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本(5则)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本(5则)(篇一)清明节期间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间,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二中、三中中全会精神统领,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银山”的发展理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护好我镇的生态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方针为原则,深入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全面负责,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佳绩。

  三、工作职责

  (一)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

  1、制定和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抓好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实防火经费。

  2、坚持“守土有责,管护无界,扑火联动”的方针,促成互联互防机制。在相邻的乡镇、村庄之间层层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防火工作,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制定联防制度与措施,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情监测、防火检查、技术交流、森林火灾扑救等联防措施的落实。

  3、健全信息网络,在野外用火高峰期间要在**进出大路口设置检查点,内设护林防火信息员,实行“天天报平安”制度。

  4、督促各村抓好护林防火工作。

  5、统一指挥扑救火灾工作。

  (二)

  镇森林防火办公室主要职责

  1、防火期(

  2、开展防火宣传,落实防火措施,组织镇野外用火巡查队巡逻和督查各村做好防火工作。

  3、一旦接到火情报告,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火场扑救。

  4、禁火期(至)要加强对全镇的野外用火督查密度,将督查结果提供给镇护林防火指挥部作为考核、衡量各行政村工作、以及村主职干部履职的依据。

  5、做好各项数据的收集报送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组织扑火队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扑火队员的安全素质。

  7、开展森林防火器材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发生火警时拉得出、用得上。

  (三)

  联村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所联各村及时落实好各项防火工作任务。

  2、所联村区域内出现火情时,要亲自到现场组织人员扑救。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根据所联各村的实际情况采取应变措施,抽调本辖区的联村干部开展集中收缴易燃品行动,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四)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联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

  2、遇高火险天气必须到村,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重点地段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

  3、在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要组织村干部集中行动,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所联村发生火灾时,联村干部必须到现场组织并指导扑救工作。

  (五)村干部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所在村防火各项工作,把各项防控责任加以细化,划片分区域落实到人、把责任落实到**、地块。

  2、防火期内,每天利用广播、喇叭、铜锣等宣传工具宣传防火知识,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3、部署落实本村护林防火工作,建立村护林防火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全面落实护林防火各项措施。

  4、安排村干部轮流值班,并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督促护林员坚守岗位。

  5、护林防火关键时期,村书记、村主任及两委干部必须与护林员一起巡视山林,巡查野外用火。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一律收缴,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6、一旦有火情要立即组织人员上山扑救,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并确保扑火安全,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协助县镇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7、清明节期间,在村坟墓集中区的进山道口设立检查点,每个检查点要配备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村干部划片包**负责制,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收缴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等,禁止一切野外火源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六)村森林防火检查点工作职责

  1、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及有关森林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政策。

  2、村森林防火检查点要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认真进行防火检查。进入**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点人员的检查。要把进山人员的人数、入山时间、地点、入山理由、身份证明、作业性质等一一进行登记,若有意外出现,登记内容可作为追查依据。

  3、在检查中发现有打火机、烟花爆竹、纸钱、蜡烛的,一律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4、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七)村护林员主要职责

  1、护林员要按时上岗。专职护林员除雨雪天外,每天要到所辖地段巡视山林,检查进山群众,坚决制止野外用火,并记好巡山记录。

  2、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汇报,组织扑救,查明起火原因和肇事者,配合镇防火办和县森林公安做好查处工作。

  (八)

  镇、村扑火队主要职责

  1、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平时加强训练,提高整体扑救能力。

  2、接到火情扑救命令,迅速集合出发,不得贻误,要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九)痴、呆、傻等智障人员法定监护人(亲人)职责

  1、法定监护人必须负责对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禁火期间,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手段和措施,严禁精神病患者和痴呆傻智障人员携带火种外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2、由于法定监护人对监管对象的监管不力或措施不到位,精神病患者和痴呆傻智障人员在野外违章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或火警,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

  (十)痴、呆、傻等智障人员监管人(村干部)职责

  1、对痴、呆、傻、残疾、精神病人等五类人员实行重点监控。监管人要及时掌握监管对象的动态,经常与法定监护人联系。

  2、监督法定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监管对象落实防范手段和管护措施,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间,确保痴呆傻等五类智障人员做到:

  (1)出门不带火、户外不吸烟、野外不玩火;

  (2)外出时有人陪护,不带火种;

  (3)监管人要加强对痴呆傻等智障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火常识教育;

  (4)监管人要认真履行好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

  (5)如发现火情,一面要及时报告,一面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扑灭,以防引发火灾。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营造舆论氛围,夯实工作基础(3月1日至4月10日)(一)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资料、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各村将《**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及森林防火告知书、倡议书、宣传画等,在3月20日前张贴到各村人员集中的场所。重点将1.53万余份《**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下发到户,对未在村的户,要张贴到户,实现每户拥有一份,目的是达到家喻户晓。

  (三)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学校要开展“五个一”教育活动,每个学生一份森林防火告知书,要求告知家长、亲属并张贴,做到家喻户晓。

  (四)村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主任是本村森林消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行政村的森林消防工作负总责,要划定村两委会成员与村其他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区,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五)以村为单位对坟墓集中点与零星坟墓以及进山主要道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并于前填表上报镇农办;清明节期间各坟场集中点、主要道口等村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要求在前上报镇农办。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每个集中点、道口的村级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每个坟场、道口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任务包括设卡检查、禁止携带烟花爆竹、蜡烛、纸钱上山、遇到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非集中点坟地的防火措施等。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1日—3月15日)(一)各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二)各村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对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的作用,让老人去宣传教育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山上坟,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外出人员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各村要建立扑火应急小分队,并进行扑火技能演练,加强扑火器具的日常保养、维修,保证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16日至4月10日)(一)3月16日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森林防火活动月和部署安排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3月17日前,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巡查员、扑火队员及中小学负责人参加的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活动月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三)3月19日前,联村领导和联村干部牵头,以村为单位,召开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老年协会参加的会议,传达县、镇两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做到人人皆知。

  (四)3月18日—22日,由各村负责组织好劳动力,开辟好重点坟场、低山缓坡的森林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不少于20米,有条件的可在隔离带栽植杨梅,联村干部要到村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五)3月23日—4月10日,各村设立护林防火检查点,实施对进山人员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打火机等物品的检查与收缴工作,增派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管片、联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清明节期间大村不少于10名,小村不少于6名的党员干部协助巡查,对重点部位进行设卡检查,做到严防死守。

  (六)3月23日—4月10日,由镇组织督查组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七)3月23日—4月10日,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全部下村,督促各村组织落实人员,安排防守地点,明确责任人员,落实防守任务,村级巡查员和包**村干部在早上6:30前要到岗到位。对进入重要道口、坟场以及行政村管辖区域的车辆人员及上坟物品都要进行检查,危险物品一经发现,一律收缴,做到严防死守,禁止一切火源携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黄坛派出所要出动警车,拉响警笛在五兴——里岙线、黄坛水库——杨家——永联线进行巡逻,配合镇政府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八)护林防火关键时期,联村领导要组织所联各村的联村干部,集中行动,对带上山的烟花爆竹、纸钱、蜡烛进行收缴,禁止一切火源带上山,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巩固提升(4月11日4月至15日)前,各联村干部将森林防火活动月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要求,形成书记、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分工又合作,集中精力抓防火,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1、全镇30个行政村,按《黄坛镇联村工作安排表》分成19片,19个联村领导任片长,统一指挥各片的防火工作,负总责。

  2、三支支援队伍

  ⑴第一队:王志平同志任队长,陈路路同志任副队长,小分队3人,配备用车为浙BP08U6车,附带50把二号工具、1只日产灭火器,承办各村用火纠纷求助工作。

  ⑵第二队:蒋诗吉同志任队长,童振杰同志任副队长,小分队3人,配备用车为浙BP03S9车,附带50把二号工具、1只日产灭火器,承办各村用火纠纷求助工作。

  ⑶第三队:派出所虞伟教导员任队长,承办各村野外用火案件查处工作。

  3、两个督查组

  ⑴王宏伟书记督查区域:杨家片、大木片。

  ⑵应剑镇长督查区域:镇区片、山岙片、双峰片。

  4、一支应急队伍

  镇应急小分队由陈路路同志带队,在镇公墓区集结,平时作为公墓区管理人员,一旦遇到火警,立即赶赴火场,做到快速反应,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工作要求

  (一)为了加强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应剑镇长担任总指挥,王志平、蒋诗吉担任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为指挥部成员。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着力抓落实、抓检查、抓问责,促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指导到位、工作到位,扎实推进我镇护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各司其职,切实做到思想、组织、责任、措施四落实。

  1、联村领导和联村干部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包片,部署、落实片里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统筹片里各联村干部力量,设立流动检查点,收缴爆竹、纸钱等危险物品。

  2、联村干部包村指导落实各项措施,每村保证一个以上联村干部到村防火,其他联村干部由片长带领集中行动,不能到岗的联村干部要向片长请假。

  3、村两委会主要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实施由村主职干部包村负责制,村三委会成员包**、地块,每座山,每个进山道口,村里都要落实专人负责。参与森林防火的党员干部,大村不少于10名,小村不少于6名。

  4、联片领导和联村干部会同村两委会要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铜锣等多种形式在早、中、晚三个时段和集市点加强宣传力度,同时利用外出管理站和外出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外出人员的防火宣传,对进山道口、坟场等重点地段安排人员严防死守。村主要干部包村级卡点,各村都要设立一个以上森林防火检查卡点,村主要干部要驻点带头收缴爆竹、纸钱等危险物品。

  (三)护林防火巡查员必须在各自划定的巡逻范围内早出晚归地开展工作。要坚守岗位,加大巡查力度与密度,管住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同时,要配穿迷彩服、戴好红袖套,带上打火把、柴刀等设施,要及时将进山人员、上坟人及人数一一在巡查笔记中登记,一旦出现火情要提供破案线索。

  (四)镇森林消防分队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了,灭得下。消防分队必须按照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的规定,建立充实现有的森林消防队的力量,保证清明节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镇森林消防办公室汇报。

  (六)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应急队员要做到24小时待命,根据气候情况,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双峰应急小分队在原双峰乡办公楼待命,镇应急小分队在镇公墓区待命,由王志平部长直接指挥,在待命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一切行动听指挥。

  (七)清明节期间,全体机关人员不放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一律穿好迷彩服,戴好红袖套,到村开展巡查,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抓防火工作。落实人员把守进山道口,加强对扫墓人员的宣传教育,收缴进山人员携带的一切火种及易燃物品。

  (八)一旦出现放鞭炮、烧纸钱、点蜡烛等野外违章用火或烧田坎、烧灰等野外生产性用火行为的,联村干部要会同镇森林消防办公室和派出所同志一起,依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程序履行到位,处罚到位,处罚率达到100%。

  (九)加强督查,督查内容涉及:一是看卡点,设卡点位置是否合理,值班人数(每卡点至少要求3人在岗,在11:00—13:30中餐期间至少要求1人在岗),查上坟人员登记情况,收缴爆竹、纸钱情况记录是否完整,进山人员携带的火种及易燃物品是否被扣留;二是听声音,有无上坟者放鞭炮声音(各村按属地划区块管理,如其他村插花在大洋山村行政界线区域内的山林地块归大洋山村管理,考核时一同纳入大洋山行政村区域进行);三是查看坟场,坟头有没有爆竹、纸钱痕迹。

  七、奖惩措施

  (一)镇级奖惩办法

  1、镇党委政府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并与联村干部年度奖金挂钩。在清明节期间,每发生一次火情的,扣奖金200元;每发生一次火警的,扣奖金500元;每发生一次火灾的,扣奖金1000元。(火灾等级划分:受灾面积4亩以下的为火情;受灾面积14亩及以下的为火警;受灾面积15亩以上的为火灾。)2、联村干部防火工作不到位或人不到岗被县、镇督查组查到的,按《黄坛镇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作出处理。所联系村出现火灾的,按过火面积,参照县有关规定对联村干部启动追责机制。

  (二)村级奖惩办法

  1、督查奖励

  卡点人员配备齐全合理、上坟者登记清楚,防火工作落实到位,收缴鞭炮、蜡烛、纸钱等危险物品开展正常,整个清明节期间村行政区域内没有鞭炮声,坟头也没有鞭炮、蜡烛、纸钱等焚烧痕迹的,防火结束后该村可获得**元奖金,(行政村由多个自然村组成的,在自然村中落实好村干部包**、地块,达到考核要求的,每增加一个自然村,奖励增加500元)。

  2、其它奖惩措施

  (1)卡点形同虚设、山上有鞭炮声、坟场有明显鞭炮、蜡烛、纸钱等痕迹,其中一样被县里或镇防火指挥部查到的,取消该村的奖金。(各村的管理范围,按行政区域划考核)。

  (2)清明节防火期间出现火灾的,取消该村的奖金;出现火警的,该村的奖金减半。

  (3)村主要干部不到岗被查到的,本年度不得评先、评优,该村不考虑资金补助。

  (4)因村主职干部履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职责不力或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不到位出现火情的,扣村书记、村主任考核分1分;出现野外违法用火或发生森林火警的村,扣村书记、村主任考核分3分;发生森林火灾的村,扣村书记、村主任考核分5分,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出现重特大火灾,扣发村主职干部全年工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及法律责任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八、处罚依据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一)烧香、烧纸、燃放爆竹、烤火、野炊、吸烟等野外用火的,处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农业生产性用火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林业生产性用火和工程用火的,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森林消防标志、设施、器材的;

  (二)破坏防火隔离带或者生物防火林带的。

  第四十七条

  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责令补种树木;应当给予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法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上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村、场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森林防火条例,省、市、区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省、市、区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我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重点火险区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时间:3月20日-3月31日)

  一是我镇在3月31日前召开森林防火动员大会,参加人员涉及到村书记、主任及村小组长,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对森林防火作出的严格而具体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二是要求各村必须在3月31日前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将《致使全区人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公开信》、“五个禁止”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个村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和重点地段要悬挂两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在外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是要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日-4月8日镇、村两级要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水。

  四是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老、弱、痴、呆、傻等人员进行一次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情况报镇防火办备案、五是镇每天要派出宣传车到**对新“省森林防火条例”、“五个禁止”等进行不间断宣传。

  六是镇中心小学、石埠中学组织好全区中小学3月30日前全面开展森林防火专题课,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七是镇民政所安排人员到村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祖。

  第二阶段(时间:4月4日-4月8日)

  一是镇挂点领导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下到各自责任区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镇半专业扑火队要在石埠林场集中待命。

  三是加强值班调度,镇、场主要领导不得外出,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到“四清”,即:清楚掌握森林火险形势、清楚掌握**分布和社情民情、清楚掌握防火队伍情况、一旦发生火灾要清楚掌握火灾发生和发展情况,为领导提供准确、科学的指挥依据。

  四是按照分片包干方案,镇、村干部、“三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责,在主要进山路口要设卡,对进山人员、车辆进行登记,通过发宣传单、口头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并收缴火种。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严防死守。村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离开本村,并要组织15至30人的义务扑火队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发现火情,及时处置。镇防火办、镇纪检部门对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脱岗、漏岗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发现防患要及时整改,并全镇通报。

  五是防火办派出森林防火宣传车全天候对**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六是一旦发生火情,半专业队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防火办查清起火原因,对火灾肇事者严惩,绝不姑息。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村里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

  (篇三)各村、相关单位:

  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明显增加,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达川安办[**]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实际,着重按照“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实施,以全面提升我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石桥”及石桥百镇建设做出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要针对当前的森林防火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挂村领导带队分片包干制度,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的层层落实责任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凡因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以及发生火灾后指挥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清明节期间,我镇将派出专门的森林防火督导组,到各村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森林防火氛围

  镇林业站继续出动宣传车到各村进行巡查广播,各村护林员要开启村村通广播、开辟森林防火宣传专栏,要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为重点,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的主要路口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布条,每个村的宣传布条不少于2条。学校及时开展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通过大张旗鼓的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四、进一步加大巡防巡查力度,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

  (一)加强护林员巡山,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1.是重点做好日常巡查:在3月20日至4月10日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全体护林员必须上山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

  2.是重点时段督查:镇林业站要对护林员巡山和扑火队伍待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

  3.是重要部位严查:镇驻村干部、林业站要提前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排查山林周边、坟场周边等。

  4.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监护工作:各村上报痴呆、精神病人名单、监护人名单,指定专门人员进行管护。

  (二)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杜绝一切火源上山。林业站、各村要总结往年设卡经验,合理设置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镇政府将于3月31日至6日组织人员(由镇林业站、派出所、镇安监所)对各村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检查站进行督导检查,以达到杜绝将烟花、爆竹等火源带上山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情况发生。

  (三)要做好火情监测,坚持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确保一有火情能够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使森林火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严阵以待,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镇林业站牵头建立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和规范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制定镇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和检查管理制度,确保应急需要。建立不少于50人装备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各村要按照森林防火预案中的职责要求,积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级扑火队和村级扑火队要全部到岗到位,进入战备状态,严阵以待,做好应急扑火的准备。森林火灾发生后,镇、村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特别是分管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各扑火队必须服从领导指挥调度。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放在森林火灾扑救指挥工作的首要位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进一步强化防火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通信通畅

  清明节期间,镇林业站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问题的发生。确保森林火情动态、扑救情况和领导指示等重要信息的及时上传下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村要成立一支扑火队伍(森林面积超3000亩的30人,森林面积3000亩以下的20人),并将名单、联系电话上报镇林业站。

  (二)落实经费保障。镇财政安排好清明节期间防火经费,各村同时结合本村实际配套相应资金。

  (三)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镇林业站、各村要配合区森林公安和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力量加大清明节期间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从快从严处理肇事者,并将案件查处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及时向群众发布,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方的效果。

  (篇四)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驻街道有关部门:

  清明将至,上坟祭祀进入**人数剧增,又值春耕生产,农事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隐患加大。为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提倡文明祭祀,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街道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4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禁火令》,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禁止在**野外用火的通告》,以及防火宣传单张贴到每个村组主要路口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二)4月1日前各村居必须召开村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防火条例》、《**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三)4月2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老、幼”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4月3日前各村居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

  (四)街道各学校要在“清明”前夕上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广泛开展“小手牵大手、小孩教父母”的活动。

  (五)街道切实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位领导、每位巡山守卡人员,同时要把**、地块、路口和坟头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

  (六)充分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短信、鸣锣告示、高音喇叭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居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上报街道办事处。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老、幼”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四)完善措施,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各村(居)、防火办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措施,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要继续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要检查、补充必要的装备和物资。防火车要专车专用,无特殊情况不得挪作他用,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应急队员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处置扑救,以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扑救工作的首位,坚决避免因扑救森林火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奖惩措施

  发生火灾,严格按照《**市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实责任,严肃防火纪律。1、各村(居)发生森林火灾、造成责任事故的追究相应连带责任;2、对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3、对每起火灾的查处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火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4、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在大会上予以通报。

  五、紧急事件联系电话

  (篇五)清明节是我国传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我镇扫墓祭祀比较集中、森林火灾高发的时段。今年清明节适逢3天连休,上山扫墓的人员将会大量增加。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爆竹的现象将会非常严重。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惠州市森林防火指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全镇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防火防控水平,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坚决清除死角,强势推行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建立起“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局面,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营造氛围(3月1日至3月20日)。主要内容:

  (一)通过宣传车、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广播、横幅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森林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要将镇下发的横幅、村自制的标语(如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谁烧山法判谁等)张贴至每个村道路口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二)各村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村在党员干部中要开展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学习教育活动;学校要开展宣传教育,向每个学生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防火,要求告知家长、亲属。

  (三)各村要成立以村书记或主任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村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扑火队2-3支,落实村干部防火巡查、值班制度和巡查人员3-6名。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21至3月25日)。主要内容:

  (一)各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今年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二)各村要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的同时,要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三)对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责任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老人队伍的宣传教育作用。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他们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以村为单位,摸清各村上早坟的情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确保上早坟人员不使用明火。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3月26至4月11日)。主要内容:

  (一)要召开全镇村两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

  (二)各村在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后,要在本村继续召开专题部署工作会议,进行再部署、再组织、再落实。要组织好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等张贴好自制标语、横幅和向各户各单位发放公职人员《倡导文明祭祀

  保护森林资源倡议书》,做到森林防火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以村为单位对痴障人员、上早坟情况、坟墓集中点、零星坟墓及进山主要路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并落实跟踪责任人员。

  (四)各村要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落实挂点领导和包村干部制度,要对各村的各项落实跟踪落实督导到位,对重要道口、坟场集中点指导、组织部署好。清明期间大村要落实20名、小村要落实10名左右党员干部协助巡查,对重点部位要设点检查和教育,做到严防死守。

  (五)加强督查,镇林业站和社会事务办要组织好人员对各村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位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