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2019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甘肃省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甘安办发电〔2019〕42号)文件精神和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全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县安委办决定从现在开始到10月上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通过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乡镇(管委会)、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突出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
1.各部门、各单位贯彻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
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治理情况;
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
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2.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外包(协)队伍、人员的管理情况;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全面排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落实情况。
1.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单班下井人数多等高风险煤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体检”处置意见落实情况;
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防灭火、防冒顶、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严查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管控清况;
防火防爆防泄漏相关要求落实情况;
油气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消防: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突出整治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4.道路交通:以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小车辆”,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营运车辆、校车等驾驶人为重点,严格源头把关和路面执法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和城市交通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控。深入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省上部署的各项工作在企业、施工项目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6.民爆器材:民瀑器安全监控设备、防火防爆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7.冶金有色:有限空间的辨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佩戴情况;
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等。
8.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等。
9.水利: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与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等。
10.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管、农机手驾驶操作规程执行、严厉打击农用车载客等情况。
11.电力: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隐患排查治理、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防范、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情况等。
12.旅游安全:各旅游景区(点)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乐设施设备安全等危险性较大的旅游项目中游客的人身安全等情况;
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在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安全保护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安全风险提示与警示,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旅游企业和旅游活动主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3.校园安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食堂卫生管理、营养餐安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
14.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应急疏散等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安保方案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署期、汛湖、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等。
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对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格的及时通报,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督查检查走过场,搞应付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省市安委办将适时对我县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督促情况开展暗查暗访。
请各乡镇(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