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局按照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积极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平台,进一步围绕中心、改进作风,保障民生、服务大局,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为建设平安XX,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眼于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活力,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一)调解工作成效明显。1、坚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坚持开展矛盾纠纷常规排查调处和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次矛盾纠纷分析研究会”制度,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从而使大量群众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其中,为确保“两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期间或重大活动的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广大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深入基层村居、社区,扎实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早化解。截至10月10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23件,调处成功1033件,调处成功率为98.2%,其中人民调解案件调结729件、三调联动案件调结297件、行政调解7件,其中防止群体性上访90件3100余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30件8000余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5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40万余元。
2、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明显提升。今年,我局通过开展“争当先进人民调解员”活动,积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调委会成员的培训,促进各级人民调解员开展竞赛、互相学习,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如涛圩镇调委会及时调处好水头村彭姓与龙山村李姓因葬坟纠纷引发的一起民转刑事件,大石桥乡调委会妥善调处鹧鸪塘村与杨家木园村、大石桥村因建庙引发重大群体纠纷,白芒营镇调委会温情调解为一名低保户、残疾人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款20万元,码市镇调委会历时一个月真诚调解化解了一起外来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3、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或实施意见,按照县委政法委的要求,构建大调解格局。一是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巩固完善。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巩固完善零报告、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个案呈报、工作情况通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督办、责任追究、定期窗口接待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在化解矛盾纠纷上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二是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调解机构建设进一步。继续做好全县531个乡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继续巩固完善了县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县工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交警队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在劳动局、安监局、残联、妇联等部门新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对新成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制作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
(二)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到位。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机构建设、组织网络建设、工作制度建设等。一是对我县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做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信息管理工作。利用现有的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扎实做好在服刑人员的摸排工作和预释放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1-10月,共核实了84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并开展接茬帮教。三是根据省安教办〔2011〕3号文件精神,及时从政务网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和掌握2006-2010年刑满释放人员和2008-2010年解除劳教人员底数和安置帮教情况,组织基层司法所补充完善“湖南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四是继续抓好成员单位、乡(镇)领导挂包的安帮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防止脱管、漏管。
(三)社区矫正工作逐步推进。积极做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筹备工作,拟定了县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了县编委会要求县司法局增设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根据各成员单位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XX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并已报县委、县政府,准备行文下发。同时,按照去年底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我县的五类矫正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经排查,截至10月底,我县共接收矫正对象122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03人,被裁定假释的6人,被判处管制的10 人,暂予监外执行的3人。在做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局里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讨论研究了开展此项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社区矫正前期工作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将相关工作进行分工,责任到人,保证了社区矫正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着眼于“平安XX”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
(一)总结“五五”普法,谋划“六五”规划。今年是“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年,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XX自治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同时,县依法治县办在认真总结分析我县“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普法重点单位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制定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基础。全省“五五”普法总结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后,县依法治县办按照市里的表彰要求,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遴选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并认真做好我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围绕启动“六五”普法集中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在积极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准备工作的同时,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充分依托赶集日、农家民俗日、“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等节日,利用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桌等形式,深入到农村、集镇、社区、学校等广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及学校师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如3月8日,我局与县综治办、县妇联县卫生局等部门以及各界妇女代表们共一百人在县民族文化宫广场举行“庆三八”广场法律宣传活动;5月26日,我局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到涛圩镇开展法制宣传;6月1日,东田中心司法所到花江洞小学上法制教育课;6月1日-4日,水口中心司法所到未竹口乡、湘江乡等边陲瑶寨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月12日,我局联合县安监局、计生委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8月12日,白芒营中心所在大路铺镇集市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月8日、11日,码市司法所分别到码市镇竹市完小、码市中学上法制宣传课;9月19日,县依法治县办积极与县教育局、涛圩镇政府联系,组织涛圩派出所、白芒营法庭、涛圩司法所等政法部门,到涛圩镇中学开展了“法律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9月21日,涛圩司法所联合镇综治办、民政办等部门到“湖广”村开展“民族团结送温暖,法制宣传促和谐”活动。截至10月10日,我局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1次,受教育人数20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2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展出社区宣传板报11块,悬挂宣传条幅16条;为中小学生上法制课28堂。
三、着眼于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水平。我局以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形象好”的高素质公证队伍为目标,加强公证执业监管,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全面树立良好的公证形象。特别是我局开设农民工办证绿色通道,方便群众办事,节省农民办证费用和时间,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9月12日,县公证处陈利民同志接到蔚竹口乡马井村村民袁先发一个求助电话,自已年老体迈,不能亲自来办理“声明书”公证文书。在询问老人的家庭情况后,公证处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第二天便携带公证文书,冒着高温和酷暑,到马井村为袁先发老人上门服务,当即出具了二份公证书,从而解除了老人的燃眉之急。截止至10月10日,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140件,其中:国内86件,涉外民事12件,涉港澳台42件。公证法律咨询1346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29万元。
(二)以服务和谐社会为宗旨,律师服务发展趋势良好。坚持学习增值、与法俱进,通过充分发挥律师专业法律知识和相关实务经验的优势,逐渐凝成了一支规范执业行为、诚实可信、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形象良好的律师队伍,并且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局还先后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到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一批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区域,开展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活动,协助政府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动员我县律师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截止至9月底,全县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1家,承办各类案件152件。
(三)以建设“平安XX”为己任,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紧密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实践,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为宗旨,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效率和质量。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主动靠前,送法上门,普法到户,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了乡镇、村(社区)经济健康发展。据统计,截至9月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7家,代理民事案件90件、非诉讼代理37件,调解民间纠纷32件,协办公证18件;见证64件;代写法律文书62份;解答法律咨询92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38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37万元。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工作显著。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诚信公正、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核心,真心诚意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同时借助“12348”法援热线,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努力做到热情、文明、优质、高效。截止至9月底,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16件,其中:民事案件104件、刑事案件10件、行政案件2件,解答法律咨询483人次,受援人数134人,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39.5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469万元;“12348”共接受群众电话咨询219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42人次,移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68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7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6条,为咨询求助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6.09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着眼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自身队伍建设得到强化。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年初,我局就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的实际,制定了《县司法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下达了《县司法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并且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传达上级党风廉政、机关效能、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了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同时,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的接待工作,做到有访必处理,来信,必回复,严格查处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增强司法行政系统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月份以来,按照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者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掀起杨善洲、胡贵军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高潮。以此为起点,进一步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学习优良的革命历史传统和工作作风,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去,促进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利民便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局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细化了活动目标任务,并有条不紊地将活动全面融入到各项职能工作中,实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动作不少,又突出了自身特色的目标。
(三)完善好绩效考核管理。我局坚持把效能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发展的主要动力。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机关和窗口服务单位的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修订完善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基层司法所精细化考核办法》和相关的细化考评表等绩效考评规定,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跟踪,并把股室岗位职责分解落实到个人,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实现制度管人的目标。同时全面推行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等行政执法制度,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为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更好地履行职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力度,防止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不正之风发生,切实树立司法行政“勤政、廉政、善政”的良好形象。
(四)抓好政风行风的专项治理。今年为我局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之年,我局以人大常委会工作审议意见为指导,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改,按照一个问题看清、一套整改意见、一名领导负责、一个班子专抓、一抓到底落实的思路,切实抓好我局政风行风治理。一是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规定,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促进领导干部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上。二是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勤政建设,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健全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加大“六个严禁”治理工作,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继续在全系统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五、存在的问题
(一)编制不足,人少事多的问题突出。目前,我县22个乡镇司法所已基本上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但由于基层业务量大,单靠1名工作人员无法应对繁重的工作,也不符合办案程序。我局刚接手的社区矫正工作,现存在着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的困境,所以我局现存在严重的人少事多和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二)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加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行政干警的职业道德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问题。
六、2012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执行我县的“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律宣传载体建设。
(二)加强各类民间纠纷的排查化解,加大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的调处力度,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方式方法,提高调处率和成功率,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98%以上,成功率95%以上。
(三)围绕保民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健全网络,加强法律援助站建设;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法律援助“申请不出乡镇,咨询不出家门”成为可能;积极拓展法律援助案源,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
(四)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重点抓好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建立好与公、检、法三家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运作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确保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坚持以人大工作审议意见为指导,对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切实提升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XX自治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