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疫防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学校防疫防控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环境卫生检査工作,提高师生防病防疫意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暴发,特制定学校环境卫生检査通报制度。

  一、徳育副校长、政教处以及学生会负责环境卫生检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总务处负责物资准备与垃圾回收。班主任老师为班级负责人,年级组长为年级负责人。

  二、废弃口罩管理与检査。师生废弃的口罩应投放到定点收集垃圾桶中,不得随意丢弃,不得丢弃在班级、办公室等其余的垃圾桶中。定点收集废弃口罩的垃圾桶由总务处安排专人放置和回收。学生会干部于上午大课间、中午读报期间、眼保健操期间、晚自习前对各班级的口罩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开窗通风管理与检查,按学校要求关闭空调并打开门窗通风,早上7:30至晚上22:00期间所有教室必须处于开窗,开门通风状态。学生会干部于上午大课间、中午读报期间、眼保健操期间、晚自习前对各班级对各班级的开窗开门情况进行检查,未开窗开门通风班级将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

  四、教室消毒与检查。班主任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液的使用与管理。按学校要求定期喷洒消毒液,教室班级配备洗手液,做到勤洗手,规范洗手。学生会干部每天检查,发现班级消毒液和洗手液无人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将扣除班级常规检评分。

  五、常规卫生管理与检査。按照要求高标准做好毎日小扫与每周大扫除,特别注意要保持教室干燥,地面干净,桌面整洁,勤倒垃圾,工具房不得堆放杂物。学生会每日按要求检查各班常规卫生,不合格的扣除班级常规管理评分。

  六、学生会干部负责各年级的管理与检查工作,将结果汇总后,每日形成报告,全校通报。

  七、疫情期间,各年级、班级应高度重视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