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深化城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根据<安全生产十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拟定<深化安全生产十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深化城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巩固、规范、精准、提升”工作思路,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立足长效、依法治理,系统建设、过程管控,统筹推动、综合施策的原则,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通过深化城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着重推动开展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抓好重点行业动态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根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重点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深化城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2018年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整治城桥梁、供水供气、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站场)、城道路交通等安全问题,以及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居民用户、城镇餐饮业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管理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严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防范挖断燃气、供水管道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推动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2019年,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完成首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根据评估成果,明确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和单位,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推动城安全等级逐步提升。建立健全城运行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相关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建设。

(三)狠抓燃气企业录入监管系统。燃气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燃气企业对接,逐步将燃气经营企业录入城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快提升在线安全监控能力。

(四)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风险、全面评估等级、全面制定管控措施,着力整治企业瞒报迟报谎报以及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不到位等问题,规范管理措施,精准施策发力,彻底消除隐患,大力提升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

三、整治步骤

从2019年2月到12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大动员阶段(2019年2月至3月)

1、巩固成果。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全面总结2018年专项整治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查找整治中存在的差距,为今年深化整治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排查的重点内容、时间节点、方式方法和保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到位;要做好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动员部署工作。

3、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面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抓牢企业。按照管行业的必须管安全、管业务的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的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一报告双签字”制度。

(二)大排查阶段(2019年4月至6月)

1、规范标准。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制定开展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根据行业领域特点,规范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流程,编制风险辨识管控实施指南;要规范隐患分级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督办,并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6月底前交至城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深化“五个一”。各企业要全面深化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登记造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并上线运行、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对标梳理并补充完善、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彻底的反“三违”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在规章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职业卫生、安全培训、高危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登记造册,提出整改计划。

3、强化管控。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的分析研判,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重大隐患消除前监督企业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处于受控状态。

4、动态监管。所有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注册登录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真实填报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如实将所排查的隐患以及治理措施、销号情况在系统中登记,按照“两个15天”要求纳入动态管理。重大隐患要在企业内部公示并向属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三)大整治阶段(2019年7月至10月)

1、精准发力。各企业要对排查的风险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实现有效管控。排查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确定风险等级,建立台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实行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必须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记录,纳入动态管理。

2、加强执法。各成员单位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按期限整改、整改不到位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措施;对未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和未上线管理的,要纳入诚信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四)大提升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

1、树立标杆。各成员单位要持续推进“双千示范”工程建设,要加快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双千示范”企业标准,鼓励出台表彰奖励、政策优惠等措施,认真开展“双千示范”企业评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2、全面复查。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突出检查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是否到位等情况;对被挂牌督办、通报、约谈、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要逐一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3、强化责任。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和事故多发的地区、部门、单位,严格落实约谈问责;凡是被列为重点防范事故类型,发生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上限处罚,严格追究专项整治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者的责任。

四、工作保障的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城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涉及城安全发展相关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城安全发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城安全发展工作。要积极主动与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涉及职能交叉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强化教育培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座谈交流、现场观摩、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四)强化督导督办。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对城安全发展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加强调研,加强督导督办,加强通报约谈,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城运行平安有序。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要认真做好工作信息的调度收集工作,持续跟踪本行业领域城运行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安全风险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