时,由各村护林员负责发放《罗源县清明移风易俗倡议书》和《致全县公民的一封信》,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禁火种进山。各村要根据实际对辖区内所有的踏青点及扫墓祭祀点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在上山路口设卡检查,严禁火种进山。各村护林员要上岗到位,强化巡查,重点对坟墓集中区进行巡查,杜绝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烛、纸钱。

  (四)开展劝导禁火。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工作安排

  乡两委成员及干部职工分线安排:

  上基点线:

  下基点线:

  以上人员在清明节期间负责对各村进山路口进行管控、宣传,杜绝一切火源带进山中。

  (篇三)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

  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

  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联村(社)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

  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四、方案实施要求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篇四)一、制定背景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6日—4月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起草过程

  《方案》由乡林业站负责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印发。

  三、主要目标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6日—4月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四、主要内容

  1、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2、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发放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3、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4、全乡中小学校要再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五、举措

  1、3月26日至4月7日期间成立巡查组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乡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不得越级上报、瞒报、漏报。

  (篇五)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回升较快,民俗用火及生产用火将增多,各村(居)及相关单位务必认清面临的严峻防火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高森防办[**]5号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坚决杜绝一切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镇林业站要加强对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监督。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春季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各村要把**每个社、每个**、每个坟头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个人,分片包干,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预警监测,建立健全预警响应机制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注意天气预报收看和古丁防火微信群预警信息,分析森林防火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切实做到因险设防。遇有危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各相关岗位人员要立即到岗,各类扑火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全力做好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控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力度,采用印发宣传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流动车辆、逐门逐户上门宣传等方式,积极倡导文明祭祖,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满足群众祭拜愿望。要通过广播宣读《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高州市森林禁火令的通告》,切实增强群众的防火意识;要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重点部位要增设防火检查站,增加巡山护林人员,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对每个祭祀地点,要派专人进行监管,严防死守,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四、强化监管设卡,杜绝火源进山。清明期间,我镇在重要时段,组织好镇、村干部和护林员,在全镇设朗八、龙马、古丁、马丽、柏河等五个检查点进行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同时整合各村(居)的交通劝导站和“红袖章”队伍统一调配使用,确保“山上有人巡,路口有人守,山边有人管”,并安排人员对重点**进行巡查,对进入**扫墓祭祖的人员进行跟踪管控。同时做好坟墓登记工作,各村(居)委会采取切实有效的登记工作,对辖区内的坟墓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与坟主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

  五、加强检查督导,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居)、镇林业站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一线明查暗访,重点检查火源管理、隐患排查以及预案准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清明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安排赴重点**村进行检查,对工作部署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有严重隐患的村进行通报,并实施责任追究。

  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一)镇林业站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预案,完善预案的过程中要充分吸收历次扑火实战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当前领导变动、队伍变化、火险等级增高等新情况,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护林员要加强备勤,及时关注微信群信息,并确保电话畅通,遇突发情况,能迅速反应,及时集中人力,及时集中处置。

  七、加强火情报送,强化应急处置

  从现在开始,各村(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将值班表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确保遇突发情况能打得通电话,找得到人。火情报告要严格执行归口报告制度(火情报告电话6950309。各类扑火队伍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