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党委
(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感三篇
【篇一】切实巩固从严治党成效成果,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取得压倒性胜利,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近日,《党委
(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印发施行,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实践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必须坚定不移、长期坚持、巩固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根本保证。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写入新修改的党章,为增强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就没有迈不过的坎,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同时要清醒看到,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抓住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必须担起来、管起来、严起来。各级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引领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工作。
【篇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印发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每一个制度下公民显担当的行动指南。
一、做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犹记得总书记把党的领导的作用概括为“定海神针”,就是肯定了党在各项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只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在困难面前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就一定会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在这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我们要时刻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为战“疫”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显著成效的一次生动诠释和敢于担当的生动呈现。同时,疫情防控中个别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作风飘浮、失职渎职,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持续发力、不断向纵深推进,把党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久久为功,永不懈怠。
二、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严”字当头,贵在坚持
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肩上责任不明白,定了责任不落实,领了责任担不起来,失职失责不追究,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党的领导工作岗位上,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持续发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三、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注重建章立制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全面从严治党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强化制度保障,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这是一条重要经验,必须长期坚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使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为一名工作者,我们要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中,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精神,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践行到每一个行动上来,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党性修养,决战决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
【篇三】党的十八大至今,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例如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中央适时制定并出台这一《规定》。各级党委(党组)成为守责、负责、尽责,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主体。
《规定》第四条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一、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责任内容中要求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地方党委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党委(党组)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张和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在《规定》第二章责任内容中明确了地方党委要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要求,要求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在责任落实中要求党委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常委会会议、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开展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等等。
第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在《规定》第四章监督追责中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上报制度,要求地方党委、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或者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要依规依纪追究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情形的责任。
第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为了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委(党组)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在从严治党过程中,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