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创业园招商方案

一、基本概况

政和经济开发区小微企业创业园由南平实业集团与政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出资建设,管委会负责招商运营。该项目一期总投资约9200万元,用地面积42.9亩,总建筑面积46275平方米,配套建设办公楼、配电房、垃圾收集点、区内道路、停车场、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门卫等基础设施,还配套提供租赁房、文体中心、停车场、物业保安等相关服务。

二、地理位置及交通优势

小微企业创业园位于政和经济开发区核心区域(政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附近),距城区6.8公里,距三都澳港150公里,赛岐港100公里,武夷山机场120公里,紧邻宁武高速公路、松建高速公路、204国道和即将建成的衢宁铁路站点,区内22万伏变电站已建成投入使用,周边劳动力资源丰富,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准入条件

小微企业创业园主要定位为机械制造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的延伸和补齐,即发电机(组)、汽摩配、水泵、阀门产业上下游企业以及经开发区管委会评审认定的其他企业。具体条件如下:

(一)入园企业要符合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二)入园企业要符合小微企业创业园产业定位,且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及税务、统计隶属关系在政和县的工业企业或为工业企业配套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县外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创业园,需在入驻前将税务、统计关系变更至政和经济开发区或重新在政和经济开发区设立公司)。

(三)入园企业投产后每千平方米开票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每千平方米税收原则上不低于标准租金(不足一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
达不到此标准,不享受入园减免租金的优惠政策。

在符合以上要求的基础上,下列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入园:开发区机电产业链的关键配套企业、成长型企业;
被评为省、市成长型企业的科技型企业;
年研发投入(r&d)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近三年均达到2%以上(含),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

四、功能规划及房屋状况

(一)小微企业创业园工业厂房。园内共建五幢各四层的标准化工业厂房...(剩余全文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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