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严格依据法定要件和程序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处本着我局确立的“”依法行政、亲民行政、惠民行政“的理念,坚持“民有所需,我有所应”的服务信念,以创新的方式,采取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来来满足群众的需求。
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婚姻登记作有四项主要业务: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管理和查阅档案。
上半年,结婚登记 3971 对、离婚登记 659 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 4106 份、管理和查阅档案约 527 件。接听电话: 3900 个。管理档案总数:73770(98-08-01到2010-12-31),总工作量约 13163 单。
201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宣传工作
xx婚姻登记处作为全省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制度的先行试点,在婚姻登记处结婚登记大厅设立颁证厅,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免费提供颁证服务,让当事人在庄重神圣地颁证仪式中感悟婚姻家庭所蕴涵的责任与担当。目的是提高婚姻当事人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
同时,为规范和推广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增强新婚当事人的婚姻家庭意识,积极推动婚俗改革,推动和谐家庭和和谐社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和《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标准》,制定《结婚登记颁证服务暂行规范》以及《特邀颁证师颁证日制度》。
(二)设立婚姻家庭指导室
为促进社会和谐与家庭和谐,本着提升xx区精神民生建设水平,增进社会和谐的精神,xx区民政局的指导和区心理关爱志愿者服务中心组织下,本着“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工作理念,运用心理咨询专业技术,从促进社会和谐原则出发,以公益服务为导向,共同关注心理健康,促进婚姻家庭幸福。
在婚姻指导中贯彻“坚持一个原则,抓住一个核心,兼顾两项告知”的基本思路。
在婚姻指导中贯彻“坚持一个原则,抓住一个核心,兼顾两项告知”的基本思路。
“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自愿”原则;“抓住一个核心”,即抓住专业心理咨询技术这一核心,提供专业心理疏导服务。 “两项告知”,即为所有前来办理离婚的人员提供离婚程序上的告知,为坚持要离婚的人员提供非政策性和法律性的咨询告知。
服务内容包括婚前评估,婚姻生活实际问题的了解,两性亲密关系的建立。
目的是从源头上预防不和谐婚姻的风险,减少因冲动结婚而导致离婚的情况。学习和正确处理爱情、婚姻、责任的问题;调整自我,顺利而尽快地适应婚姻生活;提高婚姻的品质和满意度;面临困扰时,能及早寻求婚姻辅导的协助,促进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