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关于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13年全县交通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
全面了解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机制、资金管理、建设方式等情况,规范和提升交通行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交通行业财税政策执行的作用,为完善和建立交通行业相关制度、体制提供依据。
二、检查原则
(一)依法检查原则,确保程序规范。
(二)点面结合原则,确保重点突出。
(三)注重质量原则,确保检查效果。
三、检查对象和内容
本次联动检查主要针对交通建设项目及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投融资平台、投资评审机构等,必要时可延伸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招投标代理、施工等相关单位。主要检查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并同时了解项目融资、债务、规划、资金等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可追溯以前年度。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财税政策情况。包括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立项审批手续等是否完备,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准确可靠,工程变更是否履行规定的审批手续,竣工决算是否合规真实,是否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账管理;发行内部股票和债券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抽逃资本金、高息集资等问题。
(二)财政资金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关注资金使用绩效;项目资本金筹集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有无侵占、挪用等行为;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及时到位;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是否在控制额度内按规定使用建设管理费,按规定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非法扩大建设成本问题;项目建设结余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三)会计核算和成本盈利等情况。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规,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会计基层工作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会计造假行为,内部控制制度等是否健全规范等;所发生的各项支出、费用是否全部入账,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支出标准等现象;资产管理是否规范、账务处理是否合规;投融资平台债务融资风险情况,还款资金主要来源;成本盈利水平;职工薪酬分配情况是否合规,有无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提高职工待遇情况,是否存在超规定、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的行为。
(四)是否有设立“小金库。检查重点是单位是否存在账外设账或公款私存等行为,要特别关注各建设单位废旧物资处置收入、工程建设管理费收入等资金流向。
(五)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是否合规;是否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约机制,是否依法实施会计监督;会计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六)其他相关内容。重点关注被检查单位筹集资金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筹融资渠道规模、债务(利息)偿付资金来源、担保(抵押、质押等)等情况;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工程概(预)算和决算情况、工程造价变更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库集中支付政策执行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被检查单位依据检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相关表格,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检查组深入到项目和相关单位,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座谈交流、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底前)
1.按照XX的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
2.抽调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财政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并组织检查培训;
3.印发检查通知并进行查前公示。
(二)现场检查阶段(7月中旬—8月中旬)
1.现场检查。进驻被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填写检查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形成检查报告。对检查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向被查单位出具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结合被查单位反馈的书面意见,形成检查报告。
(三)审理和处理阶段(8月下旬)。被查单位对检查结论(征求意见稿)有异议并按程序提出反馈意见的,应当进行研究回复,形成认定意见;最终形成的检查结论,组织开展审理复核,依法制作处理处罚文书材料,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公告处理处罚结果。
(四)汇总上报阶段(9月)。10月1日前向市财政局监督处报送我县交通建设行业联动检查总结报告、检查汇总表、典型案例、调研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