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全市地税系统在省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大力组织税费收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和谐地税建设,全面落实省局“5551”发展目标,不断提高系统的发展水平、管理水平和执行水平,全力打造管理科学、执法公正、服务一流、社会满意的地税机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科学组织收入,税费收入实现稳定较快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市地税系统积极构建持续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连续五年圆满完成了收入任务。全市组织各项地方收入预计159.8亿元,年均递增18.3%。2006年地方收入总量突破20亿元,2008年地方收入总量超过30亿元,2010年预计地方收入突破40亿元,连续跨上三个台阶,提前两年完成地方收入目标。
“十一五”期间,地方税收入预计87.9亿元,较“十五”期间的33.9亿元,增长159.29%,年度收入规模由“十五”末的9.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25.0亿元,年均递增22.5%,比“十五”期间年均快了7.6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继续提高,由“十五”末的68.79%提高到2010年的70.92%;地方税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十五”末的3.05%提高到2010年的4.16%。 “十一五”时期,全市预计组织基金费收入73亿元,年均递增15%。其中社会保险费预计征收69.4亿元,当期征缴率均超过95%。其他基金费预计征收3.6亿元。
二、积极构建科学、精细的税收征管体系,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创新管理载体,深化征管改革。完善“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按照“目标引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在税务管理中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机关质量管理工作操作规范》、《基层分局质量管理作业指导书》,强化监测考核。推进信息管税。明确了信息管税基础、涉税信息分析、分析结果运用、技术支撑保障、完善运行机制等5个方面主要任务,规范了内外部信息采集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操作规范,全面启用征管数据质量监控指标,以征管状况分析为切入点,按季开展税收执法状况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分析,及时发现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督促核查整改。探索人机结合、人工评估的所得税纳税评估方式,使之成为强化管理、稽查选案和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2007-2009年,共完成所得税评估547户次,查补所得税744.12万元,查补其他税费439.02万元。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 “一户式”存储数据库。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和简化税务行政审批程序,推行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按照“一窗受理、一套资料、一个代码、一次收费、一份证件、一站办结”的原则,在全市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实现登记基础资料的共享。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完善《普通发票内部管理办法》和《代开发票管理办法》,规范发票管理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的岗责体系,强化发票内部管理环节的监督;以征管信息系统为依托,将发票的印制、领购、缴销、查验和代开等环节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实现从过去手工核算和注重领购、使用环节管理向全过程、精细化管理的转变。推广应用税控装置,在餐饮、住宿、打字复印、娱乐业、交通运输业和房地产业等行业积极推行税控装置。大力推行有奖发票,实行发票二次摇奖,积极引导消费者依法索要发票。强化个体税收管理。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提出《关于提高个体税收管理质量的工作意见》,按照“抓住大户、管好中户、规范小户”的个体税收征管原则,推行个体工商户分类管理,建立个体税收分析评价制度。在推行查账征收的同时,制订和实施利用计算机核定定额。开展“规范管理一条街(专业市场)”创建活动。
不断完善税(费)源管理。建立分级税源监控体系,不断扩大税源监控范围。将全年入库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查账征收户和10万元以上核定征收户,以及新建或续建的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和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列入市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监控户数由2005年的304户增加到2010年的474户,监控的重点税源占全部税源的比重达到80%以上;三县地税局和市区各分局将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查账征收户和1万元以上核定征收户,以及新建或续建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和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列为区级重点监控户;各农村分局和市区各科所对辖区内的所有纳税户实行全面监控。强化收入预测。预测准确率始终处于全省地税系统领先水平。开展税源调查,准确把握税源状况和变化趋势。完善税收分析机制,建立税源管理和收入分析平台,定期召开税收收入分析会,强化税收分析工作责任,有效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科学性。
加强税政管理,落实税收政策。全面推行建筑业项目管理。制定《建筑业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按项目做好登记、申报、入库工作。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环节控制,做好房地产税收的“一体化”管理。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管理。制定《房地产税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开工环节、销售环节、竣工环节登记管理。完善交通运输税收的专业化管理,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规范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加强娱乐行业税收管理。对夜总会、歌舞厅,网吧等娱乐业实行分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税收管理。加强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2007年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适用税额,定期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信息全面比对,逐步完善我市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税款清算。分别于2007年和2010年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管理的意见》。2010年对市区35户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2009年度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查补入库税款1347万元。2007年开征车船税,委托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2010年1-8月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1478万元,占车船税整体入库的68.36%。做好烟叶税开征工作。推进城建税“两税”比对。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不断加强。2005年全局企业所得税汇缴总户数1512户,到2009年,全局企业所得税税务登记户数1809户,应汇缴户数1753户,同比户管量增加525户。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稳步提升。2005年,开展汇缴电子申报试点, 2007-2009年全面推行汇缴申报电子化,逐步实现汇缴户100%电子化申报。积极探索分行业所得税管理,2007年,提出建筑业、餐饮业所得税征管意见。2009年联合国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餐饮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作全面推进。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7244户,已实行全员全额申报6825户,明细申报总人数16.84万人,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94.22%,其中高收入行业733户,明细申报率100%。自行纳税申报和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稳步推进。2007-2010年,累计受理年所得12万自行纳税申报2251人次,平均年申报约563人,补缴税款127.36万元,连续四年超额完成省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完税证明开具范围,从重点纳税人逐步扩大到全部全员全额扣缴单位和其他需要个税完税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开具份数从2006年的180份一跃扩大到2007年的31968份。2006-2010年累计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160848份。强化涉外税收征管,开展税务审计19户次;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实行外籍人员 “一人一档”管理,开展外籍人员约谈。非居民税收征管工作实现零的突破;成功开展反避税案件1例。
规范基金费征缴。征收职能逐渐强化。选择141家重点缴费单位由市稽查局组织社保费缴费基核实,社保部门纳入征缴计划正常征收。2007年开始征收城镇居民医保费,十五期末接手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逐步完善征管措施。推进“一票多费”工作和社保“金保工程”系统上线运行,县局全部实行“一票多费”征缴方式,至2009年底,全市实现缴费基数统一、社保编码统一、参保人数统一。细化征管措施。建立日常申报监控制度,分析社保费征缴计划,发布逾期未开票和社保费欠费企业和其他基金费疑似征收不足企企业名单,督促管理单位催报催缴、清缴欠费。推进参保扩面。落实签约参保工作意见,督促未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补办签约参保及缴费登记手续,足额缴纳社保费。2008年至2009年,市区对各类纳税企业调查3893户,督办参加签订劳动合同22141人,督办参加社会保险23314人,比13000人的目标多79%,督办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全面规范税务稽查。深入推行“阳光稽查”。通过开展稽务公开、查前告知、查中反馈、查后回访、政策辅导等,为纳税人提供查前、查中、查后的优质服务。不断推行约谈式稽查,赢得广大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为促进征管服务。对稽查中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稽查部门定期召开案情通报会,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了稽查与征管的良性互动。开展规范化检查和案件复查,对三县稽查局开展案件复查。五年来,全市地税稽查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稽查案件的查处质量有大幅度提升,选案准确率达到90 %,结案率达到98%,查补入库率达到100%。
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加快“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交流,落实户籍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与国税部门开展定额核定信息交换、比对;健全与社保、财政等部门的社保费征缴网络;巩固与交警、国税等部门的车辆税收征管网络;与房管、规划、建委、国土、财政等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先税后证;委托房地产交易所代征转让“二手房”税款,委托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时,实行先税后证;搭建与房管、公安、社区等部门的房屋出售出租税收协管网络;联通与外管、国税的售付汇税务管理网络。
三、积极构建规范、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执法能力显著提高
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税收执法责任制体系,把全系统细化为52个税收征管执法岗位,共542名执法人员 “对号入座”,落实《XX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和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1000多人次进行责任追究,经济惩戒2万多元。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XX市地方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XX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管理办法》,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建立起统一的事前、事中、事后执法监督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方位的内部执法监督格局。清理规范性文件。对2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发布审查,对1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对80余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有5份规范性文件经过退还修改、重新制定程序,有13份文件提请政府等制定部门予以纠正,从源头上保证了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开展执法检查。每年全局集中开展一次综合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普通发票、税款票证、货物运输业、涉农税收、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等方面的专项行政执法检查。结合月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开展对税法执行、行政处罚实施等方面的日常检查。实施重大案件集体审理。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助理审理员制度及审理结果反馈制度,全市地税系统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3起,纠正不规范执法案件7起。探索风险防范管理。编制《XX市地方税务局税务工作风险防范操作指南》,列举96个风险环节,每个风险环节均包含风险描述、风险责任、风险岗位和风险防范四个基本要素,明确“风险是什么”、“应当承担何种风险责任”、“谁负责承担风险责任”及 “如何防范风险”,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的新机制、新途径。
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坚持贴近大局、贴近纳税人、贴近实际,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增强宣传实效。制定和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分年度制定普法实施计划和税收宣传工作意见。加强日常宣传。深入开展税法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进单位等“六进”活动;设立了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把税收宣传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加强地税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发挥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宣传作用,充分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宣传功能,办好XX日报《XX地税》宣传专版、广播电台《话说地税》专题栏目,保证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的及时准确。组织好集中宣传。以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以开展蚌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XX市“三下乡”等活动为补充每年开展税收集中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十一五”期间,先后对重点纳税企业、区域重点行业、房地产、金融、保险、交通、教育卫生、中介机构以及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地税发票等行业开展了税收秩序专项检查,共检查纳税人1533户,累计查补地方收入14756.17万元。2008年以来,在总局统一部署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中下,开展了“蓝光一号”等突击检查行动,全市共查处各类发票违法案件21件,对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了7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打掉发票售假团伙4个,捣毁发票制假窝点3个,收缴涉案发票7万份。通过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税务违法行为,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为建立良好的税收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积极构建多元、高效的税收服务体系,服务质效显著提高
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全力服务“奋力崛起”。 认真研究吃透政策,找准落实政策与服务发展的结合点,积极引导纳税人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放大作用,不断提高地税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度。积极跟进全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工业强市、民生工程、皖北沿淮地区发展等发展战略,提供税收政策支持和帮扶。制定了促进全民创业70条措施和80条措施、服务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45条措施、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13条措施、服务XX服务业发展47条政策措施以及服务城市大发展、大建设50条措施等。积极主动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市落实各项税收减免48371万元,共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5396户次(含个体经营户),共减免地方税2564万元。落实困难企业欠缴养老保险问题意见,2009年、2010年两年政策性降率3800余家缴费户免收8515万元,13户困难企业缓缴社保费2586万元,核销222户养老保险费欠费1.5亿元。落实“3461”行动计划项目“结对子”, 将90户重点企业、67个重点项目纳入“一对一”服务范畴,开展“一对一”纳税服务,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更新服务理念,规范服务标准。坚持“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目标,强化“六个理念”,加快“六个转变”,全面落实 “3456”纳税服务要求。建立纳税人需求分析制度,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以征管业务流程为主线,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基础,与岗责体系密切衔接,制定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评议评价制度,强化日常监测考核,实现税收服务形式、手段、内容和效果的统一。制定《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办法》,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功能,明确地税窗口职责,优化办税服务业务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设立管理服务平台,纳税人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集中归口统一受理或办理,实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式管理、一户式储存和一票式征收。
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手段。全面落实办税“八公开”、“阳光工程”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供畅通的信息服务。充分利用新闻传媒、网站、“网送税法”、触摸查询系统、手机短信、宣传栏、税法讲座等手段,及时提供纳税信息;拓展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功能,利用12366短信平台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开展纳税申报提醒服务,开通普通发票在线查询系统,开展“12366局长接线日”等活动。提供快捷的办税服务。推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推行多元化申报,大力推行网上申报和银行批量代扣,与7家银行建立网上办税协作关系,实现了与各商业银行的全链接和在市、县(区)业务的全覆盖,6000余户纳税人签订网上报税和银行代扣协议,缴纳税(费)占到收入总额的60%以上;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为纳税人提供“诚信服务”。提供特色服务。开展提醒服务、限时服务、承诺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等纳税服务方式,对残疾人、老年人以及有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援助服务。提供优质的环境服务。进一步增加办税服务厅硬件配置,先后投入130余万元完成办税服务厅装修和改造,完善设施服务功能,设立纳税人之家,为纳税人创造便利、和谐的办税环境。
建立长效机制,打造服务品牌。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注重纳税服务环境的改善、服务质量的提升、服务品牌的优化,把为纳税人服务融入了办税各个环节,每年推出一批有特色、有实效、有影响的服务项目,在倾心倾力服务中,不断总结完善,塑造并提炼出“地税与您相约”纳税服务品牌,以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情感色彩,为构建优质、高效、规范、透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注入了丰富内容。
五、积极构建一体、共享的信息技术体系,信息技术显著提高
信息化基础平台日趋完善。响应金税工程(三期),高标准建立了上达省地税局、下联基层税务分局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平台,全系统配有小型机两台、服务器20余台,核心交换机、路由器4台,节点路由器、交换机60余台(套);组建独立于内部网络运行的外部网络,内外网单独运行,隔离网闸设备提供内外网间应用的信息交换;征管软件核心业务应用实现市级集中模式处理,部分业务上划省局,构建完成了基础软件统一的技术应用平台,信息化应用实现了对全市地税系统所有税(费)种业务、税务管理所有环节、各级业务机关的全面覆盖。
税收征管信息技术应用体系日趋完善。统一征管软件应用不断深入,继AHTAX2005于2006年上线后,改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