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辖区党员职工的爱国热情,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职工自觉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单位将开展党员职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辉煌岁月·祝福祖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月-*月
三、活动内容
通过广泛发动辖区党员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表达广大党员职工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和祝福。在开展各项活动过程中,要注重传承和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抗战精神,结合国庆节、“9.30”烈士纪念日等一系列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广大党员职工牢记使命、增强责任,自觉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伟大实践。
(一)举行“祝福祖国”党员职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升国旗仪式
10月1日,单位党委将在辖区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标志性场所举行党员职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升国旗仪式。通过面向社会渠道招募升、护旗手,在“十一”当天广泛开展党员职工升国旗活动,充分表达广大党员职工对祖国70岁华诞的深情祝福。 辖区各党组织可依托今年升旗仪式的整体安排,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升旗仪式,或邀请党员职工参加相关会场的升旗活动,并做好升、护旗手的宣传和招募工作。升旗仪式的时间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不晚于当天上午10:00,升旗仪式环节应当包括出旗、升国旗、唱国歌等(各分会场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丰富仪式内容)。
(二)开展纪念革命先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每年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为缅怀革命先烈、激发爱国热情,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引导党员职工朋友理解、体会国家统一和强大的重要性,辖区各级团组织可在“烈士纪念日”前后,组织广大党员职工赴**抗战纪念地、**纪念馆、**烈士陵园等纪念场所敬献花篮、默哀、扫墓,也可以通过网上祭扫、学习革命先烈故事等多种形式,表达对烈士的缅怀之情,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职工牢记历史、勿忘使命。
(三)深入开展“2019带着国旗去旅行”“互联网+”微分享行动
单位将在“十一”期间依托“**”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开展“2019带着国旗去旅行”“互联网+”微分享行动。鼓励党员职工在国庆期间通过微博、微信平台上传自己在旅途中与国旗合影的图片或微视频,生动讲述合影或小视频背后的爱国故事,并发送至“***”微信公众号。 请各级党组织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段,积极传播、推广上述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参与、转发,带动身边更多党员职工朋友一起加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辖区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突出思想内涵、加强舆论宣传、注重群众参与、贯彻厉行节约”总要求,结合上级党委相关部署,紧扣主题广泛开展各类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一是要注重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主动整合宣传资源,探索活动的社会化动员,以党员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吸引广大党员职工积极自愿参与其中、理性表达爱国热情。
二是要确保安全有序。注意控制活动规模,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做好各类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
三是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团属媒体的主阵地作用和其他各类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及时报送信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十一”期间相关活动计划填写活动预报表,便于单位统筹安排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