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有效实施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努力做好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
(一)协调落实重点普法内容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借助“法律六进”活动这一载体和形式,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同时面向社会大众,大力宣传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中,对农民咨询有关土地承包、劳动保障、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答,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年初,全市集中开展了“四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3月24日,市人大代表法治培训班第一期开班,培训内容包括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的代表利益、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依法行政、我国司法体制的基本构成等方面内容,突出解决了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务工农民工学法需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来到市火车站广场、人才招聘会现场、施工工地,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向其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各街道、乡镇、司法所结合全市开展的“四城同创”活动,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相结合,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物权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街道(乡镇)党工委经常利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切实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
(二)加强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普法新形式。一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成立招商法律服务团,设六个组,对应联系六个招商分局,宣讲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全市大拆违、大建设中,我市经常组织和指派律师等熟悉法律人员深入征迁拆违现场,宣讲法律,提供咨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还在“3·8”妇女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法律宣传节点,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6月15日, 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会暨启动仪式举行。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祥荣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芮琼作重要讲话并宣布我市2011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正式启动,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焱出席会议。将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动与“六五”普法启动紧密结合,与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结合,与“四城同创”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江淮普法行”期间,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力量、充分加强普法志愿者,尤其是执法机关志愿者普法的意识,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三是发挥律师在普法中的作用。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论坛,面向全市不同层面、不同人群开展法制宣讲。组织“律师之旅”,到全市所有乡镇,讲法咨询,提供服务。今年始,市律师协会又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实施“法律免费辅导计划”——安排律师定时定点到各社区,讲法咨询、对生活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以辅导帮助,培育社会法治文化。
(三)开展“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年初,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2011年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其中,对整个“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基本安排。今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下发;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依法治市办多次组织学习“规划”和“决议”;并就全市相关工作情况向市领导作了报告。前不久,派专人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就“十二五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2011—2015)规划”两个稿子的讨论,进一步了解形势、拓展视野,理清思路,搞好规划。先后起草了《“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两次讨论,在全市广泛征求意见。为配合“六五”普法启动,开展专门活动,宣传普法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意义,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营造氛围、奠定基础。
二、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化。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体现改革精神,维护法制统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市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纳入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核的县区政府、市属部门等已有42个单位。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行政各个环节,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
(二)坚持公正司法,规范行为、锤炼队伍,保障公平正义。全市各级审判机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犯罪。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审务公开,采取措施努力缓解“执行难”。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创新,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检务公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探索依法治理新路子
大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形式,开展了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公民法制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档案。采取有效期管理、日常监督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动态管理。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切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对全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组织召开座谈会,高质量完成《“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组织召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调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提请市委转发《纲要》,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规划》,提请市人大通过《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在全市高规格启动“六五”普法。加强全市“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督促检查。
(二)继续推行“大普法”工作体制建设,形成共同参与的格局。重点组织安排“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持续性。
(三)扎实开展“法治***”和“法治县(区)”以及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多层面、多领域的工作典型,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