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区司法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金凤区司法局全局上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各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金凤区党委、政府“十大工程、百项任务”,创新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服务民生、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各项业务工作有了新突破。

    一、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针对辖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领域和特点,结合落实自治区司法厅“百千工程”(在全区发展100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000名专职调解员),积极推进物业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医患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已建立清真寺调委会7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个,正在筹建专业性调解组织3个。
    2.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和以案定补制度。分级举办了8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严格落实《金凤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对上半年案卷进行了查评,兑现了奖励2万余元,调动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3.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千人万件工程”,结合社区网格化管理,构筑了调解委员会包面、调解小组包片、调解人员包户、人民调解工作志愿者随时报告的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层级网络,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增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防控能力。为维护“两节”“两会”“书博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社会安定稳定,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截止目前开展各类排查活动478次。
     4.建立了矛盾纠纷分流制度和矛盾风险评估机制,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归类、研究措施对策,分类化解,对于疑难复杂纠纷,形成稳定风险评估预案,发挥“三调联动”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5.组织开展“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十佳调解案件”评选活动,活动正在有序推进中。截止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3033件,调解成功2972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二、切实推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1.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共举办培训班8期,以会代训10场次,参加培训人数达1120人,共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00本,开展集中宣传9场次,在矫正人员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35场次,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意识。
      2.开展帮教送温暖活动,强化重点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丰富活动载体,经常性组织开展学法律、谈亲情、讲奉献、话人生,“我为文明城市做贡献”、敬老院奉献日、学校奉献日、“学雷锋”关爱空巢老人、捐款捐物、“我为社区作贡献”和红色经典歌曲演唱等活动,引导矫正人员回报社会。先后组织矫正人员为辖区学校捐资助学,为困难学生捐款捐物活动,捐款近8000元。在春季植树造林中,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义务植树活动,共栽种树苗6358余株。通过这些活动,增强了两类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意识,促进了他们悔过自新,真心接收管控教育的自觉性,重树了他们的生活信心。
      3.组织全体司法干警和社会帮教志愿者在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服刑在教人员中,开展兑现帮扶政策、包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包思想转化的“三帮三包”活动。共落实重点帮教对象46人,一般帮教对象306人,把结对帮教工作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层层抓落实,随时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转变、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主动与帮教对象沟通交流,切实解决帮教对象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技能培训16期,培训511人次,指导推荐就业153人次,引导帮助自主创业76人次,落实责任田25人,落实低保5人,对27人进行了临时性生活救助。共给36名帮教对象送去大米36袋、食用油36瓶,面粉36袋,现金400元、协助3人贷款6万元、帮助解决转学2人,正在协助2名矫正人员落实危房改造项目。
       4.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推进年”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矫正人员思想汇报和电话汇报、参加公益劳动时间、外出请销假、考核奖惩等。建立了“网格化”监管体系。结合现有的信息管理平台在对重点人员进行实时监控的同时,充分利用各镇、街道已经基本建立的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对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网格化”监管。将重点人员定人定格,与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紧密结合,使这些网格成为辖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的最基层社会单元,实行“网格化”监管。
       5.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落实好每一例社区矫正审前评估调查工作,确保“审”、“矫”工作无缝衔接,目前,受委托调查拟社区矫正的审前评估调查共40件,其中被法院采信的36件,采信率为89.8%,被法院宣告缓刑36例。截至目前,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1人,累计解除矫正106人,现在册145人;列管刑释解教人员223人。
     三、切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创新法制宣传手段,把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年”的活动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制定下发了《金凤区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金凤区“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创新工作方式,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着力打造了“六个一”:即每个村(居)一个法制宣传橱窗,一个法律图书室,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个法制宣传辅导员,一条法制宣传街,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目前在满城北街平伏桥村打造了农民法制文化教育基地,在良田泾龙村清真寺建立了回族法制文化教育基地,在黄河东路砖渠村培育了普法文化大院,在丰登镇建立了法制文化长廊和法制文化一条街,投入13万余元,为辖区法制文化教育基地配备书柜30个,法制图书6000册,使没有图书角或图书角建设不达标的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示范点建设有序推进。
       2. 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基层单位活动为载体,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进一步督促、落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健全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法学法考核手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法制课制度,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构,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在农村开展法制教育新途径,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农民学法夜校和法律图书屋,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社区普法宣传阵地“六个一”建设,由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与社区搭建帮扶对子,加强社区法制文化建设。组织辖区律师、法律工作者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为居民提供快捷的法律服务。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开展“读书讲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法律进企业“四个一”建设(即,在每个企业建设一个法制宣传栏、举办一次法制讲座、赠送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企业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
        3. 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 党员志愿服务队、“3.8”、“3.15”、“5.24”、“6.5”、 治理“非法搭建、非法挡工、非法积土”专项活动、交通安全整治和征地拆迁工作等大型宣传日、纪念日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开展了“法律援助集贸市场行”活动。活动内容被银川晚报和电台等媒体采访报道,扩大了法制宣传覆盖面。编印《土地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9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各5000册。开通了金凤区司法行政微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上半年,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58场次、受教育达5万人次,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6场,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发放法律法规小册子2万册,制作展出展板49块,接待群众咨询2万人次,举办法制讲座报告培训43场。
      4.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在加强宣传栏、黑板报、手抄小报等传统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局门户网站、金凤区司法行政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手段,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把法制宣传教育触角延伸到各个角落。
     四、切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1.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新争优年活动”,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举措,在已有的法律援助站基础上,加强残联、信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与困难群众联系紧密部门的工作联系。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特困企业职工、失业人员以及因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至贫等人员简化审批程序。
     2.加大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力度。与法援、检察院积极加强联系合作,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3.积极开展“诉调”结合方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要求援助律师能调则调,当诉则诉,诉调结合,快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4.创新宣传形式。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同普法宣传相结合,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共发放法律援助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利用局普法网站、司法行政微博等新兴宣传媒介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了法律援助知晓率。
       5.整合资源利用金凤区政务服务窗口和各镇街道市民服务窗口,提升“12348”法律咨询专线服务质量,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融为一体,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窗口化、便捷式服务平台。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9件,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115件,接待群众咨询1941人次。
      五、切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司法行政发展后劲
       1.积极推进司法局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自治区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437万元,经请示政府同意,金凤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采取置换为主,加适度扩建的方式实施。目前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年底可投入使用。
       2.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投入近3万元,购买了一批计算机,对原有的老旧计算机进行了更换。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下所指导等方式,共举办培训2次。同时,要求司法行政内部的信息交流,文件传达等工作必须通过内网办理,认真填写业务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根据利用情况,每月进行通报,有利的促进了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办公成本。在司法厅大力支持下,装备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进一步增强了我局的信息化建设实力。
           六、切实推进队伍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1.深入推进开展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活动和“银川大跨越,金凤区要争先”活动,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自查自纠、“八查八看”、制定整改方案、公开承诺等措施,提升干部的凝聚力、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及履职能力。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金凤区司法局关于20l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和《金凤区司法局开展创建勤廉为民“五好机关”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了“五好”机关创建活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及“走千家、进万户、送温暖、解民忧、办实事”等活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了较大成效。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廉政宣传教育篇4次,不断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
      4.通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深入学习、广泛交流、书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不断加强了干部队伍的主动服务意识、为民意识,树立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发扬传统、执法为民的新形象。
      5.加强工作宣传。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各项业务宣传力度,在群众中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截止目前,组织更新司法局信息网站内容78条,组织报送司法行政信息59期,报调研文章2篇。
      七、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法制文化建好力度不够;三调联动作用的发挥还不够明显,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司法队伍的信息化应用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司法局业务用房规范化建设用房还需进一步推进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年的目标任务,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六五”普法宣传工作。根据行业特点,进一步推进“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创新宣传载体和手段;切实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力度,积极邀请人大、政协对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调研。推进新一轮普法工作全面展开奠定基础。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探索实施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三调联动”为主导,多调联动为目标的大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工作要求,特别围绕重点工程建设、移民工作等抓好矛盾纠纷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三)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稳步推进。重点突出抓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工作,提高教育矫正成果,保证矫正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促进安置帮教,防止重新犯罪。
     (四)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方便,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提供上门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弱势群众打官司,真正体现惠民利民政策,维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和诉求。    
(五)加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要求,继续推进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工。按照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建设要求,坚持司法所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司法所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使司法所业务工作更加活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2.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每月司法行政例会进行思想政治集体学习,提升政治素质。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班,提升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