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市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办法》要求,特制定此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村级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将以四个方面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整治:
(一)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相关制度;
会计核算不规范;
报账管理不到位,报账手续不健全;
银行管理不规范;
工程项目决策程序不到位,流于形式;
全镇将成立村级财务管理集中整治行动小组,积极主动查找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重点对2018-2020年村级财务管理情况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以促使全镇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一)问题排查阶段(9月28日前完成)。
各村针对以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村级财务管理机构是否健全,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是否合理配置;二是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现金管理制度、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印鉴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账制度、财务人员移接交管理制度;三是是否严格落实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四是财会业务培训是否有所加强。各村自查自纠后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整治方案和问题清单(见附件)于8月28日前报送镇财政经济办。
(二)集中检查阶段(9月5日前完成)。
镇行动小组根据各村报送的问题清单对整改进度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村有无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有无出台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结合实际并有实效。
(三)整改提升阶段(9月10日前完成)。
镇行动小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报告,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并根据上级要求,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村级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级财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刘何庚同志为组长,胡广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财政经济办,由梁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到整治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到位。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真实准确。各村对自查整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对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排查措施不力、组织不严、排查不彻底而产生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自查自纠零问题,整改走过场的村,工作小组将进行重点检查并上报检查结果。
(三)认真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应根据自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将整治工作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堵塞漏洞,完善措施,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