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镇三轮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四屏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防止因三轮车非法营运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9起在全镇域范围内开展机动三轮车(含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四屏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依法行政,严厉打击。严厉打击无驾驶证、无号牌、无行驶证、未参加交强险上道路行驶及从事违法载人营运的三轮车辆;
对四屏镇域三轮车进行逐台清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不准上道路行驶;
依法强制报废非法拼装、改装的三轮车辆;
符合条件可以上道路行驶的三轮车,必须遵守限行、禁行路段、时段的相关规定。

(二)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三轮车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和安全防护意识,有效遏制各类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发生,实现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简 军   四屏镇党委书记

刘先全   四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文 平   四屏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彭 波   四屏镇党委副书记

刘 瑜   四屏镇纪委书记

陈芳义   四屏镇政法书记、副镇长

周 游   四屏镇副镇长

李玉维   四屏镇副镇长

胡代兰   四屏镇组织委员

陈显跃   四屏镇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四屏镇应急管理办、区城管支队四屏大队、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四屏镇文化服务中心、四屏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四屏镇平安建设办、四屏镇司法所、四屏镇旅游服务中心、四屏镇党群办、四屏镇财政办、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四屏镇应急管理办,由副镇长李玉维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应急管理办张虎、陈科宏、喻明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四屏镇应急管理办: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排查摸底,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开展联合整治。

区城管支队四屏大队:加强专项整治期间的城市管理工作,强化人行道上的停车秩序管理和市容市貌整治,完善相应禁行标志标识。

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严厉打击超速超载、私自改装等行为,从严查处无牌无证三轮车上道路行驶。对于暴力抗法、阻扰公务、损伤劝导员等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打击惩处。制定因专项整治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预案。

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负责清理全镇三轮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
从严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未经国家生产许可生产的电动车、助力车和国家明令淘汰、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摩托车产品的行为。

四屏镇文化服务中心:协调指导辖区学校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认识乘坐三轮车的风险,自觉不违规乘坐三轮车;
引导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不乘坐非法运营三轮车安全承诺书。

四屏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负责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三轮车车主按政策落实帮扶救助。

四屏镇平安建设办:参与维稳事件的处理,做好专项整治风险评估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打击非法营运的有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四屏镇司法所:负责专项整治的法律保障;
加强对全镇的执法监督,确保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四屏镇旅游服务中心: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方案,营造整治氛围,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和事故教训案例报道,强化宣传教育。分阶段做好相应的舆论宣传发动工作,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加强舆情收集处置工作。

四屏镇党群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负责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屏镇财政办:负责落实专项整治各项经费的保障。

各村(居):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宣传引导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
排查各自辖区内三轮车数量及相关人员情况,充分发挥劝导站作用,劝导违法违规行为。召开院坝会对辖区所有三轮车主和其他群众开展宣传教育。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2021年1月19日至整治活动结束)

1.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及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的严重危害后果、事故案例,引导人民群众理解支持整治行动,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举报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2.疏堵结合,引导转岗就业。积极引导车主转岗,对符合低保、社保和社会救助条件的三轮车驾驶人,按政策协调落实相应帮扶救助。对外来驾驶三轮车人员,加强教育引导,协调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

3.摸清辖区三轮车的数量,对驾驶三轮车人员及家庭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4.摸清对“专项整治”工作有抵触情绪、有上访、串联闹事苗头人员,建立排查台账,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5.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彰显整治决心。

6.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四屏镇应急管理办、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划片开展工作,全员上岗,设立多个卡点,全时段开展无牌无证、擅自改变车辆技术参数、乱停乱放、超载、非法载人等行为的整治和教育,营造整治高压态势,使三轮车数量和载人现象大幅度减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5日至整治结束)

1.严查违规销售。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牵头,对全镇范围内的三轮车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严格审查其经营资格和经营项目,严禁经销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三轮车和电动三轮车。

2.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对仍坚持或心存侥幸心理上路非法运营的三轮车开展集中攻坚,通过打击处理起到有效震慑和巩固效果。

联合执法组依法加大三轮车从事非法载人营运的查处打击力度,对违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和电动三轮车、改建三轮以及不符合条件未取得操作证及编号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进行查处,打击利用机动、电动及残疾人三轮车违法载人营运。

(三)长效巩固阶段(长期)

江津区四屏镇市场监管所、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四屏镇应急管理办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四屏镇应急管理办要建立能及时查处打击三轮车各类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四、工作保障

(一)经费保障。整治期间加班伙食费、拖车费等处置费用由四屏镇财政按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二)车辆保障。区公安局四屏派出所提供一辆执法车。

(三)场地保障。三轮车整治存放地点由四屏镇政府统一指定,集中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建立紧密的联系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既要严格执法,又要讲究方法策略,防止出现因工作不细致、解释不到位、执法不规范引发重大不稳定因素。

(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把各项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整治办将定期通报整治情况及上岗履职情况,对上岗和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或报请区政府处理。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整合力量、加强巡查,做到常抓不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