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认真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透明的行政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的工作效率。按照盐监通〔2012〕4号文件《关于上报纠风工作、行政问责、政务公开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上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不断发展,赋予了民政工作新的职能,民政工作职能始终围绕“解决民生、维护民权、落实民利”理念全面展开。因此,在民政部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密切党群、政群、干群关系,促进我县改革、发展和稳定,构建和谐盐津的重大举措,是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预防民政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局党组和行政班子的高度重视,成立以“一把手”负总责,局办公室主任具体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为确保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运行环境,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建立了《办事公开制度》、《领导接访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反馈制度》、《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32个制度,并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内容归纳为《盐津县为民解难9项服务》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工作中我局充分利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电视台、盐津县委政府网,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更方便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监督。

三、结合工作实际,实行重点公开。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对四个方面的工作进行公开:

(一)重大决策公开。我局深入推进农村低保自查自审工作。在年初动态调整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县民政局重点督促督察农村低保工作,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复查复审,农村低保自查自审工作。一是坚持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从2012年起,盐津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1440元。要将通过政府帮扶和自身努力,生活条件转好的低保对象调给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二是明确重点保障对象。2012年以来,重点将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矽肺病患者、涉诉困难群众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户主书面申请,村民小组长及德高望重的村民、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评议,村委会调查核实、乡镇政府审核、两榜公示,县民政局审批。四是加大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把农村低保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低保对象和补差金额,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五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严禁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低保养懒汉等现象发生,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六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民政所所长和村总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把好关,认真核实、核对,工作做细、做实,把符合条件的纳入保范围,坚决杜绝因应保未保而引起上访。在自查自审工作中,若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将及时纠正,边查边改,完善制度,确保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2012年初以来,全县农村低保总人数为14154户32000人,每月都进行复查复审,动态管理率为19.8%;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防止农村低保“一劳永逸”、养“懒汉”的现象。

(二)行政审批公开。属于民政行政审批的事项主要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福利企业登记等,在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工作中,我局重点以县婚姻登记中心为窗口开展工作,将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时限等挂牌上墙,实施对外公开,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文明服务。

(三)财政收支公开。我局重点涉及救灾、救济款物、城乡低保资金、优待抚恤资金等的管理发放工作。民政各项资金统称为“高压线”,在各项民政资金、物资的管理发放中,我局严格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每一笔资金、物资的分配均通过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文件下发,同时要求对受助者名单、使用去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权利运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廉洁自律公开。在民政公务活动中,我局本着“热情、勤俭”的原则开展公务活动,涉及的费用严格执行局务会议讨论、“一支笔”签字的原则使用,杜绝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的个人行为,同时实行部门内部涉及民主评议干部、岗位调整、经费支出、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内公开制度,确保民政局机关的廉洁。

(五)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岗位公开。为确保全局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圆满完成任务,为民政对象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我局制定了《盐津县民政局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向广大群众作出八项工作承诺,将《办法》与年初签订的岗位责任挂钩,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感、紧迫感。

四、取得的效果

(一)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干部职工更清楚的认识到自身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从而增强了责任心,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政务公开使干部的权力和责任都处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政务公开使权力的运行变得透明了,勤政廉洁的意识更强了。

(三)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政务公开开展以来,“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少了,主动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多了,民政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也提高了。

五、2012下半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形成民政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二)充分发挥民政聘请的民政工作监督员作用,自觉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使民政工作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

(三)创造条件,在局机关和县婚姻登记中心,按照“两有、三挂、四上墙、五个一”的要求完善硬件设施。

(四)根据婚姻登记中心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寻求解决好“依法行政”与“便民”的工作措施,方便群众办事。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