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小平理论和六项检察改革为指针,为扒进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全面健康发展,保证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考核评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根据高检院、省院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内容
1、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审查认定事实准确率达100%得20分。被发现认定事实或法院改变事实正确的,每一件扣2分。出现一件错案,经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确认的不得分。因工作不负责任,办错案造成不良影响或徇私枉法构成纪律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取消主诉检察官资格,并追究主诉检察官相关责任。主诉检察官正确意见未被采纳而出现错案的不扣分。主诉检察官意见错误,被检察委员会纠正的,每一件扣1分。主诉检察官错误意见被执行的扣2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案件定性准确率达90%的得20分。每被发现定性错误或被法院改变定性正确的,每一件扣1分;
3、确保出庭公诉质量,扩大诉讼效果。出多媒体举证庭二个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得10分。每一次考核庭考核不合格或少一次多媒体举证庭的扣2分。庭前准备不认真,出庭预案不齐全,缺少一件文书的扣1分。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的加5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公诉人的加10分。被评为国家级优秀公诉人的加30分;
4、加强侦查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职责,所办案件无漏罪、漏犯的得5分,每漏一罪扣1争,每漏一犯扣2分;
5、加强审判监督,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抗诉准确率达50%得5分。应抗未抗一件的扣2分。应纠正庭审违法而未纠正的,发现一起扣2分;
6、严格反握退补案件标准,应该退补案件,次退补成功率达100%提5分,每出现一次二次退补案件扣1分。不应退补而退补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7、认真遵守法定办案时限,在科长交办时限内办结案件的得10分。每超科长交办时限一件的扣1分。每超法定时限一件的扣2分;
8、积极探索主诉检察官工作和公诉改革,完成二篇调研文章并在市级以上发表的得10分。未完成一篇的扣5分。省院以上会议介绍经验和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加5分。国家级的加10分;
9、严格执行法律文书质量标准,全组法律文书质量良好率达90%的得5分。法律文书出现一处差错的扣0.5分;
10、积极有效地组织本主诉检察官组开展工作,履行主诉检察官职责,认真执行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得10分。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每一次扣2分。对应当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主诉检察官擅自主张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对本主诉检察官组领导不力,每出现一次错误扣1分。
三、考核方法
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记实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分季度考核、半年初评、全年总评,实行百分制,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94分为称职,60分至79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积。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主诉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负责进行,考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起诉科。
五、附项
1、本方案由主诉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高检院、省院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二00五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