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和办企业清理工作总结

盐津县纪委:
根据中共盐津县纪委《关于开展我县党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和办企业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盐纪通〔2011〕3号)文件要求,XX镇认真开展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清理工作。通过对我镇1名副处级领导、4名正科级领导和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登记核查,未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现将清理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XX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清理工作,认真抓好清理工作,彻底查清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及相关问题,确保清理工作不走过场。随后,召开党政办公会议,贯彻文件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对清理工作进行了宣传、部署。
二、重温规定、自查自纠。6月24日,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盐纪通〔2011〕3号文件,重温中纪委、省、市纪委关于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要求每位党政领导干部对照《廉政准则》进行自我检查,向组织作出了庄严承诺。会议重申了纪律,作出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九个不准”的规定。
三、认真核查、接受监督。XX镇班子成员列入这次清理范围,由镇纪委把关,要求每位领导干部如实填定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登记表》。镇纪委分别对班子成员的自查情况进行了逐一核查和公示。通过核实公示,没有收到对领导干部的不良反映,在全镇起到了职工受教育、干部受监督的效果。
  四、加强督查、警钟长鸣。在专项清理工作中,镇纪检组采取电话询问,个别了解、实地查看的方式 ,加强对各领导干部自查情况的督查指导工作,以此推动整个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目前,XX镇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专项清理工作已告一段落。我们要以此为起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党内法规和规定,以坚定的政治态度和严明的纪律,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班子和干警队伍纯洁,努力为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佳绩的奋斗目标提供政治保证。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